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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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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6-013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3月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敏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3名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取消拟向其授予的0.7万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同意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激励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91人调整为388人,首次授予激励股票数量由291.0930万股调整为290.393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潘冬华、侯祥勇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3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37.24元/股,向符合条件的388名激励对象授予290.393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潘冬华、侯祥勇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6-014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亦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6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1月17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07)。

3、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6年1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

4、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3名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公司拟取消向其授予的0.7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91人调整为388人,首次授予激励股票数量由291.0930万股调整为290.393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3名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公司拟取消向其授予的0.7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91人调整为388人,首次授予激励股票数量由291.0930万股调整为290.393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一致。

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上述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6-015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3月17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90.393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4,306.2217万股的1.19%。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3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37.2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88名激励对象授予290.393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亦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6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1月17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07)。

3、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6年1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

4、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3名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公司拟取消向其授予的0.7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91人调整为388人,首次授予激励股票数量由291.0930万股调整为290.393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3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37.24元/股,向符合条件的388名激励对象授予290.393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3月17日

2、首次授予数量:290.393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4,306.2217万股的1.19%

3、首次授予人数:388人

4、首次授予价格:37.2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公司对首次授予的两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外籍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外籍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除取消3名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及其获授的0.7万股限制性股票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3月17日,并同意以37.2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88名激励对象授予290.393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6年3月17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290.39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93.46元/股(首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7.9511%、30.9527%、29.2385%(采用电力设备行业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采用公司最近一年的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