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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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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37 公司简称:铜峰电子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6,017,419.39元。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 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30,704,155股,扣除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214,400股,以 630,489,755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0,439,180.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利润总额。

六、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在行业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行业代码:C398)。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主营业务为薄膜电容器及其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采购包括进口材料采购及国内材料采购。对进口材料采购,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及材料消耗制定所需原材料清单,结合原材料安全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并下发至全资子公司世贸进出口组织采购;对国内材料采购,公司在选定合格供应商后,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依据销售计划下达原材料采购计划。

2.生产模式。对于薄膜电容器,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需求量来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和排产计划。对于电容器薄膜,公司结合生产线运行平衡及节能的需要,采用“安全库存”及“以销定产”并行的生产组织模式。

3.销售模式。公司产品销售分为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在国内销售方面,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通过公司营销人员销售至终端客户群,可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在国外销售方面,由全资子公司世贸进出口负责海外市场的商务洽谈和销售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报告期共实现营业收入139,508.2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31%,其中:薄膜材料实现营业收入56,150.3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31%;电容器实现营业收入66,162.2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8.4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1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预计在未来一年内,为安徽铜峰世贸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峰世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用于其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流动资金周转业务品种的担保,具体安排如下:

以上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授权期内发生的,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由公司董事长对前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公司本年度对子公司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且单笔担保额最大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本次授权担保有效期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项下的新增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主要条款、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主要是为了保障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可持续发展要求,具备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防控被担保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风险,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确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运作及其他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其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430.8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7%,以上担保全部系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16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铜峰电子”)于2026年3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原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21.44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1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发表了《铜峰电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5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3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铜峰电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安徽西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了安徽西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批复》,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安徽西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3年12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1月11日,公司披露了《铜峰电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6、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1月21日完成。

7、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9、2026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铜峰电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19日,上市流通总数为2,939,640股。

10、2026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3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2人因个人原因辞职,上述5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依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1.4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3%。

(二)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因调动、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免职、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的部分可在离职(或可行使)之日起的半年内行使,尚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行使,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到期未重新签 订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原则进行回购注销。”

3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0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回购价格为3.91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

2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3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回购价格为3.91元/股。

(三)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3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550,137.00元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 2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288,167.00元。

根据公司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14,400股,公司总股本由630,704,155股减少至630,489,755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原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合计持有的21.44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回购注销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激励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15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6年3月14日,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及诚信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以上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3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5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60万元人民币左右,公司2025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42.92万元,未超出预计总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主要指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提供服务交易事项。预计2026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为260万元人民币左右,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铜陵市至诚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1、名称:铜陵市至诚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3、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五路西段129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提供招商委托、咨询、代理服务,代理进区企业办理设立、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负责受托资产管理、维护、运营,商务咨询服务,农贸市场管理,车辆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成立日期:2017年2月28日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铜陵中旭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预计2026年,公司因承租对方公寓发生关联交易6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价格为依据。根据交易内容,公司将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详细约定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等事项。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或公司交易总量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很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相关的关联交易将根据具体的业务事项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单项订单合同,对交易事项进行详细约定。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17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铜峰电子”)于2026年3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21.44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30,704,155股减至630,489,75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630,704,155元减少为630,489,755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3月17日起45日内(8:30-11:30;13:30-16:3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399号铜峰工业园办公楼五楼证券投资部

3、联系人:李骏

4、联系电话:0562-2819178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3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0号)核准,本公司向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7,306,59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66.2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9,733.7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3]230Z021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已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12月31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铜峰电子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23.82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5年1月3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报告期,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募投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合计1,067.1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尚有余额742.29万元,将继续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剩余尾款及质保金等。公司将在全部募投项目尾款支付完成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与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2025年1月3日,公司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3,423.82万元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注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为135.9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利息为93.1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8月18日,本公司分别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北京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铜陵北京路支行”、“工商银行铜陵石城路支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财富广场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徽商银行铜陵北京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管理的铜陵石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管理的合肥财富广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520261237661000023、1308027029200318233、8112301010900951695)。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67.1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31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铜峰电子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23.82万元用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5年1月3日,上述结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铜峰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铜峰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铜峰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铜峰电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铜峰电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18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3月14日,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1.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对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5年10月24日完成,公司总股本由630,709,155股减少至630,704,155股。

2.因原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对以上人员合计持有的214,4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30,704,155股减少至630,489,755股。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以上股本变更,公司需要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内容具体如下:

上述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09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5年度公司合并减值准备共计计提2,119.18万元,转回减值准备74.26万元,转销减值准备5,425.42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项目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及固定资产,相关情况如下:

1、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本期转回信用减值准备74.26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经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64.39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398.32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长期闲置、更新换代、预计未来无法带来经济利益等减值迹象时,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经测试,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54.79万元,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027.11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5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2,119.18万元,转回减值准备74.26万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及所得税的影响,对当期利润影响1,292.20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相关金额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合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 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4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下转7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