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61 证券简称:灿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299弄2幢7号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立权先生因公无法主持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董事同意推选董事余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董事会秘书任梦飞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财务总监宋烜纲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上海景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群微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骁微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罗立权、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灿瑞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安琼、曹怀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