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6-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6-005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继续为苏州欧普提供不超过17,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公司管理层成员决定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授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4亿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其中,为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6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5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之内。

本次担保实施前,公司已为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合同金额为44,563.6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本次公司对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为协议到期续签,故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变,仍为44,563.6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担保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

4、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不超过17,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担保范围: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欧普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所涉内容是为了满足苏州欧普实际经营需要。被担保公司为欧普照明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履约能力,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0.4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本次为苏州欧普担保的事项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25亿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73%,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