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重整投资人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6-03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重整投资人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景峰医药”)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公司879,774,351股转增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已于2026年3月17日由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全体重整投资人证券账户。
一、向重整投资人过户转增股票的情况
根据《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以公司原有总股本879,774,351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879,774,351股股票。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759,548,702股。前述转增的879,774,351股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全部由重整投资人支付现金对价受让,相应资金用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破产费用、清偿各类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4日和2026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和《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前述879,774,351股转增股票已于2026年3月17日由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全体重整投资人的证券账户,过户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转增前后重整投资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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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情况说明
根据各重整投资人及其指定主体提供的材料,各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以及股权出资。
本次转增股票由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重整投资人证券账户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为景峰医药股东,持有景峰医药股票数量为113,680,665股,持股比例为12.92%。景峰医药现任董事谢树青先生现任长城资产湖南省分公司资产经营二部一级业务主管;景峰医药原监事会主席纪纲先生(离任未满12个月)现任长城资产资产经营六部高级经理。重整投资人常德市德源招商投资有限公司为常德市德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景峰医药现任董事代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张莉女士担任常德市德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事务部部长。除此之外,各重整投资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三、风险提示
1、因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同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
鉴于公司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如公司因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撤销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公司股票简称将改为“ST景峰”,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6-033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重整计划》的执行将导致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2026年3月17日,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879,774,351股股票已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分别过户至全体重整投资人证券账户。
3、本次过户完成后,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药控股”)持有公司457,482,66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6.0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由叶湘武变更为石药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叶湘武变更为蔡东晨。
4、本次过户完成后,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被动稀释变更为6.52%,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持股数量因被动稀释和投资认购变更为133,680,665股,持股比例为7.60%,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公司879,774,351股转增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已于2026年3月17日由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全体重整投资人证券账户。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重整投资人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一、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为执行《重整计划》,公司以原有总股本879,774,351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879,774,351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759,548,702股。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公司879,774,351股转增股票已于2026年3月17日由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全体重整投资人证券账户,股份性质均为首发后限售股。本次转增股份过户完成后,石药控股持股数量为457,482,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0%;长城资产持股数量为133,680,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0%。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限售承诺
石药控股与长城资产关于受让股份的承诺具体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第九条的相关规定,石药控股、长城资产承诺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基于本次重整投资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
(三)因执行《重整计划》导致部分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因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叶湘武和长城资产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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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过户完成后,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仍为114,684,310股,持股比例因被动稀释变更为6.52%,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长城资产持股数量因被动稀释和投资认购变更为133,680,665股,持股比例为7.60%,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长城资产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本次执行《重整计划》并完成转增股份过户后,石药控股持有公司457,482,66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6.0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石药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蔡东晨。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石药控股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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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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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际控制人
本次执行《重整计划》并完成转增股份过户后,景峰医药的控股股东为石药控股,持股比例为26.00%;石药控股由卓择有限公司100%持股;卓择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进扬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5%;进扬有限公司及卓择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北京中宜和合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联诚控股有限公司)均由蔡东晨先生实际控制,因此蔡东晨先生为景峰医药实际控制人。
蔡东晨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195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EMBA。曾就职于石家庄地区生物制药厂、石家庄地区牧工商公司、石家庄地区兽药厂、河北制药厂、河北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现任石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石药控股董事长。
(四)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与主要数据
石药控股是一家集创新药物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国家级创新型企业。石药控股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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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执行《重整计划》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石药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蔡东晨。本次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风险提示
1、因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同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
鉴于公司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如公司因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撤销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公司股票简称将改为“ST景峰”,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