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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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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三、本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无人机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技术研究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三个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就该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2025年度公司现金管理共取得收益3,123.2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19.55%,公司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就该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前述议案于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50,000万元进行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补充流动资金后未进行高风险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航无人机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6-024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09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01日(星期三)至04月0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avicuasir@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17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4月09日(星期四)15:00-16:00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09日(星期四)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晓军

总经理:曾强

总会计师:王飞

独立董事:陈炼成

董事会秘书:杨萍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4月09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01日(星期三)至04月0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avicuasir@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电话:028-60236682

邮箱:avicuasir@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中无人机构建了ESG“决策一管理一执行”三级联动治理架构,其中董事会作为决策层、董事会战略与ESG专门委员会作为管理层、ESG工作组及相关业务部门作为执行层。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中无人机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报告方式为相关业务部门收集并提交ESG工作组汇总,依次递交专委会审核、董事会审议;ESG 报告为年度报告。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中无人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规定》等。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备注:生物多样性、平等对待中小企业与科技伦理不具有重要性,按照《14号指引》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