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85 证券简称:恒运昌 公告编号:2026-006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岗社区桃花源智创小镇功能配套区B栋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乐卫平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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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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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柯燕军、何子彬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