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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3月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6年3月11日14时00分在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方利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芯存诚邦”)向中国银行申请1,000万元银行借款授信,为支持芯存诚邦经营发展,公司为芯存诚邦申请的银行借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因芯存诚邦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本次由公司提供担保,文雨等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公司2025年度半导体存储业务在2025年度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已达到67.61%,已成为公司增长的核心引擎和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为使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更加契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战略,拟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因公司修改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公告》(2026-020号)。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时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说明

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不变,具体内容如下: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二、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原因

基于公司半导体存储业务在2025年度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已达到67.61%,已成为公司增长的核心引擎和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为使公司名称更加契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长远发展战略,与主营业务结构及未来发展规划更为匹配,提升公司的品牌辨识度和市场影响力,强化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准确认知,公司拟对现有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修改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以及公司治理等需要,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表所示: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时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影响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本次名称变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不改变原签署的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合同的效力。公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

3、上述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向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办理商事主体变更登记,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借款人、被担保人: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简称“中国银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芯存诚邦向中国银行申请1,000万元银行借款授信,为支持芯存诚邦经营发展,公司为芯存诚邦申请的银行借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因芯存诚邦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本次由公司提供担保,文雨等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控股子公司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担保。授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2026年3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全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

保证人(全称):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诚邦股份”、“公司”)

债务人、被担保人(全称):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及债务人(芯存诚邦)所应承担的债务本金1,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之和。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芯存诚邦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是为满足芯存诚邦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芯存诚邦的资信状况,对其担保的风险可控,且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担保义务实际发生后,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9,531.23万元,占公司2025年年度净资产52,915.47万元的比例为169.20%。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7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方利强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3月7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9.62%股份的股东方利强,在2026年3月1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6-019号公告)。

提案人提议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以下议案提交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1、关于修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3月7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27日 14点 45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之江路599号诚邦股份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7日

至2026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披露的2026-005号公告、于2026年3月12日披露的2026-019号公告;上述公告及披露信息指定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