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续签《有关用电的供需协议》的
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6-011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续签《有关用电的供需协议》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因生产需要拟与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公司”)续签《有关用电的供需协议》,约定由南国公司为公司提供电。2025年度,公司向其采购电476.92万元。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续签〈有关用电的供需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生产需要拟与南国公司续签《有关用电的供需协议》,约定由南国公司为公司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电,协议有效期三年。由于南国公司董事长、经理周鸣江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周海江的家庭成员,南国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上述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在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上,公司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4名关联董事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回避,5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续签〈有关用电的供需协议〉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上述事项有关联关系且享有表决权的关联人在股东会上将放弃该项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757322722D
成立时间:2004年1月14日
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东升村东升路301号
法定代表人:周鸣江
注册资本:28,555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服装、鞋帽、电子产品、玩具、针纺织品的制造、加工、销售;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电力业务;管道蒸汽供应;热力生产及供应;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提供企业管理服务;燃料油(不含危险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国公司是由周鸣江等20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周鸣江持有南国公司57.13%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截至2025年9月30日,南国公司总资产392,938.17万元,净资产154,359.52万元;2025年1-9月,南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260.89万元,实现净利润1,975.41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方关系介绍
南国公司董事长、经理周鸣江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周海江的家庭成员。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南国公司签订的《有关用电的供需协议》,有效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南国公司提供的电必须符合双方协议同意的用途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安全、卫生环保以及质量等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根据协议约定,南国公司应在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的购买请求,向公司提供生产所需要的电。
2、公司就南国公司提供的电支付相应费用,包括根据南国公司物价主管部门当期公布的核定价格计算的费用,以及南国公司因向公司供电而产生的各种合理损耗费用,该等损耗费用将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生产需要,与南国公司续签《有关用电的供需协议》。南国公司的热电厂主要为红豆集团内部企业配套服务,在供应量上能满足公司的生产需求。
该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有关用电的供需协议》的签订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协议约定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4名关联董事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回避,5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且享有表决权的关联人在股东会上将放弃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有关用电的供需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4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6-012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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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4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6-010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回避,5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是确切必要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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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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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一)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法定代表人周海江,注册资本155,061.5万元,住所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兴港路,成立于1992年6月,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服装、针纺织品、鞋帽、皮革、毛皮制品的制造、设计、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服务(不含代理记账);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红豆杉盆景、苗木的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红豆集团是由周海江等25位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周海江持有红豆集团58.49%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截至2024年9月30日,红豆集团总资产5,546,192.98万元,净资产1,835,256.43万元;2024年1-9月,红豆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487,362.38万元,净利润2,129.67万元。(未经审计)(注:红豆集团近年财务信息公开渠道未发布。)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红豆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红豆集团依法持续经营,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二)无锡红豆居家服饰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无锡红豆居家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家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建芳,注册资本13,115.6万元,住所为锡山区东港镇港下红豆工业城,经营范围为服装、领带、坯布、针纺织品、鞋帽的制造、加工、销售;工艺品、黄金制品的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医用口罩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专业设计服务;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居家公司主要股东为:红豆集团持有居家公司61%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截至2024年9月30日,居家公司总资产1,116,274.28万元,净资产287,467.86万元;2024年1-9月,居家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1,975.16万元,净利润7,630.55万元。(未经审计)(注:居家公司近年财务信息公开渠道未发布。)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居家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于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居家公司依法持续经营,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HODO SINGAPORE PTE. LTD.
1、关联方基本情况
HODO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为红豆集团在新加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1美元,注册地址为6Temasek Boulevard #42-03A Suntec Tower Four Singapore,主营业务为批发贸易。
截至2024年9月30日,新加坡公司总资产3,783.39万元,净资产1,298.05万元;2024年1-9月,新加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812.38万元,净利润194.98万元。(未经审计)(注:新加坡公司近年财务信息公开渠道未发布。)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加坡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于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新加坡公司依法持续经营,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四)HEN YANG (CAMBODIA) APPAREL MANUFACTURING CO., LTD.
HEN YANG (CAMBODIA) APPAREL MANUFACTURING CO., LTD.(以下简称“恒阳公司”)为红豆集团在柬埔寨设立的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主营业务为服装制造。
截至2024年9月30日,恒阳公司总资产695.84万元,净资产275.88万元;2024年1-9月,恒阳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3.18万元。(未经审计)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恒阳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于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恒阳公司依法持续经营,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五)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鸣江,注册资本28,555万元,住所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东升村东升路301号,经营范围为服装、鞋帽、电子产品、玩具、针纺织品的制造、加工、销售;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电力业务;管道蒸汽供应;热力生产及供应;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提供企业管理服务;燃料油(不含危险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国公司是由周鸣江等20位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周鸣江持有南国公司57.13%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截至2025年9月30日,南国公司总资产392,938.17万元,净资产154,359.52万元;2025年1-9月,南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260.89万元,实现净利润1,975.41万元。(未经审计)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南国公司董事长、经理周鸣江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兼公司董事周海江的家庭成员。
3、履约能力分析
南国公司依法持续经营,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六)无锡新奥红豆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无锡新奥红豆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宫罗建,注册资本21,420万元,住所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东升村东升路301号,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线、电缆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对外承包工程;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新奥红豆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新奥燃气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无锡新奥红豆能源发展有限公司65%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无锡新奥红豆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7月。截至2025年9月30日,无锡新奥红豆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59,965.59万元,净资产40,429.83万元;2025年7-9月,无锡新奥红豆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56.22万元,净利润964.89万元。(未经审计)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南国公司持有无锡新奥红豆能源发展有限公司35%股权,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无锡新奥红豆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依法持续经营,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七)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股份”),法定代表人贾国荣,注册资本158,931.5735万元,住所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经营范围为轮胎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橡胶制品、车辆内外胎及气门咀的制造、销售;帘子布、子扣布的制造、加工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用股份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其主要股东为: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通用股份24.50%股份,为第一大股东。
截至2025年9月30日,通用股份总资产1,475,547.82万元,净资产619,106.01万元;2025年1-9月,通用股份实现营业收入621,465.82万元,净利润10,967.46万元。(未经审计)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红豆集团董事、经理王晓军为通用股份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通用股份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八)江苏红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红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致诚,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社区锡港东路2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房地产经纪;消防技术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专业设计服务;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制造;鞋帽批发;鞋帽零售;财务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红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周致诚等31位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周致诚持有江苏红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1.57%股份,为第一大股东。
江苏红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2月。截至2025年9月30日,江苏红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1,372.92万元,净资产149.83万元;2025年2-9月,江苏红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258.53万元,净利润-184.95万元。(未经审计)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红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周致诚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兼公司董事周海江的家庭成员。
3、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红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持续经营,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九)江苏红豆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红豆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黎,注册资本1,500万元,住所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湖塘桥社区红豆工业城1号楼,成立于2020年7月,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报关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企业管理;软件开发;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互联网数据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发布;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鲜肉零售;鲜蛋零售;水产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化妆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鞋帽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日用百货销售;电子出版物出租;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二手车经销;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红豆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江苏红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苏红豆对外贸易有限公司95%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截至2025年9月30日,江苏红豆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25,155.50万元,净资产1,214.94万元;2025年1-9月,江苏红豆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547.22万元,净利润278.16万元。(未经审计)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红豆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江苏红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红豆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依法持续经营,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的商品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电、蒸汽、通讯费及服装、原辅材料、加工需求;向关联方销售的商品主要为关联方在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的服装需要、原辅料需要及房屋租赁需求。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本着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南国公司签订《有关用电的供需协议》,约定由南国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电,电费包括根据南国公司物价主管部门当期公布的核定价格计算的费用,以及南国公司因向本公司供电而产生的各种合理损耗费用,该等损耗费用将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公司与红豆集团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约定由红豆集团为本公司提供通讯服务、宾馆、会务服务,该等费用依据国家的有关收费标准,按照公司实际使用量,每月结算。
3、公司与关联方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按每次发生的交易签署购销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正常价格条件,因而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不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4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6-009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宏江先生主持,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关联交易披露的要求单独进行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周宏江、周海江、奚丰、任朗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续签《有关用电的供需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关联交易披露的要求单独进行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周宏江、周海江、奚丰、任朗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6年3月3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00 证券简称:红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3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30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30日
至2026年3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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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6年3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和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周海江、周宏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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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3月2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邮件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4、联系电话:0510-66868278
邮箱:hongdou@hongdou.com
联系人:朱丽艳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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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