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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6-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9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90,939,31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90,939,318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2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7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49号),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19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90,939,318股,并于2025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290,939,318股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6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91)。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数为2,117,249,923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90,939,318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23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