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卢旭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卢旭球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686,77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期间自2026年3月23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止。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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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方式取得情况:
1、公司于2018年5月实施2017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股;
2、公司于2019年5月实施2018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股;
3、公司于2020年7月实施2019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股。
4、公司于2024年6月实施2023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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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卢旭球所作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股份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0%,减持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
3.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在公司任职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从公司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自主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卢旭球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卢旭球先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