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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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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5、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2025年数字电源产品销售额为人民币15,283,880.89元,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归属条件未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计划70,000股作废处理。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6-012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3月23日(星期一)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3月16日(星期一)至03月2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ipown.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14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3月23日(星期一)13:00-14:00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3月23日(星期一)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立新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易慧敏女士

投资总监:刘权先生

独立董事:李洁慧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3月23日(星期一)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3月16日(星期一)至03月20日(星期五)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ipown.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秘办

电话:0510-85217718

邮箱:ir@chipown.com.cn

六、 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6-01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博创、无锡安趋和深圳芯朋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预计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各级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博创、无锡安趋和深圳芯朋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担保额度。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博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

(二)无锡安趋电子有限公司

(三)深圳芯朋电子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上述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预计担保。本次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缓解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基于对全资子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公司正常、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51.99万元,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及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员工租房的担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3.34%和4.05%。除此之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6-010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8号)核准,2023年8月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7,904,98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54.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8,838,792.46元,扣除发行费用8,955,125.23元(不含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9,883,667.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3]B06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6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及子公司苏州博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博创”)、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4年10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苏州博创、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发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未发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7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1,051,000,000.00元,到期赎回理财产品1,023,998,000.00元,取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8,439,413.3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理财产品期末余额为513,000,000.00元。

本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中,3,000万元民生银行定期存款的期限超过12个月,该等情形符合实施现金管理时有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并已根据现行有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完成转让或赎回。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发生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发生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及电驱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工业级数字电源管理芯片及配套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苏州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芯朋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芯朋微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芯朋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6-008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300,408.0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5,666,687.75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31,310,34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258,56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073,301.45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8,073,301.4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1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58,073,301.4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17%。

如在本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合计占总资产的50%以上但分红比例低于50%的情况说明

公司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合计分别占总资产的57.99%、52.90%,均达到50%以上,公司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58,073,301.45元,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具体原因如下。

(一)现金分红比例确定的依据

公司是集成电路产业链中的集成电路设计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芯片产品的设计、研发及销售,由于该行业是资本及技术密集型行业,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现状与中长期战略规划,为保障未来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并兼顾分红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公司经审慎研判,决定将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市场拓展等战略方向。公司也将持续提升与夯实公司长期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未来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规划

为健全股东回报长效机制,保障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相关制度安排。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长远发展需要与股东利益,制定并完善科学、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公司也将持续做好主业,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积极推动与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回报投资者信任。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