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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收到解约函暨关联交易终止的公告

2026-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资产”)于2026年3月12日收到公司关联人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置业”)的《解约函》,平安置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行使《平安置业与国融资产关于平安信托北极1号财产权信托资产管理转委托服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转委托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的合同解除权:双方于2024年4月签署的《关于平安信托北极1号财产权信托资产管理转委托服务协议》、《关于平安信托北极1号财产权信托资产管理转委托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2024年9月签署的《关于平安信托北极1号财产权信托资产管理转委托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合称“转委托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自《解约函》送达之日起正式解除,所涉资产管理服务工作由平安置业另行安排。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为拓展业务,充分整合关联方资源优势,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融资产于2024年与平安置业签订了转委托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平安置业将其作为平安信托北极1号财产权信托资产管理服务机构受托项下的部分职能转委托予国融资产,由国融资产负责协议约定拟管理资产的诉讼、经营、维护、处置、清算、变现、日常管理,并收取服务费。

该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2024年4月9日、2024年9月7日、2024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签订转委托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关于签订转委托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4)。

二、解约函主要内容

平安置业在《解约函》中说明,因留意到公司控制权正在转让、实控人即将发生变更,经审慎评估,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行使解除权,解除双方全部转委托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解约函自通知送达之日起生效,所涉资产管理服务工作由其另行安排。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相关资产服务业务尚处于培育阶段,整体规模及收入贡献有限,本次与平安置业的协议解除,不涉及公司核心主营业务,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说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30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6-007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收到解约函暨关联交易终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