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6-012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华美工业园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0日
至2026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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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1票,弃权0票。董事罗超先生对《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投反对票,理由为: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内容。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权登记日持有“瑞科转债”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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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4月8日9:00-11:30,13:30-16:30
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华美工业园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绵雪、吴臻
联系电话:0755-29712290
邮箱: ir@rayitek.cn
邮政编码:518000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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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6-011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瑞科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6年3月16日,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瑞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瑞科转债”转股价格,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6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3,000.00万元,并于2022年9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瑞科转债”,债券代码“118018”。
根据相关规定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瑞科转债”自2023年2月2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0.98元/股,转股期限自2023年2月24日至2028年8月17日。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9日起调整为30.9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 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审议程序
截至2026年3月1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0.91元/股的85%,即26.27元/股的情形,已触发“瑞科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瑞科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1票,弃权0票。董事罗超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理由为: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不持有“瑞科转债”,向下修正转股价可能摊薄现有股东权益。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瑞科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瑞科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如本次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瑞科转债”的转股价格,则本次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四、风险提示
本次向下修正“瑞科转债”转股价格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