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10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6年3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人数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明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
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名称: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根据整体行业市场变化、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当前募投项目实际的建设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建设周期延长至2028年6月30日
●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风力发电设备部件装配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11,192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变更10,564万元募集资金用途投向新项目“风力发电设备部件装配项目”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新项目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预计为2028年6月30日
● 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为了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的顺利推进,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79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不超过223,139,154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1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137,457,044股,发行价格为20.37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986.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68,355.6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3,631,630.59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7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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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本次项目实施地点由“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DG01-04-07地块”变更为“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风电产业园地块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2、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增资的议案》,增加宁波日益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作为“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其进行增资,对应增加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渔业村博奥工业区WX02-08-42地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3、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了浙江省象山县临港装备工业园浙(2020)象山县不动产权第0033184号地块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4、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项目结项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5、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分别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星铸业”)和公司全资孙公司宁波日益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益智能装备”)实施。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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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小数位差异主要因四舍五入导致。
截至2026年1月31日,“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76,320.99万元,其中先用票据支付而尚未到期未置换的金额1,337.73万元。
三、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的战略方向。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受整体行业市场变化、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紧密围绕全球能源结构清洁化转型与国家“双碳”战略目标,顺应风电产业大型化、智能化、深远海化发展趋势的前提下,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2025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2025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提出的“十五五”期间我国风电年新增装机等数据以及公司战略布局及业务规划,现经公司管理层结合整体行业市场变化、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对当前募投项目实际的建设情况进行分析并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仍然具备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场地建设制约、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及部分生产线的安装等影响因素,公司对当前募投项目实际的建设情况进行分析后,拟对“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剩余尚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暂时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后续择机将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建设等用途。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积极优化资源配置,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进行合理安排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二)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
“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29,064.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2,806.00万元,设备购置费183,07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501.00万元,预备费6,491.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194.00万元。
现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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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情况下,实施主体之一日星铸业将调整部分实施地点,在已有备案实施地点“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风电产业园地块一”DG01-04-19-1地块、DG01-04-19-3地块的基础上,将增加DG01-04-19-2地块中南侧68,748.97m2部分土地作为新增的实施地点,同时将原有的DG01-04-19-3地块作为后续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根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上述募投项目将延期完成实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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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紧密围绕全球能源结构清洁化转型与国家“双碳”战略目标,顺应风电产业大型化、智能化、深远海化发展趋势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业务规划,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公司拟向产业链下游装配环节延伸,拟将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10,564万元投入新建“风力发电设备部件装配项目”。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新项目“风力发电设备部件装配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风电产业园地块一”DG01-04-19-3地块,该地块为原“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
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新建轮毂装配区、机舱装配区、管理及辅助用房等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53,740.08平方米;
(2)根据项目需要,配置轮毂装配、机舱装配等所需的关键生产与辅助设备。
根据国内外市场容量分析,结合项目单位业务发展的战略安排和建设基础条件等因素,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装配风力发电设备部件700套的生产能力。
2、投资计划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1,192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0,564万元。募集资金由原“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后,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后投入,如有不足则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具体投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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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建设工期设计为24个月,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为2028年6月30日。公司将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与管理本项目的资金。
3、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紧密围绕全球能源结构清洁化转型与国家“双碳”战略目标,顺应风电产业大型化、智能化、深远海化发展趋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700套风电部件总成的能力,形成“铸造+精加工+装配”一体化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紧密围绕全球能源结构清洁化转型与国家“双碳”战略目标,顺应风电产业大型化、智能化、深远海化发展趋势。这一趋势既孕育了广阔市场空间,也对相关企业的技术整合与升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日星铸业拥有深厚的产业基础与技术积累,其向产业链下游装配环节延伸,是突破价值链中低端锁定、构筑核心竞争新优势的内在必然要求。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风电产业园,日星铸业现有的大型铸件生产位于该产业园内,减少了产品从生产到组装的物流、包装等成本,有利于公司在风电行业景气度提升的窗口期抢占市场,符合公司海上、海外“两海战略”的有序推进,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
4、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是风力发电设备生产流程中的重要一环,公司将从风电零部件生产向产业链下游做部分延伸,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及资源,提升现有的产品附加值。项目建设并不会直接带来具体经济效益,相关效益主要体现在于公司通过自建精加工的下游装配生产环节产能,为客户提供“铸造+精加工+装配”一体化服务,同时通过产品模块化交付,公司快速响应客户“一站式”需求,提升了客户对公司铸件产品的采购比例和范围,深化了与主机厂的战略合作。因此,针对本项目业务实际情况,本项目并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不进行财务经济效益测算。
5、项目风险
(1)市场与需求风险
风电产业发展高度依赖国家能源政策与产业规划。若后续风电装机目标因宏观经济、电网消纳或政策重心调整等因素而放缓,将影响装配服务市场需求。与此同时,行业竞争格局若加剧,可能对项目的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风电项目建设本身也存在周期性波动,受审批进度、海域使用权招标、风机技术迭代窗口等多因素影响,可能导致装配需求呈现波动变化。
(2)技术与运营风险
若本项目不能持续跟踪技术前沿,及时升级装配工艺、改造工装设备、培训人员技能,将面临技术能力与市场需求脱节的风险,甚至被淘汰出主流供应链。风电装配属于技术密集型工种,对高素质的装配工程师、技师和起重工需求迫切,行业人才竞争激烈,若无法建立有效的人才吸引、培养和保留机制,将面临核心技能人才流失或短缺的窘境,制约产能扩张和品质提升。
(3)建设与实施风险
项目建设期间可能受到恶劣天气影响,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效率降低;也可能因大型特种设备制造周期长、运输协调难而导致交货延迟;还可能因施工力量不足、各专业工程交叉作业协调复杂、或政府审批环节出现阻塞而延误。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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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尚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系将原“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别用于调整投资金额后的“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新增募投项目“风力发电设备部件装配项目”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剩余尚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资金净额均暂时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
6、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由相关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后续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设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
四、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整体行业市场变化、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以及募投项目的最新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未经股东会通过即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若公司未来对募集资金投向实施变更,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及信息披露程序。
本事项如需履行有关部门的备案或批准等程序,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司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智巷7号,日月星座大厦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日
至2026年4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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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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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以登记时间内公司实际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智巷7号日月星座大厦20楼,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建波、吴优
电话/传真:0574-55007043
3、登记时间
2026年3月27日 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 15:0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