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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项目无法单独产生效益且难以区分其直接产生的效益情况,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不适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6年3月1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4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异系发行费用的影响,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指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规划,经过谨慎的研讨论证,将调整“优质外延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0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1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毛瑞源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四)审议通过《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毛瑞源、焦平海、邰中和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
(六)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七)审议通过《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八)审议通过《修订〈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及其摘要。
(十一)审议通过《推动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二)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洪茂益、夏定国、谢长融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下简称“《适用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资格和条件的要求,经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逐项对照审核后,公司确认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适用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询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即本次发行不超过39,927,501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计划等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需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基础上编制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十六)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制订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措施,公司及相关主体对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九)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十)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十一)审议通过《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拟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便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以下简称“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人士经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2、处理有关发行方案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定价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等;
3、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办理向有关机构申报及获得批准的全部事宜,制作、准备、修改、完善、签署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及处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
4、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
5、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协议、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其项下的完成交割所需的其他应予签署的文件、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6、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办理有关的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事宜并递交相关文件;
7、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以及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的各项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
8、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9、上述各项授权事宜自公司股东会批准本授权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批复,则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批复文件有效期截至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说明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说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二十四)审议通过《提取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毛瑞源、焦平海、邰中和、陈建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提取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十五)审议通过《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毛瑞源、焦平海、邰中和、陈建纲、廖琼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十六)审议通过《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毛瑞源、焦平海、邰中和、陈建纲、廖琼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十七)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毛瑞源、焦平海、邰中和、陈建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二十八)审议通过《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九)审议通过《2026年度总经理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建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十)审议通过《2026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毛瑞源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择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及内容将另行通知。
三、董事会听取事项情况
(一)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听取。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听取《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听取《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计委员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 :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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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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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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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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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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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
2026年度审计费用以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基础,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相关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预计约为17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即本次发行不超过39,927,501股(含本数),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总金额不超过9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有所提升,由于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使用周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被摊薄。
(一)主要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主要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6年11月末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6%,即不超过39,927,501股(含本数)。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股数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3、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日期为准。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534.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668.71万元。
在此基础上,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持平、增加10%和减少10%的变动幅度进行测算。(该数据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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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不能在短期内实现预期效益,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用于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股东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投资项目市场潜力较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给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扩大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能力。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请见本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12英寸半导体大硅片产业化项目以及补充流动性资金,募集资金投向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半导体硅外延片的研发和生产进行,顺应当前半导体硅片行业市场发展方向,符合公司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战略,其中:
12英寸半导体大硅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不仅将大幅增加公司12英寸硅片的产能产量,进一步提升公司在12英寸外延片领域的生产能力及未来业绩规模,同时将实现公司外延片产品矩阵的升级,将外延片产品应用领域由功率器件进一步拓展至CIS模拟芯片等领域,从而有效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成为世界领先的一体化半导体硅外延片制造商打下坚实基础。
补充流动资金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未来经营性现金流需求,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为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与技术储备
经过二十余年的技术开发和积累,公司在外延片领域建立了丰富的核心技术储备。公司掌握国际先进的外延片全流程生产技术,实现了外延片产品高平整度、高均匀性、低缺陷度等关键技术突破,产品的外延层厚度片内均匀性、电阻率片内均匀性、表面颗粒等核心技术指标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可以与国际知名外延片厂商的同类产品竞争。
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拥有境内外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221项、软件著作权5项,形成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公司承担过国家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上海市火炬计划项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等多项省、部级研发项目,通过参与众多重大科研项目,公司的研发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参与制定了多项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能够及时掌握行业前沿发展方向,并提前进行技术开发与业务布局。
此外,通过系统人才培养和外部人才引进,公司已打造了一支多层次、高素质的研发团队,截至2025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达到112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达到10.86%,主要成员具有充足的半导体硅片理论知识储备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同时公司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激励机制,促进研发人员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为项目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多年的技术沉淀和人才积累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行性保障。
2、市场资源储备
公司外延片产品所应用的下游市场整体呈现市场规模庞大、应用场景丰富、持续更新迭代等特征。受益于智能手机、计算机、移动通信、固态硬盘、工业电子等终端应用市场持续增长,新兴应用领域如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区块链、物联网、汽车电子等的快速发展,庞大的下游市场需求拉动了上游半导体硅片行业的发展。根据WSTS统计,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从2017年的4,122亿美元提升至2024年的6,305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26%,2025年市场规模有望提升至7,104亿美元。相应地,根据SEMI统计,全球半导体硅片(不含SOI硅片)销售规模从2017年87亿美元增长到2024年的115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07%,预计2025年全球半导体硅片(不含SOI硅片)销售规模将提升至127亿美元。
半导体器件制造企业对外延片的质量有严苛的要求,对供应商的选择也相对慎重。下游芯片制造企业客户在引入新的外延片供应商时,通常会进行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公司作为我国少数受到国际客户广泛认可的外延片制造商,客户遍布北美、欧洲、中国、亚洲其他国家或地区,拥有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司已经为全球前十大晶圆代工厂中的7家公司、全球前十大功率器件IDM厂中的6家公司供货,主要客户包括华虹宏力、芯联集成、华润微、台积电、力积电、威世半导体、达尔、德州仪器、意法半导体、安森美等行业领先企业,并多次荣获华虹宏力、台积电、达尔等客户颁发的最佳或杰出供应商荣誉,是我国少数受到国际客户广泛认可的外延片制造商。长期稳定的客户资源为公司新产品的应用和推广提供了坚实基础。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和市场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储备,能够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及时有效地将募集资金投入使用,从而实现合理的资本回报水平。但是由于募集资金运用产生的效益可能无法在短期内明显体现,在股本增加的情况下,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将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增强公司持续回报的能力,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相关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大力开拓市场、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持续地改善和优化公司的技术研发体系、产品生产体系、服务支撑体系和管理流程,稳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品牌形象,同时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努力实现销售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将依托管理层和研发团队丰富的行业经验,紧紧把握市场需求,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以使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同时,公司将根据《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实现预期收益。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完善员工激励机制,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此外,公司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不断完善员工薪酬考核和激励机制,增强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制定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利润分配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其要求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广泛听取独立董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六、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STIC及间接控股股东WWIC、合晶科技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STIC及间接控股股东WWIC、合晶科技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毕,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监管机构要求的,本公司承诺将按照有关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作出补充承诺。
3、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将在上市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及监管机构的相应处罚。”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则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监管机构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有关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作出补充承诺。
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则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及监管机构的相应处罚。”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16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董事会同意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部分议案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6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方案(修订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14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15.8万份,行权价格为2.944元/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025年3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025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上述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6年3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113名激励对象在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74.4998万份,行权价格为2.4455元/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2022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及《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部分议案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11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4年3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8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47.3333万份,行权价格为3.69元/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025年3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025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上述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6年3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66名激励对象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23.1334万份,行权价格为3.1915元/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三)《2024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4年12月10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4,000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1.10元/股。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847元(含税)。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2024年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上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行权/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授予价格,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以上公式,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如下:
1、经过本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P=P0-V=2.944-0.29847-0.2=2.4455元/股;
2、经过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P=P0-V=3.69-0.29847-0.2=3.1915元/股;
3、经过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P=P0-V=11.30-0.2=11.10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行权、本次注销、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0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0年激励计划》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2020年激励计划》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上,关联董事毛瑞源、焦平海及邰中和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一致同意。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2025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也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公司董事焦平海之兄弟STEPHEN SUN-HAI CHIAO于2025年3月11日离任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故2026年3月11日起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人,上表中其本次预计2026年度金额为预计截至2026年3月11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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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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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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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服务及其他,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及其他,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合理,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关联方就交易的具体内容,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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