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3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A座23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3日
至2026年4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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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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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公司留存,其中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上需经提供人签名确认。
4.异地股东可以使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参会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4月2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A座23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A座23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18057
电话:(0755)86111131-8858
传真:(0755)86111130
电子邮箱:securities@consys.com.cn
联系人:罗先生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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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及调整募集资金置换人员费用置换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及调整募集资金置换人员费用置换期限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83,55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412,490.3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91,795,770.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10,616,719.65元。截至2020年10月15日,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84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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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操作流程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募投项目支出涉及的房屋租赁费、物业费、水电费等支出难以按照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进行拆分付款。因此,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的上述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应该在六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发生的人员费用、房屋租赁费、物业费、水电费情况,定期汇总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明细表,经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后,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相关自有资金账户。
2、财务部负责明细台账的登记及管理,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交易时间、账户、对应募投项目、金额等。
3、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调整募集资金置换人员费用置换期限的情况及原因
1、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人员费用的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先行支付,每月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人员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人员费用实际支付流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置换期限进行调整,除本次调整事项外,原置换方案中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调整前: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人员费用的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先行支付,每月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人员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
调整后: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人员费用的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定期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人员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的人员费用,应该在六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调整原因
本次调整主要基于公司人员费用支付的实际情况,由于人员工资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发放,社保及公积金需通过指定专户托收,与募集资金专户分属不同银行体系,支付流程涉及跨部门协作及跨行结算周期,调整置换期限能够有效避免因跨行转账、节假日等因素导致的短期资金周转压力,给予财务部门更充裕的时间完成费用的归集、分摊及对账工作,确保置换金额的准确性与合规性。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及调整募集资金置换人员费用置换期限,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能够有效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及调整募集资金置换人员费用置换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相关自有资金账户;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置换人员费用置换期限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相关自有资金账户,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有效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置换人员费用置换期限,是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操作风险,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及调整募集资金置换人员费用置换期限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及调整募集资金置换人员费用置换期限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及调整募集资金置换人员费用置换期限事项不会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科思科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及调整募集资金置换人员费用置换期限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及调整募集资金置换人员费用置换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将原计划购置房屋的实施方式调整为租赁房屋;同时,对该项目下部分子项目进行结项与内容更新,未来公司将围绕无人化智能化方向、无线通信领域及芯片研发开展研发投入,并相应调整投资结构;同意新增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西安分公司”)为“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信息装备项目”)进行变更,新增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智屯达车载系统有限公司为“电子信息装备项目”实施主体;同时,增加专用车辆改装业务相关内容,并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83,55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412,490.3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91,795,770.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10,616,719.65元。截至2020年10月15日,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84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思通”),并使用3,156万元募集资金向高芯思通增资,用于实施“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与高芯思通、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就“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对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和装修改造工程费,增加与芯片相关业务的工艺及设备购置、安装费用、流片费用,以及芯片研发人员投入等,并将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将“电子信息装备项目”实施地点调整至江苏省南京市,并延长该项目的实施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思新”)为募投项目“电子信息装备项目”的实施主体,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调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和装修改造工程费,增加公司应用开发投入。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装修改造工程费等费用,增加公司应用开发投入,并同步调整工程其他费用、预备费等,同时结合公司工艺技术环境的变化及最新研发需求,优化芯片业务工艺设备投资结构。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由2025年12月延长至2027年12月。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高芯思通的全资子公司西安科思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科思”)和上海思芯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思芯智能”)为募投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并相应增加实施地点,同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高芯思通实缴出资,再由高芯思通使用募集资金向西安科思、上海思芯智能分别增资3,000万元、35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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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
1、“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和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决定新增科思科技西安分公司为“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同时变更募投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原计划的购置房屋调整为租赁房屋,变更后的“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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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对该项目下部分子项目进行结项与内容更新,未来公司将围绕无人化智能化方向、无线通信领域及芯片研发开展研发投入,并相应调整投资结构,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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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变更的原因
公司在最初规划“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时,为解决公司有限的试验场地及研发条件问题,拟购置场地建设研发技术中心,并购置相应的研发、试验设备,现公司已在深圳市南山区租赁合适的研发办公及试验场地,公司获得将研发场地进行优化配置的空间,因此,为高效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投入,公司决定将“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购置房屋变更为租赁房屋,这既契合项目实际,也有助于节约前期成本、加快研发平台落地进程。同时,公司将相应调整项目的投资结构,取消原“研发中心购置费”“装修改造工程费”、“工程其他费用”及“工艺设备安装费”,新增“研发场地租赁费”与“其他研发费用”,以使资金安排更贴合实际研发运营需求。
为适应项目进展,公司在西安成立了分公司,推进项目研发进展,因此决定新增科思科技西安分公司为“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智能无人系统正从实验室走向战场,开启工程化定型、规模化列装、实战化部署的新周期。以无人机、机器狗为代表的无人装备已在现代战争中得到空前规模的应用,成为信息支援、火力打击等领域优先投入的新质力量,推动全球需求井喷式增长。同时,依托新技术的突破,无人化、智能化解决方案已深度渗透应急救灾、能源巡检、矿山开采、海运交通、海洋探测等民用场景,在提升作业效率的同时,显著降低安全风险与运营成本,释放出巨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长期积累的行业技术,公司拟对“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子项目进行结项与内容更新,一方面,已完成既定技术目标的子项目及时予以结项,有利于释放资源并转向更具前瞻性的研发方向;另一方面,为紧跟技术发展趋势与市场需求变化,对部分原有子项目的内容进行更新与调整,有助于将资源进一步聚焦于核心技术与关键平台的研发,确保研发方向与公司战略和行业前沿保持一致,以满足客户不断更新的需求,构建公司新质生产力,打造公司产品护城河。
(二)“电子信息装备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基于业务本身的需求,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提高生产基地利用率。公司拟调整“电子信息装备项目”内容,新增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智屯达车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屯达”)为“电子信息装备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专用车辆改装业务相关内容,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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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上述募投项目内容变更,公司对“电子信息装备项目”具体投资构成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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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虑项目购置流程、基地建设准备、设备安装调试时间、项目实施进度等建设周期,经公司审慎研究,将电子信息装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由2026年12月延长至2027年12月。公司将继续加快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争取早日使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加快释放产能。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项目必要性分析
(1)顺应无人装备智能化发展趋势,培育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持续向大模型化、智能体化和群体协同方向发展,无人机、无人车、无人船及机器人等装备在军工、应急、矿山、交通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深化,对多平台协同、自主决策等支撑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相关系统仍以单体设备或分散控制为主,缺乏统一调度与高效协同能力,难以满足复杂场景下规模化、智能化应用需求。因此,公司围绕智能化无人化方向开展研发,打造无人集群系统技术护城河,有助于构建统一的智能协同架构,提升多智能体协同作业能力和系统整体智能化水平,为无人化系统规模化应用及人工智能场景落地提供关键基础支撑。
同时,随着无人系统、低空经济及新一代无线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终端设备对高性能、低功耗和高可靠性的核心芯片需求日益提升。当前在智能通信基带处理、高频射频收发及边缘侧、端侧计算能力等关键芯片领域,行业仍存在自主可控能力不足和高性能产品供给不足等问题,难以充分满足复杂应用场景下对通信能力与边缘智能处理能力协同提升的需求。因此,公司开展芯片技术研发,有助于突破核心器件技术瓶颈,提升智能化水平和系统整体性能,为无人化系统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提供关键底层支撑。
在人工智能、无人化系统及新一代无线通信技术加速发展的背景下,无人装备在国防防务、应急管理、矿山作业及能源巡检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相关产业正加快向智能化、协同化和自主化方向演进。本项目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以无线通信技术、芯片研发为技术支柱,支撑无人化智能化产品实现应用。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在人工智能与无人化系统领域的技术积累,完善自主可控的核心技术体系,提升产品性能与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增强公司在无人系统与人工智能产业链中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持续拓展应用场景和实现长期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2)强化自主可控技术能力,支持国产替代需求
电子信息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其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的自主可控水平,对国家安全和产业体系稳定运行具有重要影响。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电子信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一2026年稳增长行动方案》等多项政策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电子信息领域开展自主研发和推进国产替代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导向和制度保障。
芯片产业处于电子信息产业链的基础环节,是通信、安防、军事、工业控制、交通运输等领域的重要支撑,其性能水平和供给安全性直接关系相关系统的可靠运行和长期可用性。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芯片产业的发展,通过大规模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推动芯片产业向自主可控方向发展。公司结合无线智能通信和计算能力应用需求,开展芯片研发工作,覆盖无线通信基带、射频收发及边缘侧、端侧计算等关键环节,重点服务应急、电力、无人化及专用通信应用需求,为相关产品和系统提供底层技术支撑,有助于提升系统稳定性和整体技术可控水平。
同时,公司作为国防电子信息装备的供应商,相关产品和系统在应用中对技术来源、供给稳定性和长期可控性要求高。为满足国防电子信息装备对安全性、可靠性和一致性的要求,公司有必要从芯片等底层技术环节入手,逐步推进关键技术和核心部件的国产化覆盖,并在此基础上向上延伸至模组、整机和系统层面,形成完整、可持续的自主可控技术体系。
本研发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和芯片领域自主可控、国产替代的发展方向。通过在底层技术环节稳步推进国产化布局,并逐步向上延伸至模组、整机和系统层面,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技术可控水平和产品长期保障能力,为相关业务的持续开展和稳定运行奠定基础。
(3)有助于公司完善“芯片一模块一装备一系统”全链条技术能力
公司长期坚持以自主创新为核心,围绕智能化、信息化和无人化等方向持续推进技术研发和产品布局,已逐步形成从核心芯片、通信模组到整机装备和系统平台的技术体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和技术复杂度提升,对研发体系在跨领域协同、系统集成能力以及前瞻性技术储备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本次研发项目围绕公司既有技术路线和业务方向,重点投入无人化智能化研发、无线通信领域研发及芯片研发,实现技术转化为应用,推动底层芯片和核心器件的研发成果向通信模组、整机装备及系统平台的协同转化,提升整体技术体系的协同性和完整性。
通过对上述研发项目的持续投入,公司可进一步完善“芯片一模块一装备一系统”的技术能力,提升整体研发协同效率和技术体系完整性,增强对无人装备及相关领域技术发展趋势的适应能力。本次研发项目规划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保持一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实际需要。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本项目对应产品具备现实的应用场景与市场空间
公司深耕特种行业二十余年,已形成涵盖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及系统、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及系统、智能无人设备及系统等在内的产品体系。公司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指挥控制、通信保障、应急消防、气象监测、海洋探测等场景,并在无人化装备等方向持续推进技术和产品布局。本次募投项目围绕通信能力、计算能力及无人系统相关基础技术开展研发,是对公司现有产品体系和在研方向的深化和补充,研发成果可直接服务于公司相关产品的持续迭代,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长期保障。
我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持续推进,对信息获取、传输和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通信系统作为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指挥调度、信息传递和体系协同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是国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支撑环节。国防信息化建设投入持续增加,国防通信等相关领域的市场需求也保持增长态势。国防通信市场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巨大的发展潜力。随着国防费用加速投入信息化领域,未来我国国防通信市场有望加速增长。
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通信与计算等底层能力,是无人系统、指挥控制系统及专用电子信息装备实现稳定运行和功能扩展的基础条件。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对应产品的应用场景与公司现有业务布局一致,研发成果具备明确的承接载体和落地空间,项目实施具备市场可行性。
(2)丰厚的技术储备及项目经验为本项目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以"科学精神,思想创造"为核心理念,坚持走自主创新发展道路。公司近三年研发投入均超过2亿元,研发投入强度保持在较高水平。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总数达到369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54.99%。研发人员具备电子信息、通信工程、云计算等相关专业背景,并长期从事电子信息装备的研发工作。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在多个技术领域取得了突破性成果,在信息处理、数据传输、数据管理、数据存储、无线通信等方面积累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拥有芯片、设备、系统等电子信息装备产品研制能力。
公司已构建“芯片一模组一整机一系统”的技术能力,并在智能无人装备与智能通信芯片方向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智能无人装备领域,公司深度参与的项目取得阶段性突破。公司深度研发的智能化产品融合AI人工智能、智能无线通信、智能云计算、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于智能感知、信息共享、智能决策、态势呈现等智能化场景,智能无人产品形态可覆盖空中、地面、水上、水下。在智能通信芯片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第二代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已完成试产流片及测试工作,目前正集中推进配套软件开发和产品化落地;第三代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已完成架构设计,正在开展前后端设计工作;射频收发芯片已经完成封装,正在进行各项功能、性能和指标测试,相关研发工作按计划推进,逐步实现核心元器件的自主可控。综上,公司在智能无人装备与智能通信芯片等方面具备扎实的技术积累和项目实施经验,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基础。
(3)公司具有稳定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行业认可基础
公司主要客户集中于科研院所以及特种企业等特种领域用户。相关业务通常对技术成熟度和可靠性要求较高,产品在进入应用前需经过较为严格的论证、测试和验证程序,研制周期相对较长。一旦完成选型并形成合作关系,供应商在后续型号延续和系统升级过程中具备一定连续性。公司与客户之间已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另外,公司积极拓展民品应用领域,并与企业、院校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技术协同和资源互补,推动相关产品和系统在更多应用场景中的落地。
(二)“电子信息装备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项目必要性分析
(1)建设自有产权生产基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
公司现有的生产场地均为租赁场所且生产布局较为分散,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及系统、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及系统、智能无人设备及系统与专用车辆改装业务分布在不同生产场地,生产组织与协同效率受限,难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化、一体化发展的需要。为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的战略需要,公司拟在南京建设自有产权生产基地,通过科学规划功能分区与空间布局,系统整合核心产品线,优化工艺流程与生产线配置,提升规模化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一致性,切实满足高可靠性产品对制造过程、交付周期和质量管控的高要求。
同时自有产权基地的建设,有助于公司有效降低长期租赁成本,规避因租赁到期或场地调整带来的产能搬迁风险,增强生产体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同时打造综合性的生产平台,能直观展示公司技术、工程及质量管理实力,提升客户信任度与市场认可度,为未来拓展民用市场、承接重大项目和提升市场地位奠定基础,有利于持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把握国产替代机遇,推动业务可持续发展
电子信息装备的国产化替代,不仅是构建自主可控产业生态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和装备安全的核心支撑。随着新标准、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与国产化进程的持续深化,驱动电子信息装备向通用化、标准化、模块化发展,并且由单一设备层面逐步向系统层级和平台层级延伸,不仅对装备的信息处理能力、通用性、可重构性及扩展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对企业的产品工程化、规模化制造及持续技术迭代能力设定了更高标准。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电子信息装备及相关模块的供应商,主动把握我国电子信息装备国产替代进程加速带来的战略机遇,亟需通过本项目建设,系统提升指挥控制、软件雷达、智能无人装备等核心产品的自主产能,并同步加强专用车辆改装及系统集成能力,打造覆盖“感知-决策-控制-评估”全链路的装备体系,更好满足国防领域对自主可控系统化、规模化的采购需求,进一步巩固市场竞争优势。
(3)丰富产品结构,优化产业布局
目前公司业务主要包括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及系统、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及系统、智能无人设备及系统、其他信息处理产品及车辆改装等。其中指挥控制和软件雷达设备及系统2022年与2023年的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73.18%与77.33%,2024年在稳固传统国防业务的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专用车辆改装业务与智能无人装备业务,指挥控制和软件雷达的业务收入调整至49.30%,产品结构呈现出由单一优势向多元协同发展的积极变化,但多元业务的产能支撑能力仍需强化。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在巩固现有传统优势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智能无人装备及专用车辆改装业务的生产能力。一方面,公司将持续丰富智能无人装备的产品序列,提升核心部件及整机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另一方面,围绕指挥、应急等应用场景,重点拓展电源车、指挥车、通信车及方舱等专用车辆的系统集成与生产能力,实现电子信息系统与车辆平台的协同发展。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可将电子信息设备与专用车辆改装业务进行有机整合,构建“模块一整机一系统”全链条产品能力,推动多产品线协同发展,进一步优化现有产品结构,增强公司在复杂系统交付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在区域布局来看,2024年公司华北、华东和华中地区销售额占公司营业收入合计达到87.93%,客户集中度和市场需求重心特征较为明显。公司在华东地区建设生产基地,可贴近市场需求重心,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升产业链效率与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实现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降低外协依赖,实现自主化生产
自2022年以来,公司业务规模保持稳定发展态势。随着我国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国产替代进程的持续推进,未来公司订单规模有望实现稳步增长,但目前受限于公司现有生产场地和产能布局限制,公司在部分制造环节仍需依赖外协完成。为保障交付进度并提升生产效率,公司将SMT及焊接、部分结构件加工、环境适应性试验等工序外包给外协厂商,外协厂商根据公司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对需要重点控制的外协工序,公司委派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公司检验合格后入库。
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新建SMT生产线、DIP生产线等生产线,实现SMT及焊接、部分结构件加工等工序自主化生产。项目实施后,将有效降低对外协厂商的依赖,增强对核心工艺和关键技术的自主掌控能力,进一步完善产品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提升订单响应速度和产品质量稳定性,切实保障高可靠性产品的制造安全与交付要求。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公司丰富的技术积累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公司自成立起始终致力于自主创新,组建了一支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研发人员占比持续稳定在员工总数50%以上。主要成员普遍具备国内外领先的信息技术领域企业或科研究院所的工作背景,在硬件设计、软件开发、通信系统等领域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项目行业经验。
同时,公司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2022-2024年的研发投入分别为20,344.70万元、24,640.00万元、26,606.35万元,研发投入持续增长。近年来,公司立足行业前沿需求,持续完善从底层芯片到系统级应用的全产业链技术布局。自主研发的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逐步实现在智能无人装备领域的工程化应用;新一代基带芯片和射频芯片的研发突破,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宽带无线自组网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在专用改装车业务中,不断优化迭代方舱定制化开发关键技术、专项性能提升关键技术等,满足多场景的差异化需求。通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已在多个领域形成独特的技术优势,包括专属云技术、高性能融合平台设计技术、智能化无线自组网技术、智能无人系统技术、噪声与振动协同控制技术、电磁兼容仿真优化技术等。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积获得专利授权115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33项),公司软件著作权累计申请并获得备案授权65项。公司坚实的技术积累与持续创新能力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2)完善的产品体系在客户中具有先发优势
自公司成立起,公司即以电子信息设备相关模块及技术方案为切入点,深入布局电子信息装备配套领域。通过持续的技术攻关与产品迭代,公司核心产品已成为国防指挥信息系统的关键“大脑”,如全加固指控信息处理设备及便携式全加固指控信息处理设备多次中标且持续供货,在指挥控制领域保持显著先发优势。在软件雷达信息处理系统领域,公司展现出卓越的快速响应与专业化服务能力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基于电子信息装备对技术稳定性与体系安全性的高标准要求,该行业具备天然的客户高粘性特征,供应商一旦进入客户合作体系,即形成具有延续性和排他性的稳固关系。这为公司后续产品的市场导入与产能消化提供了可持续的渠道保障。
在此基础上,公司逐渐构建起“芯片一模组一整机一系统”的全产业链产品体系,不仅增强了公司在核心国防业务中的竞争壁垒,也为向高可靠性民用市场的战略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持续驱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3)严格的质量管理与完备的资质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始终将产品质量与可靠性置于首位,以“可靠可信赖”的质量方针为根本遵循,将高标准的质量要求贯穿于研发、生产及服务的全流程。公司秉承着“质量从设计开始并贯穿整个产品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理念,构建了全面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组织建设与流程IT化,公司确保该体系有效落地执行,持续追求“零缺陷”目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产品与服务,从而成为客户长期信赖的合作伙伴。
在行业资质层面,根据行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从事相关电子信息装备的研发与生产需具备严格的法定资质。客户高度重视产品供应的安全性及后期支持与维护,设有严苛的供应商审核机制。从获取资质、参与项目预研到实现规模量产,通常需要经历漫长的周期,形成了较高的行业准入与客户粘性壁垒。公司已成功取得该领域所需的完备研制生产资质,完全符合客户对供应商的体系性要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格供应商地位,为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一)“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1、新增实施主体科思科技西安分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21号万象汇街区2号楼1单元2401
负责人:刘宗林
成立日期:2025年10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拟为新增实施主体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科思科技西安分公司在招商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拟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同原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途一致,仅用于存储、管理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科思科技西安分公司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事宜。公司及新增实施主体科思科技西安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电子信息装备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1、新增实施主体智屯达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智屯达车载系统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柘塘镇徐母路9号
法定代表人:徐羽
注册资本:6068.61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6月7日
经营范围:特种车辆的设计、生产、销售和维护咨询服务,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及产品开发、技术服务、产品生产、销售,应用软件服务,靶场设备研发、生产、安装、销售及靶场建设,车载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和维护咨询服务,交通设备、钢木结构的设计、制造、安装、系统集成,五金、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通信器材、汽车零配件、照明设备、库房存储器具及机箱机柜的生产和销售,方舱的设计、生产、销售,通信基站设计、安装,车辆租赁,汽车座椅的生产、销售和维护咨询服务,发电机组的销售及维护咨询服务,帐篷及各种通用工具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集装箱维修;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陕西智云防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8.94%,南京润合信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6%
智屯达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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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并新增实施主体是公司基于实际场地条件、研发进展与资源统筹所做出的务实决策,旨在使募投项目更贴近公司实际研发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研发工作稳步开展;本次“电子信息装备项目”变更、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是公司基于项目实际需求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上述募投项目的变更均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性质和投资目的,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是公司基于项目研发实际需求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科思科技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