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关业绩预告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公告编号:2026-008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关业绩预告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业绩预告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6】0352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方对监管工作函所涉问题逐项进行落实,现就监管工作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本回复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其中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公司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本回复所称“公司”“本公司”指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也包括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
问题一、关于收入情况。公告显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97亿元,较2024年前三季度大幅下降76.97%。公司称受房地产和建筑行业持续疲软和订单大幅下滑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下滑,毛利率下降。
请公司:(1)补充披露全年各季度收入金额、毛利率变动情况,并说明相关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公司2025年前十大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销售产品类型、销售收入金额、期末应收账款情况,以及是否为新增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往来等;(3)请公司补充披露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扣除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报告期内开展的业务逐条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说明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应扣除未扣除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全年各季度收入金额、毛利率变动情况,并说明相关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47,675.7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6.77%。其中各季度同比降幅均在60%-80%左右。主要原因:一是房地产及建筑行业深度调整,公司业务受到较大冲击;二是公司赊销政策收紧;三是到期票据兑付、个别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压降较大等原因,导致公司流动性困难。
2、公司2025年各季度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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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毛利率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计入营业成本的折旧及摊销金额同比增加26%,但前三季度营收同比下降77%。第四季度毛利率增加至26.95%,系受四季度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以乳液为例,第四季度单体价格相较第三季度下降20%;产品结构优化,功能型建筑涂料等高毛利产品收入占比提升等因素影响。
综上,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率的变化,主要受内外部多方面因素影响,其中毛利率变动的最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的大幅下滑。上述变动具有合理性。
二、补充披露公司2025年前十大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销售产品类型、销售收入金额、期末应收账款情况,以及是否为新增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往来等。
2025年前十大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往来。具体合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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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亚士绿建(镇江)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刘静静持有99%股权,亚士绿建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持有1%股权。该经销商申请使用“亚士”商号,并提议成立合资公司,以彰显其合作身份的正统性,强化经销权的稳定性预期。公司基于战略支持,象征性持股1%,旨在通过小比例参股增强其市场开拓信心,进一步推动区域业务发展。
三、请公司补充披露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扣除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报告期内开展的业务逐条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说明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应扣除未扣除的情形。
经对照相关规定,公司营业收入扣除准确,不存在应扣除未扣除的情形。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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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会计师回复: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我们对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仅基于我们目前获取的信息和资料,尚不足以针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业绩预告可能存在差异。我们会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按照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执行,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结论,并对公司收入确认、成本费用、收入扣除项等事项进行充分核查。
问题二、关于持续经营能力。业绩预告及前期公告显示,公司2021年至2024年分别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6.48亿元、0.36亿元、0.10亿元和-3.58亿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净资产为13.09亿元。公司本期亏损金额大幅增加,按照业绩预告披露的最大亏幅计算,预计年末公司净资产仅0.19亿元,接近负值。报告期内,公司下属重庆工厂、石家庄工厂、滁州防水工厂处于停产停工状态,公司大额债务逾期,并涉及多起诉讼,部分资产被查封冻结。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下属工厂停产停工的具体情况,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受到严重影响,如是,请说明是否预计能够在三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结合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相关情况,说明公司是否触及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形;(3)梳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被列入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严重失信情形;(4)列示公司截至2025年末受限资产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受限原因、受限时间、资金用途、预计解除受限期限等;(5)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公司作为被告方的未决诉讼案件数量及涉诉金额,并列表披露重要的未决诉讼、仲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编号、原告、被告、诉讼请求、涉诉金额、最大风险敞口金额、案件进展等;(6)请结合前述回复,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提示相关风险;(7)请结合本问题(1)、(2)、(3)及(6)相关回复,并对照《股票上市规则》9.8.1条,说明公司是否已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下属工厂停产停工的具体情况,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受到严重影响,如是,请说明是否预计能够在三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下属工厂目前生产经营状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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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工厂、新疆工厂是公司主要生产基地。由重庆工厂、石家庄工厂、滁州防水工厂生产的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收情况,2022年为11.95%,2023年为24.07%,2024年为30.12%,上述工厂停工停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当前公司业务体量及收入规模较小,滁州和新疆工厂产能可保障供应,重庆工厂、石家庄工厂、滁州防水工厂现阶段停工停产有利于降低综合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将根据后期经营发展变化情况,对停工停产、停建的工厂进行妥善安排。
二、结合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相关情况,说明公司是否触及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形。
截至2025年底,公司及下属约40家子公司共开立结算账户211个,目前可正常使用的账户48个,因诉讼事项被保全冻结的账户163个,累计保全冻结金额7,731.5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9,828.75万元,累计保全冻结金额占期末货币资金78.66%。
2025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收款总额约7.2亿元,25年平均冻结金额5,899.13万元。因此,虽然冻结账户数量较多,但对公司经营活动尚未造成根本性影响。同时,公司主要对外经营主体为亚士营销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该公司账户可正常使用,因此公司尚未触及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形。
三、梳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被列入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严重失信情形。
根据企查查公开信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共有11家被列入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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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院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法定情形的被执行人。包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等六种情形。失信严重程度可从失信涉案金额、案件涉及范围、情节是否严重等方面判断。
2025年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基建承包商、借款本息等债务已实际支付金额约9.5亿元,为当年营收的2倍,各类债务总体处于有序清偿中。根据企查查公开信息,目前公司失信涉及案件数量39笔,案件金额3,713.13万元,约占总负债0.9%,限高涉及案件数量54笔,案件金额14,786.63万元,约占总负债3.5%,涉案金额占负债比重较小。公司目前主要对外运营实体亚士营销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亚士创能科技(乌鲁木齐)有限公司等经营状态正常,未被列入失信或限高名单。
综上,虽然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但尚未构成严重失信。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方沟通协商,通过新老划断、以物抵债、延长账期、分期还款等方式有序化解,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强化销售回款、盘活非生产性资产、拓宽融资渠道等工作,尽快妥善处理各项债务。
四、列示公司截至2025年末受限资产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受限原因、受限时间、资金用途、预计解除受限期限等。
截至2025年末,公司受限资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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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受限资产相关债务到期并清偿后将予以解除。对于已到期但尚未清偿的债务,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五、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公司作为被告方的未决诉讼案件数量及涉诉金额,并列表披露重要的未决诉讼、仲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编号、原告、被告、诉讼请求、涉诉金额、最大风险敞口金额、案件进展等。
截至目前,公司作为被告人、被执行人的未决案件共485起,包括尚在审理中及已判决未清偿案件,金额合计125,518.26万元。其中,金额大于300万元的未决案件37笔,假定以原告诉讼请求和申请执行金额为最大风险敞口,且债务清偿日均假设为2026年12月31日,如利息计算至预计清偿日,则最大风险敞口为11.6亿元。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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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请结合前述回复,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提示相关风险。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滑,净利润大幅亏损,流动性出现困难,主要原因:一是房地产及建筑行业深度调整,导致收入下滑,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增加;二是过往几年公司新建产能过急过大,资金投入大,财务费用负担重,同时产能利用率低,折旧摊销及资产减值大;三是个别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压降较大。
就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而言,公司认为采用持续经营基础编制本公司财务报表是恰当的。一是2025年营收规模仍达4.77亿元,公司主要生产基地滁州工厂、新疆工厂生产经营正常;二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指引下,公司目前面临的诉讼、保全及执行,未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根本性影响;三是在金融机构“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思想指引下,公司绝大部分贷款银行未对公司采取停贷、压贷、抽贷、断贷措施;四是公司深耕本行业近三十年,品牌影响力大,市场基础好,创新能力强,核心团队稳定。因此公司当前面临的是阶段性的困难。公司正通过多举措化解困境,包括业务转型提质提效、闲置或低效资产处置、与债权人主动沟通协商化债、积极接洽潜在战略投资者等。随着房地产及建筑市场的逐步回暖,城市更新等存量市场业务逐步提升,公司解困举措逐步见效,公司经营质量将有序恢复。
若公司当前的困难和压力不能得到有效化解,经营质量继续下降,可能导致流动性恶化,诉讼案件失控,核心资产被司法处置,净资产由正转负,公司股票被风险警示等情形。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请结合本问题(1)、(2)、(3)及(6)相关回复,并对照《股票上市规则》9.8.1条,说明公司是否已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对照《股票上市规则》9.8.1条规定,公司当前未触及所列示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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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会计师回复: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我们对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仅基于我们目前获取的信息和资料,尚不足以针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业绩预告可能存在差异。我们会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按照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执行,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结论,并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受限资产、未决诉讼等事项进行充分核查。
问题三、关于资产减值情况。业绩预告公告称,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出现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应收账款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予以冲回。
请公司:(1)补充披露应收账款账龄结构、逾期情况、报告期内减值计提金额以及累计减值金额,结合各应收账款对象的信用风险及变化情况、回款预期等情况,说明本期及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2)补充披露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涉及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包括资产具体用途及使用状态等,并说明计提资产减值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发现的减值迹象、采用的假设、估计等,并说明本期及前期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3)补充披露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回的具体情况,并说明前期有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审慎。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应收账款账龄结构、逾期情况、报告期内减值计提金额以及累计减值金额,结合各应收账款对象的信用风险及变化情况、回款预期等情况,说明本期及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1、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和逾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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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底,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共计224,851.14万元。
2、报告期内减值计提金额以及累计减值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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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底,公司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27,781.94万元,累计坏账准备计提金额138,324.20万元。
3、本期及前期坏账准备计提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综合分析相关债务方的经营状况、可回收性等因素,对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情况,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组合计提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是根据应收账款最近五年迁徙率结合同行业计提坏账准备情况进行测算,具体方法如下:
2.1 收集2020-2025年按账龄计提应收账款的组合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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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根据以上组合计算各账龄区间五年平均迁徙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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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根据各区间账龄的平均迁徙率计算2025年各账龄区间迁徙损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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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根据前瞻性、客户信用期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比例情况,确定最终计提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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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与同行业公司2024年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情况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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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9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