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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6-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3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600元人民币,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600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6年3月2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9日

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扩位简称:标普500ETF博时,交易所代码:513500)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溢价,交易价格偏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幅度较大。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若本基金后续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8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博时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博时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6年2月13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截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6年2月13日,本基金总份额为36,646,647.73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3,822,727.68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65.01%。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3,822,727.68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

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为23,822,727.68份(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的份额占参与表决份额的10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6年3月18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15,000元,合计25,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6年3月1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博时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对基金合同的主要修订

1、将“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如下内容由: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修改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六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删除“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中的“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中的“(七)临时报告”中如下条款,并修改后续序号:

“26、连续30个工作日、40个工作日及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

(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以上《博时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信息。

(三)修改后的执行

自2026年3月19日起,修改后的《博时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将按修改后的《博时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时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执行。

四、 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9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博时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博时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限制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6年2月13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6年2月13日,本基金总份额为1,405,185,402.75份;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400,000,0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63%。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400,000,000.0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

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为1,400,000,000.00份(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的份额占参与表决份额的10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6年3月18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0,000元,合计30,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6年3月1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博时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限制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对基金合同的主要修订

将《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四、投资限制”“1、组合限制”中的第11条,由“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AA以上(含AA)债券主体发行的信用级别评级为AA以上(含AA)的债券;”,修改为“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AA以上(含AA)债券主体发行的债券”。

(二)本基金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将根据以上《博时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三)修改后的执行

自2026年3月19日起,修改后的《博时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生效,本基金将按修改后的《博时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博时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执行。

四、 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