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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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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9版)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343,513.08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95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950,000.00元。公司于2026年1月完成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343,513.08元。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20,000.00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保本型、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使用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提升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不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714.7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及利息收入等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专项账户余额为2,011.62万元(包含尚未到期的大额存单本金2,000.00万元)。2026年1月13日,公司将该专户募集资金21,876,123.16元划转至公司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6年3月6日注销完毕。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高密度集成电路和系统级模块封装用环氧塑封料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0,185.2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专项账户尚未注销,专项账户余额为12,071.64万元(包含尚未到期的大额存单本金12,000.00万元)。2026年1月14日和2026年3月4日,公司分别划转募集资金77,000,000.00元和21,876,379.07元至公司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后专项账户余额为3,000.00万元(包含尚未到期的大额存单本金3,000.00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节余募集资金

2025年度,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入项目尚未结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如应付设备采购款、应付工程款、材料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2024年度,公司共计置换募集资金331.78万元。2025年度,公司共计置换募集资金3,919.61万元。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收购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使用全部超募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和自有/自筹资金合计48,000.00万元认购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4年度使用超募资金及其收益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共计301,761,201.53元。2025年度,公司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25年度,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海诚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华海诚科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 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海诚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6,3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3,361,785.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2,938,214.18元。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参见本公告附表1。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6号),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为9,618,85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20.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294,193.0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705,727.76元。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参见本公告附表2。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3 月 18 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总额为30,291.51万元,2024年度使用超募资金30,176.12万元支付认购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

附表2: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投入项目中包含了“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项目,因此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发行费用。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时扣除的承销费用、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投资总额的调整主要是因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

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已于2025年4月披露《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并扎实落地各项举措,经营质效、治理水平与投资者回报能力持续提升。结合行业趋势、公司战略及2025年经营实际,现将2025年年度行动方案及2026年年度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业强创新,筑牢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为研发驱动型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注半导体封装材料环氧塑封料、电子胶黏剂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国内少数实现芯片级固/液封装材料规模化量产的专业厂商,产品覆盖传统封装与先进封装全场景。2025年以来,人工智能、先进封装、车规半导体等领域快速发展,叠加国家半导体材料国产化政策持续深化,公司高端替代步伐加快,自主可控能力显著增强。2026年,公司将聚焦主业、坚持创新驱动,以高端化、规模化、智能化为方向,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805.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12%;实现利润总额2,005.8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5.2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68.7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32%。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15,828.95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25.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17,374.78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09.20%。

(一)持续加码研发投入,攻坚关键核心技术

公司坚守“诚信经营、科技创新”理念,以封装技术迭代与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导向,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2025年,公司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全面投用,中试试验线、净化实验室、失效分析平台、芯片级全流程评估系统稳定运行,新产品研发周期进一步缩短,独立验证能力全面增强;研发人员规模与结构持续优化,核心技术团队引领作用凸显,专利储备与技术成果稳步增长。

2026年,公司将聚焦先进封装、存储类器件用塑封料、车规级封装材料、高可靠性电子胶黏剂四大方向开展技术攻关:一是优化研发资源配置,按项目组建专项攻关团队,提升研发设备利用率与成果转化率;二是强化人才梯队建设,以校园招聘与内部培养相结合,壮大高端研发人才队伍;三是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高端环氧塑封料、底部填充胶、液态封装材料等产品批量落地,持续缩小与国际厂商差距,加快封测材料国产化进程。

(二)深化智能制造升级,全面降本增效提质

2025年,公司完成多条产线自动化改造,小饼包装全流程自动化、在线全检与智能预警系统稳定运行,人力成本优化、产品一致性与良率显著提升。高密度集成电路封装材料项目、研发中心提升项目按计划推进,产能布局持续优化。

2026年,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达产达效,全面推进产线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扩大自动化包装、智能仓储、数据采集与过程管控系统覆盖范围;推进生产过程可视化、质量追溯全链条化;依托新技术提升单位产出、降低能耗与制造成本,实现精益制造与品质卓越双提升。

二、深化产业整合,释放协同发展效能

2025年,公司完成对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70%股权收购与资产过户,双方业务、研发、客户、产能全面整合。衡所华威在车载芯片、电容封装专用塑封料领域具备全球领先优势,拥有优质全球半导体客户资源,本次整合显著提升公司在高端封装材料领域的技术壁垒、市场份额与全球竞争力,快速突破海外技术垄断,实现研发体系协同与工艺迭代提速。

2026年,公司将聚焦深度整合、协同增效:一是统筹研发资源,共建高端封材技术平台,加快先进封装与车规材料迭代;二是优化产能布局,提升规模化供应能力;三是共享客户渠道,拓展海内外高端市场;四是强化管理协同,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整体盈利水平,以产业整合赋能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保障稳健经营

2025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以规范治理为目标,顺应政策更新及时修订更新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合规运营,优化治理,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明确其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实现监督职能平稳过渡,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权责清晰、有效制衡、规范运作,合规经营水平稳步提升。

2026年,公司将以新《公司法》及配套监管规则为指引,全面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不断修订完善内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制度,夯实规范运作根基;二是加强董高合规培训,强化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与专业能力学习,提升履职尽责与风险防控能力;三是优化决策流程,强化内控监督与风险管理,确保公司运作规范、透明、高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优化回报机制,稳定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分红政策,严格执行股东回报规划与利润分配制度,自上市以来,公司历年分红均超过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2025年,公司统筹发展与回报,持续为股东提供稳定现金分红,投资者获得感不断增强。

2026年,公司将坚守长期回报理念:平衡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保持现金分红的连续性、稳定性与可持续性;严格履行分红决策程序,提升分红透明度;在合规前提下优化回报机制,切实让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成果,打造长期稳定的股东价值创造体系。

五、升级投关管理,提升信披与沟通质效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沟通体系,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调研交流、股东会等渠道,保障双向高效沟通,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投关工作质量:一是优化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披露经营动态、行业信息与治理进展;二是丰富沟通形式,常态化开展业绩说明会、线上线下调研,增强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知;三是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披露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四是强化市值管理,促进公司价值合理回归,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闭环评估落地,践行社会责任担当

公司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举措落地一过程跟踪一效果评估一优化完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见实效。公司坚守“诚信经营、科技创新、精益制造、品质卓越、共同发展”核心价值观,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驱动,推动产业升级与国产替代。同时,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加强多方合作,以稳健经营与合规运作创造长期价值。

本方案是公司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计划,未来可能会受到国内外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有关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11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7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7日

至2026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股东会将听取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

(三)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写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

电话:0518-81066978传真:0518-81066803

电子邮箱:ir@hhck-em.com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钱女士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