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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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6-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6版)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6-036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等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6-033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买入期权及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套期保值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范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审计委员会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5,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即美元、欧元等。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买入期权及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二)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计划、业务操作管理,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行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会计处理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三)履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五)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导致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二)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公司持续关注与管理套期保值业务市场风险。由财务部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四)公司内审部需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操作风险。

(五)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6-040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及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6年9月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在预测公司期末总股本时,以2025年末的总股本260,199,897股为基础。除此之外,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动;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为78,059,969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募集资金总额为102,150.77万元,未考虑发行费用,未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21.1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10.65万元,在此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公司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在2025年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10%、增长20%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6、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如下:

注1: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注2:2025年度稀释每股收益主要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致,2026年测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假设根据2025年末的相关信息模拟测算。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总股本将有一定幅度增加,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加公司新的市场空间及利润增长点,但是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和实施尚需要一定时间周期,项目收益需要在建设期后方能逐步体现。因此,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尚未完全体现之前,公司整体的收益增长速度将可能出现低于净资产增长速度的情况,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此外,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高行业地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分析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投项目拟用于“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金属零部件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核心主业精密金属零部件业务展开。

其中,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件产业化项目拟通过购置土地、新建生产基地和购置高端制造设备,扩大公司MIM精密金属零部件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同时强化在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的业务布局,形成行星滚柱丝杠、灵巧手关节零部件、机身关节零部件等具身智能机器人零部件产品的规模化量产能力,积极把握具身智能机器人市场发展机遇。MIM工艺系公司现有3C类精密金属零部件产品的主要生产工艺之一,同时能够为公司向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的延伸提供工艺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金属零部件为现有精密金属零部件业务在新的应用领域的拓展。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公司及时响应客户生产需求,打造多元化成长曲线,提高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目标。

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金属零部件研发项目拟通过建设先进研发场所、购置先进的实验及检测设备,改善现有研发环境及基础设施条件,同步引进专业的技术人才,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项目将持续推进公司在具身智能机器人灵巧手指关节微型丝杠、微型精密减速器等核心关键金属零部件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加强相关前沿技术储备,从而促进相关产品的研发成果转化、产品落地与创新升级,增强公司业务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补充流动资金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未来经营性现金流需求,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为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产业优势,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把握行业技术发展机遇,实现公司业务的长远持续发展。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公司是专业从事精密金属零部件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具备专业制造技术、质量管理及自主设计开发的经验与团队,以“智能制造升级、新材料自主开发”为目标,全方位打造精密金属零部件制造及研发中心平台。公司拥有一支长期专注于精密金属精密零部件产品的技术研发团队,在金属加工各技术环节实力雄厚。截至2025年末,公司研发人员588人,占总员工数的10.87%。公司拥有多业务背景交叉的复合型研发团队,具备成熟的研发管理体系。坚实的人才基础可在本次募投项目开展中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针对募投项目,公司通过内部选拔及对外招募,组建了相关技术团队,有效促进了技术成果的转化。

(二)技术储备

公司始终专注于精密金属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熟练掌握精细线成型、高精密车铣复合成型、高速连续冲压成型、金属嵌件注塑成型、金属粉末注射成型、管件3D折弯成型、微米级金属湿拉等多种精密金属零件成型工艺以及精密金属部件组装工艺。公司通过对产线进行自动化和智能化升级改造,将现有成型工艺有序衔接优化,逐步在生产高效化、低成本化、部件生产自动化等方面形成了独有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可以满足下游行业对精密金属零部件领域制造与前瞻性研发服务需求,为下游客户提供专业的精密金属零件制造服务,并协同下游客户共同进行精密金属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工艺改进与成本控制,在主要细分领域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力。

作为精密金属制造平台,公司长期深耕精密金属零部件制造行业,在精密金属零部件制造行业有近20年的加工经验,拥有多工艺组合技术,并积累了全面、效率、精益化的精密金属零部件制造技术及经验,公司利用在精密金属制造方面的技术积累和研发能力向具身智能机器人灵巧手微型丝杠、减速器零部件、关节模组零部件以及高精度的波形弹簧等金属零部件等零部件方向拓展新的应用增长点。同时,公司具备MIM产品(金属粉末注射成型技术)成熟产能和工艺,该工艺已广泛应用于3C类精密金属零部件中。MIM工艺可高效生产复杂精密金属零件,具有强度高、设计自由度大、成本低等优点,在复杂精密结构件生产中能够有效替代传统金属加工工艺,实现更高精度及复杂结构成型,并可满足大规模量产需求,同时其在灵巧手指驱动齿轮和手指连接结构件等应用场景中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可广泛运用在具身智能机器人的关节、传感器和微型齿轮等关键部件。

(三)市场储备

本次募投项目充分考虑下游3C市场稳定的产品需求以及智能穿戴设备、无线耳机等新兴产品快速增长的需要。一方面,项目将持续巩固与现有3C领域客户的紧密合作,不断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同时,随着公司不断加大技术创新与工艺改进力度,公司在3C细分领域的行业知名度显著提高,已与行业内知名大客户深度绑定,取得多款新产品料号定点,相关订单正在有序进行中,逐步爬产上量。凭借在精密制造、定制化生产、自主研发、品质管控等方面的显著优势,公司与富士康、立讯精密、正崴集团、歌尔股份等行业头部企业达成长期稳定合作,具备良好的市场口碑与品牌美誉度。此外,公司将依托已合作客户的成功案例持续拓展客户资源及销售渠道,为项目MIM工艺零部件产品产能的逐步释放提供市场消化保障。

在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公司相关产品送样或订单方面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依托现有精密零部件制造技术,公司全面加大对精密传动领域微型丝杠的研发投入,成功开发多种规格的微型行星滚柱丝杠。除微型行星滚柱丝杠外,同时在减速器零部件、关节模组零部件以及高精度的波形弹簧等金属零部件也已经开始出货交付。公司已与五八智能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与多家具身智能产业链知名零部件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各方面均具有良好的资源储备,能够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填补措施

为有效防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带来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一)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加快实现预期目标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战略规划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建成投产,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将逐步提升,有利于减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充分调配资源,合理制定开工计划,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使募投项目尽早达到达产状态,实现预期效益。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按照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确保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

(三)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股东会能够充分有效行使相应权利和职责,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优化预算管理流程,降低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整体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强化股东投资回报机制,努力提升股东回报,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任何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公司/本人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同意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本次发行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同意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8、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6-038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说明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6-039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6-029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3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和确保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3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

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另行审议。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