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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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6-01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宇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改选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1议案名称:《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2.02议案名称:《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关于修订〈八一钢铁董事会议事规则〉〈八一钢铁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林涛、叶芳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