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7版)
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的第一年,达到预期效益。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9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阮港村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9日
至2026-04-09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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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6、7、8、10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柳庆华、王月红、沈华锋、柳英、沈兰芬、任丹萍、周 莉、董雨亭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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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对象及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6年4月8日下午 17:00 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6年4月1日至 2026年4月8日(工作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阮港村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联系人:董雨亭
电话:0575-84600929
传真:0575-84600960
电子邮箱:xidamen@xidamen.com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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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分配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利润分配方案存在差异化分红。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40,951,421.3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1,298,100股,扣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中的332股后的基数为191,297,7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259,553.60元(含税)。
2.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8,259,553.6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8,259,553.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4.2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8,259,553.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4.26%。
3.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回购的公司332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会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
为加大股东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2026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现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适时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但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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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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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平抑外汇敞口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交易币种为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方不涉及关联方。交易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或上述产品的组合。既可采取全额交割,也可采取差价结算,交易场所包括场内和场外。
(五)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通过事前审核,发表如下意见:(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市场变化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规避或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保持公司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
(2)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背景。
(二)公司制定了完善的操作流程,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业务操作,有效的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降低预测风险。
(四)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持续跟踪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说明本次交易对公司可能带来的影响,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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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