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1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马科先生主持,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丹妮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丹妮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公司其他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吴丹妮女士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丹妮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580股,吴丹妮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吴丹妮女士的工作已顺利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对吴丹妮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日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范帆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范帆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范帆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92-8262176;
传真号码:0792-8174195;
电子邮箱:fanfan@jjdefu.com;
通信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15号。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1日
附件:范帆先生简历
范帆先生,中国国籍,1991年出生,身份证号码:362423199106******,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毕业,2011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尚客圈(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尚客私享家)公共关系部部长,2012年10月至2018年3月,任江西省天然(赣投气通)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任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借调干部,2018年3月至2020年2月,任国盛弘远(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全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基金项目部总经理兼行政管理部主任,2020年2月至2023年9月,任中锦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0月至2024年12月任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次公告之日,范帆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范帆先生与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323,6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定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花支行(以下简称“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经开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分别签订了合同编号:B11743202603110001、36100520260000729和ZB4605202600000005的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九江德福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销售”)、九江德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富新能源”)和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琥珀新材”)分别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990万元、15,000万元和2,600万元的担保保证。
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德福销售基本情况
1、名称:九江德福销售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5月6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15号
4、法定代表人:宋铁峰
5、注册资本金:壹亿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德福销售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德福销售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德富新能源基本情况
1、名称:九江德富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4月2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12号(A地块)
4、法定代表人:范远朋
5、注册资本金:贰亿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德富新能源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德富新能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琥珀新材基本情况
1、名称: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5月17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港兴路188号
4、法定代表人:王德用
5、注册资本金:壹拾陆亿柒仟贰佰壹拾捌万柒仟贰佰元整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节能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琥珀新材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琥珀新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农村商业银行签订的合同编号B11743202603110001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本金金额:990万元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万元整)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查询费、邮寄费、律师费、拍卖费、鉴定费等。
4、保证期间: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的合同编号:36100520260000729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本金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
3、保证范围: 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的合同编号:ZB4605202600000005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本金金额:2,6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陆佰万元整)
3、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解决全资子公司德福销售、德富新能源和琥珀新材的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通过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其提供支持,有利于德福销售、德富新能源和琥珀新材的发展。公司对德福销售、德富新能源和琥珀新材债务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B11743202603110001《保证合同》;
2、36100520260000729《最高额保证合同》;
3、ZB4605202600000005《最高额保证合同》。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