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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6-018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789号1号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3日
至2026年4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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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3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8、9、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程卓、方林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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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2日9:00-11:30,13:30-17:00
(二)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信函或传真需在2026年4月2日17:00前送达,传真号:0551-63822005。
(三)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789号1号楼2楼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789号1号楼2楼证券部
邮编:230000
电话:0551-63826207
电子邮箱:yzwei@cfmee.cn
联系人:魏永珍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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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6-015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碁微装”)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于2023年3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关于同意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3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10,497,245股,发行价格为75.99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7,685,647.5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322,726.3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9,362,921.17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7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98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3年8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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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并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财务中心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相应的法律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6-016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在任期内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止。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
1、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实行津贴制,2026年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含税),按半年度发放;
2、公司非执行董事(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3、公司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及非执行董事除外)依据其在公司中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绩效,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三、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而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方林、魏永珍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6-017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章程》、《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第C.1.8条守则条文的要求及相关的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行业惯例,公司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及说明书责任险”)。购买董高及说明书责任险的方案相关情况如下:
1.投保人: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最终以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最终以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最终以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保险: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招股说明书责任险:保险期限72个月;
具体方案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的要求及其他境外相关规定和市场惯例,并参考行业水平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与该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6-014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碁微装”或“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0,497,245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7,685,647.5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322,726.3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9,362,921.1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7月25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98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净额共计人民币17,816,354.25元(为活期利息理财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39,444,803.09元,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61,230,794.92元,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2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7,734,472.33元。详见下表: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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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一一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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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显著差异,也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形。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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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此种情形。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此种情形。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均尚未实施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 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 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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