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ST得润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标的为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3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2.79%,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邱建民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3,55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6.79%,占公司总股本的2.24%。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形;但后续公司控制权将有可能面临发生变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司法拍卖不涉及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胜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之一邱建民先生函告,以及通过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得胜公司和邱建民先生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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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邱建民先生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股数分别为4,300,000股和13,550,000股,其中邱建民先生所持股份将分批次进行拍卖(分为2批次,分别为9,480,000股和4,070,000股)。得胜公司和邱建民先生所持有的此部分股份已被质押、司法冻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及2023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2-012、2023-016)。
得胜公司所持公司4,300,000股拍卖起拍价:2,709万元,保证金:27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倍数;邱建民先生所持公司9,480,000股拍卖起拍价:5,972.4万元,保证金:59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倍数;邱建民先生所持公司4,070,000股拍卖起拍价:2,564.1万元,保证金:25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倍数。
本次拍卖以拍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为起拍价,但如该起拍价低于抵押权的欠款金额,按法律规定需通知抵押权人协商起拍价是否上调至能覆盖抵押权的债权+费用。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及保证金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保证金按起拍价10%收取。
2.拍卖机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3.拍卖时间:2026年4月20日10时至2026年4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4.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淘宝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2)拍卖成交后淘宝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当在2026年5月1日前缴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除上述被司法拍卖股份情形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得胜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10时至2024年7月16日10时司法拍卖的5,000,000股,其中500,000股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剩余4,500,000股于2024年11月6日10时至2024年11月7日10时被二次司法拍卖,其中4,392,800股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剩余107,200股于2025年1月4日10时至2025年1月5日10时被二次司法拍卖,该部分股份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得胜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建民先生于2024年8月29日10时至2024年8月30日10时二次司法拍卖的合计20,718,999股,其中4,150,000股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剩余16,568,999股被司法划转至债权人;得胜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10时至2024年10月11日10时司法拍卖的11,409,700股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得胜公司于2025年6月1日10时至2025年7月31日10时被司法拍卖(变卖)的26,000,000股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得胜公司于2025年6月9日10时至2025年6月10日10时被二次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的18,600,000股已分批完成过户手续;得胜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10时至2025年12月12日10时被二次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的13,600,000股已完成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得胜公司及邱建民先生累计被司法拍卖并已完成相应过户手续的股份为95,328,699股(含司法划转至债权人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77%。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得胜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144,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邱建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344,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
如本次司法拍卖最终竞价成功且完成过户,得胜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将下降至3,844,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邱建民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下降至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将下降至16,494,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经与律师初步沟通判断,截至目前,公司控股权尚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得胜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但后续公司控制权将有可能面临发生变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第十三条第一款:“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出让方及受让方在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如受让方在限售期限内违规减持,公司保留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得胜公司和邱建民先生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