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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2026-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版)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ESG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每年由ESG委员会复盘全年环境、社会、治理绩效,对标目标、披露差距并向董事会汇报。□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由ESG委员会组织开展尽职调查与可持续发展风险识别工作,建立起覆盖就业、劳资关系、人权、透明度、环境、反腐败、气候变化、技术、商业诚信、可持续供应链等领域的动态监测机制,推动可持续发展目标与业务深度融合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公司邀请可持续发展领域专家及利益相关方对议题重要性程度进行问卷填写,并结合内部员工对议题重要性程度的评价,分别从财务重要性和影响重要性两个方面对议题开展重要性评估并得到议题重要性评估结果。根据议题重要性分析结果,以下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但均在报告中正常披露:

1、平等对待中小企业

2、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

3、创新驱动

4、循环经济

5、尽职调查

6、乡村振兴

7、反不正当竞争

8、利益相关方沟通

除此之外,本公司主营业务不涉及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等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未开展需伦理审查的技术研发与应用活动,因此本期ESG报告无科技伦理相关事项需披露。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7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546,772,120.4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83,817,942.30元。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4,714,79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4,201,928股(含2026年2月已回购股份610,000股)、拟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未解锁股份2,437,500股,故本次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1,058,075,366股。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故以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1,058,075,366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581,941,451.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9,711,014.37元,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581,941,451.30元。2025年度以现金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6,445,498.2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98,386,949.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5.03%。其中以现金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回购股份并注销的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581,941,451.3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2.15%。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8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和制度的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6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以下均为含税额):

(一)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另行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2、副董事长津贴30万元/年,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年。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职务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二)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任、改选、新聘等原因变化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2026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五)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9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不会形成对关联方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0日,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数,下同。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本条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千喜鹤关联交易金额核算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22日。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河南浩天味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味美”)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南浩天味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1月2日

注册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惠路78号23层240号

注册资本:133.33333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外卖递送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食品添加剂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小餐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瑞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生投资”)未持有浩天味美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本条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浩天味美关联交易金额核算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0月30日。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四川墨比品牌优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比优创”)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墨比品牌优创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9年1月24日

注册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268号1栋6层17号

注册资本:105.263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餐饮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市场营销策划;新鲜水果批发;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企业管理咨询;文化用品设备出租;装卸搬运;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企业海南博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博怀”)和瑞生投资合计持有墨比优创9.95%股权。同时,公司向墨比优创委派一名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第三条的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墨比优创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四川张兵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兵兵生物”)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张兵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18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长春路西三段13号

注册资本:7,501.8521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海南博怀未持有张兵兵生物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本条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张兵兵生物关联交易金额核算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四)抚顺独凤轩骨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凤轩”)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抚顺独凤轩骨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时间:2001年10月11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沈东二路61号

注册资本:13,806.186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调味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餐饮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海南博怀、四川腾飞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管理层跟投平台)分别持有独凤轩的股权比例为5.27%、0.07%,海南博怀向独凤轩委派一名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第三条的规定,独凤轩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五)成都海科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海科”)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海科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6年6月13日

注册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永盛场镇社区13组

注册资本:3,920.4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通用零部件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海南博怀未持有成都海科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本条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成都海科关联交易金额核算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2日。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原料采购、设备采购和销售商品等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及公正的市场原则,关联交易经各方确认,交易价格按下列顺序确定并执行,据实结算:

(一)执行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二)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为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无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价格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0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芳女士,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关毅先生,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侯黎明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谢芳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关毅先生、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侯黎明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2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86万元,内控审计收费为16万元。按照上述定价原则,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过程中,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1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推动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根据行动方案内容,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的议案》,现将2025年行动方案执行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调味品主航道,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2025年,面对外部环境不确定性、激烈的行业竞争及消费市场的结构性变化,公司始终锚定复合调味品核心赛道,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坚持内生增长与外延拓展并举,持续夯实经营基础、提升经营质量,全方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深耕B端和C端业务,C端持续精耕渠道布局,深化大区自主经营机制,创新营销模式实现从“卖产品”到“卖解决方案”的价值升级,同时将战略大单品打造与储备作为增长核心;B端聚焦优势品类并深挖存量需求,积极拓展新品类、新场景,着力构建极致成本管控与产品创新两大核心能力。公司持续深化外延增长战略,以“赋能型控股投资”模式开展并购整合,搭建平台化投后管理体系,推动子公司与集团主业协同发展,形成多品牌、多品类互补的发展格局。

此外,公司通过全链路降本增效、供应链提质增效等举措,持续优化内部运营管理,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筑牢根基,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强化创新驱动,培育新质生产力

2025年,公司锚定高质量发展方向,持续强化创新能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为经营发展注入强劲内生动力,筑牢企业核心竞争壁垒。

在研发领域,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秉持系统化创新理念,从风味、口感、健康性等多维度打磨产品竞争力,通过竞品分析、消费者需求洞察推进产品风味持续升级,进一步巩固核心产品市场优势。同时在核心技术领域实现多重突破,模块化技术完成从原料依赖到风味自主设计的关键跨越,可控发酵技术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原料创新方面构建数字化评价体系,落地特色产地鉴定模型与绿色原料种植基地,成功切入健康调味新赛道,从原料、工艺到产品形成全链条创新体系,多维度筑牢产品技术壁垒。

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公司迈入战略赋能新阶段,完成营销一体化顶层设计,搭建复合调味品行业首个直连终端的物码中台,实现产品全链路溯源与数据化管理,推动营销业务向精准化运营转型。聚焦生产运营核心环节推进数字化改造,通过智能化系统落地实现生产效率提升、运营流程优化与管理成本降低,降本增效成效显著。同时,公司沉淀形成标准化数字化项目管理方法,搭建集团化运营支撑体系,推动各业务单元、子公司实现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与管理协同,实现组织能力与业务价值同步提升。

公司以创新全面赋能生产、营销、管理全链路,让创新成为经营质量提升的核心抓手,为公司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一)持续优化股东回报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保证经营稳健的前提下,现金分红政策始终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自上市以来每年坚持现金分红,2022年-2024年累计分红12.50亿元,占三年平均净利润的263.52%。

公司已制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581,941,451.30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支付现金对价16,445,498.20元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因此,(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以上述两种方式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98,386,949.5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5.03%。

(二)积极实施股份回购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2025年累计回购股份139.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306%,支付回购金额16,445,498.20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始终坚信良好的股东沟通以及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既能增进股东对公司的价值认同,更是公司长期良性发展的必要保障。

2025年,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积极通过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如常态化的业绩说明会、股东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及邮箱、投资者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确保将公司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传递给全体股东,充分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五、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健全完善符合监管要求的治理体系和内控制度,高度重视治理效能的持续提升,聚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通过强化日常沟通机制、保障独立董事规范履职、借助外部审计监督力量等方式,持续加强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的监督与约束,确保相关决策与操作合法合规、风险可控,提高公司治理透明度。

2025年,公司持续推进治理机制建设。为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公司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完成了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着力强化制度间的衔接配套,完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机制,保障审计委员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能,促进独立董事独立、公正履职,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本年度公司在董事会下设ESG委员会并制定《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负责领导全公司ESG管理体系搭建与落地,形成“决策一管理一执行”的多层次ESG管理体系,将可持续发展融入到公司的经营理念中,积极开展ESG管理,并将ESG作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内容。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通过规范运营管理、优化决策机制、加强股东权益保护、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及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等举措,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评估报告是基于行动方案现阶段的实施情况而作出的判断及评估,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或法律法规调整、国内外市场宏观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行动方案及本评估报告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2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6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暨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基于对行业与公司长期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稳健的经营基本盘,为更好地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坚持立足长远、共享发展的原则,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及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满足未来战略布局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致力于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

二、本规划主要内容

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2026-2028年度,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80%。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当年盈利情况及资金状况,在条件合适时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本规划决策程序

本规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本规划调整机制

如有关法规政策、内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需要等因素发生变化,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董事会可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六、本规划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暨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本规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3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未解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注销股份数量:2,437,500股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注销股份价格:6.13元/股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未解锁股份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2.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由6.53元/股调整为6.13元/股。

3.2024年7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365,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7月8日非交易过户至“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6.13元/股。

4.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因何昌军先生离任,本次持有人会议选举李燕桥女士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可解锁股份数量为2,6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5%。

6.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将9名持有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及4名持有人因业绩未完全达标,其尚未解锁份额对应的28.15万股股票回购注销。2025年12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股份28.15万股。

二、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分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6.5%”,即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3,148,561,102.73元为基数,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3,448,662,715.90元,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9.53%,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不予解锁。第二期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243.75万股股份由公司按6.13元/股进行回购并注销,拟回购资金总额为14,941,875元,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单位:股

注: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披露《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00,181股股份予以注销,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暂未办理注销手续。上表中注销股份数量为员工持股计划拟注销数量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拟注销数量的合计数,即2,637,681股。股本结构实际情况应以回购注销事项全部办理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未解锁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未解锁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一致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的有关规定,将业绩未达标尚未解锁份额对应的243.75万股股份,按6.13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4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00,181股股份予以注销。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回购方案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截至2023年4月7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股份5,565,181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二、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情况及最终缴款审验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认购的员工为109人,最终认购份额为32,887,450份,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32,887,450元,认购份额对应股份数量为5,365,00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024年7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365,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7月8日非交易过户至“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尚未使用完毕的剩余股份为200,181股。

三、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2022年回购方案等规定,“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已回购股份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鉴于三年期限即将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回购方案剩余股份200,181股予以注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四、本次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单位:股

注: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未解锁股份的公告》,拟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未解锁股份2,437,500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暂未办理回购注销手续。上表中注销股份数量为员工持股计划拟注销数量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拟注销数量的合计数,即2,637,681股。股本结构实际情况应以回购注销事项全部办理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六、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审议程序

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5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未解锁股份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现将具体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和内容不变。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制定情况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反贿赂及反腐败、反洗钱及经济制裁合规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6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7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0-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10、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董事、高管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详见附件1)及前述文件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天味食品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五)登记时间:2026年4月7日(9:00-16: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六)登记地点: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七)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

联系人:李燕桥、刘索

联系电话:028-82808166

电子邮件:dsh@teway.cn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