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6-0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53,719,8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招商积余作为招商局集团旗下从事物业资产管理与运营服务的主平台企业,以建设成为“中国领先的物业资产管理运营商”为目标,坚定“轻型化、规模化、科技化、市场化”发展原则,积极稳妥地推动“12347”战略落地,发展物业管理及资产管理两项核心业务,为客户提供全业态、全价值链、全场景的综合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物业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其他业务。
1、物业管理业务
公司物业管理业务服务业态多元,以“机构+住宅+城市服务”并驾齐驱,涵盖住宅、办公、商业、园区、政府、学校、医院、场馆、交通、城市空间等细分业态,进驻全国166个城市。公司物业管理业务服务内容分为基础物业管理、平台增值服务、专业增值服务,同时积极探索“物业+康养”社区居家业务赛道。
基础物业管理:是公司聚集资源,提供平台增值服务、专业增值服务等延伸业务的根基。公司为物业项目提供优质的保安、保洁、绿化保养、维修保养等基础服务,以及细分业态的特色综合保障服务,并通过标准化建设、平台化运营提升服务品质,巩固基础物业管理业务。
平台增值服务:承载公司平台化增值化的战略使命,致力成为物业私域流量领先的轻资产平台运营商,围绕物业强相关的社区生活服务场景,打造以到家服务、空间资源、企业集采等为拳头产品的多元增值服务。
专业增值服务:致力于为基础物业管理业务打造专业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公司依靠多年积累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和强大的客户黏性,为客户提供专业化配套与增值服务,并通过设立专业子公司提供专业化服务。具体包含:
(1)案场协销及房产经纪:为开发商提供案场协销、营销策划、销售代理等服务;为客户提供房屋租赁、买卖、定制化办公、产证办理等服务。
(2)设施管理服务:为楼宇、园区等设施提供设备运维,能源评估、管理,电梯购买、安装、维保等服务。
(3)建筑科技服务:为智慧园区设计、研发、建设提供智能化解决方案,建设数字化平台为物业管理业务提供科技赋能等。
(4)安保服务:提供临时勤务、科技安防、消防运营等安保服务。
(5)干洗服务:提供衣物洗涤、皮具养护等服务。
(6)餐饮服务:提供餐饮服务管理、中餐、中西式快餐制售等服务。
(7)社区康养服务:提供生活照料、居家康护、健康管理、适老化改造等服务。
2、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为商业运营、持有物业出租及经营。
商业运营业务主要为公司旗下招商商管利用专业的商业运营管理能力,为商业地产项目提供土地获取及开发建设阶段的商业定位、规划设计、工程改造等顾问咨询服务;在商业项目开业筹备及运营阶段提供招商、策划、推广、运营管理等服务。
持有物业出租及经营业务主要为酒店、商业、办公等持有型物业的出租经营。
3、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为剩余不动产处置业务。因业务发展战略调整,公司已完成存量房地产开发项目处置,并不再新增房地产项目开发业务。
(二)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依据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求,公司以深化组织变革、加强现金流管控、提高经营效益、提升服务质量作为关键抓手,强化全面系统、层次分明的经营管理体系,推动规模、质量与效益持续实现均衡增长,为企业长远可持续发展筑牢根基。
1、总体经营质量稳步提升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2.73亿元,同比增长12.23%。其中,物业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86.03亿元,同比增长12.83%,主要系原有物业管理项目业务增长和新拓展物业管理项目增加;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66亿元,同比下降0.67%。从物业管理业务的收入构成看,基础物业管理实现营业收入142.79亿元,同比增长6.56%;平台增值服务实现营业收入5.37亿元,同比增长0.18%;专业增值服务实现营业收入37.86亿元,同比增长48.46%。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6.55亿元,同比下降22.12%,主要系处置衡阳中航项目一次性减少归母净利润2.56亿元,剔除此影响因素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8.30%。
2、物业管理业务发展稳健向好
(1)管理规模质效并进,夯实发展根基
面对行业竞争加剧、客户需求升级的发展趋势,公司坚持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全面提升经营质效,强化核心竞争优势。截至2025年末,公司在管项目2,473个,覆盖全国166个城市,管理面积达3.77亿㎡,年内实现新签年度合同额44.80亿元,经营规模与管理质量持续实现双增长。
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以“稳基固本、创新突破”的发展思路持续深化精准市场拓展策略。公司立足价值导向,聚焦核心区域和优质项目,通过创新发展路径、充分发挥资源和业务优势等举措,2025年实现第三方新签年度合同额41.69亿元,同比增长13%。公司精耕非住宅业态细分赛道,打造差异化市场竞争能力,其中航空业态新签年度合同额1.91亿元,同比增长85%,落地南方航空新疆分公司、广州白云机场T3航站楼等重大标杆项目;高校业态新签年度合同额2.32亿元,同比增长25%,成功签约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校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等知名院校项目;IFM业态新签年度合同额3.69亿元,同比增长15%,落地京东宿迁全球客服中心、北京长鑫存储等代表性项目。市场化住宅业绩实现跨越增长,实现新签年度合同额4.74亿元,同比增长60%,成功落地上海康城(建筑面积175万㎡)、西安秦汉雅苑(建筑面积52万㎡)等标志性项目,以标杆大盘落地提升了公司市场化住宅的品牌影响力,并成立公司住宅发展专项组织,系统性提升市场、产品与服务“三力”。多路径凝聚发展动力,全面拉通各层级资源协同,总对总业务深化核心客户合作,服务客户份额逐年上升,核心客户份额大幅增长,新开发OPPO、希音、山姆会员店等客户;精选合资合作伙伴,年内新落地2家合资公司,完善投后管理体系匹配公司战略需求,合资公司整体投资回报率超预期达成;着眼市场拓展创新,凭借“化蝶拓展”创新模式,激活在管项目价值潜能,带动拓展新签年度合同额4.91亿元。
革新发展动能,链接大股东资源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强化业务协同力度,继续承接大股东的物管业务,截至2025年末,公司承接来自招商局集团(主要为招商蛇口)的物业项目管理面积为1.37亿㎡。此外,大股东在公司市场业务拓展等方面也提供了重要支持,招商局集团协同落地第三方项目新签年度合同额2.82亿元;招商蛇口协同落地第三方项目新签年度合同额3.36亿元,助力公司规模化增长。
(2)深耕场景价值创新,构建增值多元服务生态
以“服务延伸+场景创新”为战略引领,持续深化增值业务战略布局,推动规模扩张与业务创新协同发展,全面提升服务力。公司紧密围绕业主生活与资产运营核心需求,聚焦到家服务、空间资源、房产经纪、美居业务等高黏性、高成长性服务赛道,构建多元融合、价值共生的服务生态。
到家服务方面持续优化产品矩阵,服务覆盖核心城市扩大至50多个,平台SKU数量显著增长,并通过深化自营服务能力,在家政保洁、家电清洗、衣物干洗等核心品类形成口碑优势,同时响应宠物服务需求,创新推出上门宠物服务,已在北京、上海、深圳等核心城市完成试点推广,客户满意度与复购率表现良好。空间资源方面,通过数字化工具实现项目的精细化运营与资源的动态定价,重点城市优质资源出租率及坪效持续提升,并依托“招小充”平台,加速全国充电网络布局,2025年累计为新能源车主提供高效充电服务逾1,157万次,减少碳排放量2.1万吨。房产经纪方面,深化社区门店模式与专业能力建设,依托“小招服务站”打造“便民+租售”服务触点,构建服务闭环。美居业务方面持续深化与招商蛇口的战略协同,其中批量精装修聚焦南京、上海、西安、杭州等高潜力枢纽城市,成功打造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项目、武汉长航EPC标杆项目,交付品质与成本控制赢得客户认可;第三方维修服务网络加速扩张,覆盖项目数量大幅增加,快速响应与专业解决能力成为市场拓展的坚实基石;到家宜居服务体系通过“地产销售+新房交付+旧房焕新”的价值链整合,在西安云山间、西安云墨项目落地,以前置和专业服务缩短销售周期及提升客单价值的模式得到验证,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此外,“物业+康养”业务方面,围绕健康管理、康养服务、适老化改造的产品线已形成初步体系,以武汉1872、招商积余大厦企业健康管理中心等试点项目为样板,验证了在住宅与非住宅场景下健康管理服务与物业基础服务融合的可行性。
3、资产管理业务运营能力持续提升
(1)商业运营业务稳步推进
截至2025年末,公司旗下招商商管在管商业项目73个(含筹备项目),管理面积395万㎡,其中自持项目3个,受托管理招商蛇口项目59个,第三方品牌输出项目11个。2025年,在管项目集中商业销售额同比提升8.4%;客流同比提升16.7%;会员总数累计达822万,同比增长18%;年内实现了深圳太子湾VILLA和杭州城北招商花园城精彩开业,累计吸引客流407万人次。招商商管追求卓越,获得中指院“2025年度中国商业地产品牌价值TOP4”、赢商网“2025年度零售商业地产企业综合实力TOP9”、观点指数研究院“2025年度影响力商业引领者”等多个荣誉奖项。
(2)持有物业出租及经营业务整体表现稳健
公司持有物业包括酒店、购物中心、零星商业、写字楼等多种业态,2025年末总可出租面积为46.89万㎡,总体出租率为93%。2025年,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与严峻挑战,公司以“稳经营、提质效”为核心策略,深耕存量客户资源,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同时积极拓宽获客渠道,深度挖掘潜在客群,通过多维度、精细化的运营举措,持续推动持有物业租赁业务的稳健经营。
4、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1)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营效能
公司围绕“量价双控”核心目标,双管齐下优化成本与采购管理。成本端建立“投前指引、立项核验、投后监测”全周期管理体系,完成核心三保、电梯维保、能源消耗等多业态成本标准编制,实现住宅业态标准全覆盖,并建立“标准看板”动态治理机制;同步推广中控室合并等创新举措,助力项目降本增效。采购端强化甲方指定业务提级管控,严控亏损及欠款项目甲方指定业务风险;升级SRM系统实现采购全流程数字化管控,落地采、用分离原则,推广外包考勤系统规范供方管理,推动采购合规性与效能双提升。
(2)深化品质生态,引领服务升级
公司在非住宅与住宅管理领域双线发力,构建高品质服务体系。非住宅领域,迭代标准化能力,创新“业态白皮书+岗位小红书”体系,主导发布行业首部客户满意度测评国家标准;升级品质生态,聚焦核心岗位培养,建立全流程评价迭代机制,第三方客户满意度达99.29分,斩获金融物业TOP10等多项权威认可。住宅领域,紧扣国家“好房子”建设要求,聚焦生活配套、居家服务、便民服务、机器人服务四大维度,打造“招牌服务”产品体系;创新构建“4+N”标杆模型,打造“乐优尊玺”4类标杆产品及N类多元标杆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2025年筛选16个标杆项目,形成“一城一标杆”格局,实现服务价值兑现与品牌溢价提升。
(3)数智化驱动业务,精细化升级落地
数智化赋能项目现场精细化管理,助力业务经营提质增效。加强车场治理,实现月卡全流程管控、AI稽核功能,大幅提升车场管控效率;深化项目外包管理,实现外包人员管理、费用自动核算等全业务流程线上化;提升项目服务品质,试点推进项目一线阳光社区、透明社区建设,沉淀物业服务透明社区新标准;深化AI在客户场景的创新应用,上线AI管家、智能客服等,持续提升客户服务体验;输出项目一本账,实现总部、城市、项目三级体系“T+1”自动生成一本账;推动“五阶两率”管控手段上线,提升项目经营质量与公司盈利水平,强化新接市场化项目的管控能力;鸿蒙生态应用处于行业领先地位,行业内率先发布鸿蒙面客及员工端,深度融入鸿蒙生态。
(4)深耕服务文化,铸就品牌基石
公司坚持“客为先”的文化导向,形成“一心三力八要”服务文化理念,组织开展600余场主题宣贯与文化实践活动,全面营造浓厚的服务文化氛围。2025年,品牌传播声量持续扩大,媒体影响力显著提升,获《人民日报》、央视等国家级媒体报道;依托自媒体矩阵,推出系列标杆人物与示范项目宣传,生动讲述“积余故事”,传递服务温度。此外,公司秉持“服务为魂、科技为基、专业为核”的理念,亮相中国物博会等行业盛会,展示智慧服务成果与专业化解决方案,品牌美誉度与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公司荣获“2025中国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强TOP3”等多项荣誉,并首次跻身“2025中国物业服务力百强企业TOP3”,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文化底座、夯实品牌基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说明: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5亿元,同比下降22.12%,主要系处置衡阳中航项目一次性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6亿元,剔除此影响因素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8.30%。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未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备注: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其直接及通过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8.76%股份(上图中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合计值为58.77%,系尾差导致)。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6-02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6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3月12日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湾邮轮大道招商积余大厦15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其中,董事吕斌、陈智恒、袁斐、赵肖、李朝晖、KAREN LAI(黎明儿)、邹平学、宋静娴、张博辉现场参会,董事黄健、杨蕾以视频形式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吕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关于2025年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情况的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不存在未按决议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情形。
公司原独立董事陈英革(2025年3月10日离任)、许遵武(2025年11月27日离任)、林洪(2025年11月27日离任)及现任独立董事KAREN LAI(黎明儿)、邹平学、宋静娴、张博辉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1,473,364.23元,计提信用损失准备184,619,676.74元,上述两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共计256,093,040.97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243,416.01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4)。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6月17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三年,新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失效。根据协议内容,财务公司将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公司,以下同)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得超过人民币10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和手续费)不得超过人民币20亿元。
截至2025年末,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32,584.38万元,2025年累计存款利息28.54万元,未发生贷款业务。
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公司根据财务公司的资料对其出具了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议同意前述评估报告。
财务公司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因此上述金融服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在审议前述对关联方做出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时,关联董事吕斌、陈智恒、黄健、袁斐、赵肖、李朝晖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杨蕾、KAREN LAI(黎明儿)、邹平学、宋静娴、张博辉进行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经营计划及发展规划,为满足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90亿元,本次申请非关联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设了银行账户,并发生存款、贷款及其他相关业务。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在招商银行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上述限额范围内,根据经营业务需要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给公司总经理具体办理存贷款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缪建民董事长同时担任招商银行董事长,因此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吕斌、陈智恒、黄健、袁斐、赵肖、李朝晖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杨蕾、KAREN LAI(黎明儿)、邹平学、宋静娴、张博辉进行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6)。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各类理财产品,前述总额度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投资额度,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可用额度内具体办理委托理财事项、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进行委托理财,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各类理财产品,前述总额度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投资额度,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可用额度内具体办理委托理财事项、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缪建民董事长同时担任招商银行董事长,因此公司在招商银行进行委托理财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吕斌、陈智恒、黄健、袁斐、赵肖、李朝晖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杨蕾、KAREN LAI(黎明儿)、邹平学、宋静娴、张博辉进行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进行委托理财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8)。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整体融资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为5家下属企业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其中为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担保额度,为招商积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13亿元担保额度,为深圳招商到家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亿元担保额度,为招商到家汇科技(福建)有限公司提供1亿元担保额度,为招商到家汇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提供1亿元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期限为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给公司总经理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本次担保额度为拟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将分别与上述下属企业在审批的最高担保金额范围内,根据经营业务需要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协议主要内容,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1,053,719,8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273,967,163.0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外部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陈智恒、赵肖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吕斌、黄健、袁斐、李朝晖、杨蕾、KAREN LAI(黎明儿)、邹平学、宋静娴、张博辉进行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报告》(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结合政策背景、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及风险控制能力,董事会同意维持现有授权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变。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原独立董事陈英革(2025年3月10日离任)、许遵武(2025年11月27日离任)、林洪(2025年11月27日离任)及现任独立董事KAREN LAI(黎明儿)、邹平学、宋静娴、张博辉按要求分别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就上述人员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KAREN LAI(黎明儿)、邹平学、宋静娴、张博辉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吕斌、陈智恒、黄健、袁斐、赵肖、李朝晖、杨蕾进行表决。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估报告》(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6年度审计工作计划》(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含合规管理工作报告)》(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报告》(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三十)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三十一)审议《关于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方案为:保单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保费为人民币19.1万元(含税),保险期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因投保对象包含全体董事,董事会全体成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七、九、十二、十五、十六、十九、三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时间确定后,将按照证券监管要求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股东会通知。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6-03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有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一)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二)资产范围
1、衡阳中航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中航”)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30日,公司持股60%,衡阳白沙洲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根据公司挂牌转让所持衡阳中航60%股权的相关安排,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衡阳中航存货项目进行了专项减值测试,根据本次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0,212,621.23元。公司转让衡阳中航60%股权时,已考虑前述衡阳中航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影响。
2、公司持有中航巽寮湾花园项目24套房屋。该区域整体交通便利性欠佳,周边配套设施尚不完善,且标的房屋楼体及房源均存在一定陈旧性,导致该部分资产去化难度较高。公司结合该项目同类房产近期成交价格、标的资产实际状况及市场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结果显示该部分存货的预期可实现售价无法覆盖其账面成本。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60,743.00元。
二、计提信用损失准备情况
(一)计提方法和确认标准
■
(二)资产范围
根据衡阳中航与原白沙洲工业园区管委会(现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衡阳管委会”)于2008年12月18日签署的《关于中航科技工业园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议》,衡阳中航自2009年至2019年期间为衡阳管委会代垫代建衡阳白沙洲工业园区项目,截至2025年8月31日尚有应收代建代垫款及逾期利息240,593,179.13元。经衡阳中航与衡阳市政府协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衡阳中航核减应收代建代垫款逾期利息合计184,619,676.74元。综合前述事项,公司于2025年对应收衡阳管委会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84,619,676.74元。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减值测试后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末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1,473,364.23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623,739.27元;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准备184,619,676.74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619,676.74元;两项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243,416.01元。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拟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60%股权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债权债务核定的公告》中已就以上涉及的减值情况进行了估计。
五、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6-10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1,053,719,8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273,967,163.0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公司披露现金分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发展阶段及股东合理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预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权益,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与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1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KAREN LAI(黎明儿)、邹平学、宋静娴、张博辉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公司章程》《公司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进行股利分配,积极回报投资者,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现时利益。因此,一致同意《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后续待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4,579,171.43元,母公司净利润205,913,396.9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591,339.6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71,399,733.38元,减去2025年已实施的2024年度分配利润254,243,857.49元,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202,477,933.14元。
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1,053,719,8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273,967,163.0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726,202股,回购股份已使用总金额为68,106,301.9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5年度拟定的现金分红和已实施的股份回购总额为342,073,465.0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2.26%。
三、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2025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7.08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7.44亿元人民币的95.28%。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外部环境等,统筹做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6-06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设了银行账户,并发生存款、贷款及其他相关业务。2026年度,公司拟在招商银行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相关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办理业务所收取的费用,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缪建民董事长同时担任招商银行董事长,因此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6年3月1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吕斌、陈智恒、黄健、袁斐、赵肖、李朝晖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杨蕾、KAREN LAI(黎明儿)、邹平学、宋静娴、张博辉进行表决。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注册资本:2,521,984.560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686XA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历史沿革: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是一家在中国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于2002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2006年9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其业务以中国市场为主,分销网络主要分布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经济区等中国重要经济中心区域,以及其他地区的一些大中城市。招商银行向客户提供各种批发及零售银行产品和服务,亦自营及代客进行资金业务。
主要股东:截至2025年三季末,招商银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有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18.06%)、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持股13.04%)、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持股6.24%)。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
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缪建民董事长同时担任招商银行董事长,因此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5、其他说明
经公司查询,招商银行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招商银行将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招商银行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026年,公司预计在招商银行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额度为: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1、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招商银行向公司提供的整体信贷业务综合定价(收费)不高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信贷业务(收费)规定的标准上限,亦不高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整体信贷业务所提供的价格。
3、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五、拟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2026年,公司在招商银行存款与信贷的限额如下:
1、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2、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上述限额范围内,根据经营业务需要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给公司总经理具体办理存贷款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招商银行是国内优秀的商业银行之一,能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服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拟在招商银行开展的存贷款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KAREN LAI(黎明儿)、邹平学、宋静娴、张博辉已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关于2026年度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公司与招商银行发生的存贷款情况
2026年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招商银行存款余额为122,438.64万元,累计产生存款利息收入合计230.40万元,公司未在招商银行贷款。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6-11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外部审计机构,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梁幸华先生,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梁幸华先生200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6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彭晟先生,202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彭晟先生202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已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本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彭菁女士,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彭菁女士199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梁幸华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彭菁女士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3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当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3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1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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