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155 公司简称:西大门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公司拟以2025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332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259,553.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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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建筑遮阳行业,主要产品为功能性遮阳材料及成品。
(二)全球建筑遮阳行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球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世界各国积极践行节能减排,推动可持续发展。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对于全球建筑领域用能及排放的核算结果,2018年全球建筑业建造和建筑运行相关的终端用能占全球能耗的35%,相关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总排放的39%,其中建筑运行能耗占30%,二氧化碳排放量占28%。而在实践中,建筑运行用能需求的降低可以通过高性能建筑围护结构、自然通风、遮阳等被动式技术实现。建筑遮阳作为被动式建筑节能的一项关键技术,是最简单而有效的建筑节能措施之一。目前建筑遮阳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家居内遮阳、公共建筑工程内遮阳及外遮阳领域,根据欧洲遮阳组织于2015年5月发表的《高性能动态遮阳解决方案,提高建筑能效和舒适度》研究报告,在欧盟28国中采用动态遮阳系统可以节约空调用能约30%,节约采暖用能约14%。同时,国际能源署也确定了遮阳在实现先进建筑围护结构的能源效率潜力方面的重要性。其中,功能性遮阳产品因兼具遮阳、节能、环保、抗菌等特殊性能而被全球广泛接受,在海外一些发达国家已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功能性遮阳产品渗透率已经高达70%,并进入家居超市成为快消品,更换周期为3-5年甚至更短。
1、全球市场空间较大,需求差异化特征显著
受气候环境以及消费习惯不同等因素影响,全球功能性遮阳产品呈现差异化的明显特征,需要多种功能性遮阳产品类型匹配不同需求。功能性遮阳材料相较于传统遮阳材料有一定的特殊性,对产品稳定性要求较高,主要包括产品的平整度、色牢度、气温耐候性等,因环境的温度、湿度等变化,产品使用效果会产生较大差异。另外,不同国家的建筑结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均会影响到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例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追求高端品质,喜爱定制化服务;欧洲建筑结构标准化程度高,窗户尺寸较为固定,市场劳动力成本高,故一般是标准化定制后进入家居超市售卖,消费者普遍追求窗饰功能性。总体来看,全球遮阳市场对于功能性遮阳产品的需求呈现较为显著的差异化特征。
2、全球竞争格局呈现地域性分化
从全球竞争格局看,发达国家与非发达国家呈现不同竞争格局。在发达国家,建筑遮阳行业主要被国际厂商占据大量市场份额,其中,Hunter Douglas作为全球性建筑遮阳行业的代表性企业,其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澳大利亚、拉丁美洲以及亚洲等发达国家及区域。对于经济不够发达的国家,低端遮阳产品仍占据主流,大部分市场份额由当地的众多中小企业瓜分。
(三)国内建筑遮阳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所在建筑遮阳行业符合国家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方向,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1、政策东风频吹,加速向智能化、多功能性、绿色环保方向发展
近年来,我国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1年8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遮阳推广技术目录》,包括建筑外遮阳织物卷帘、建筑外遮阳金属百叶帘、遮阳保温一体化双层节能窗等21个门类的建筑遮阳产品和技术被列入推广目录。我国建筑遮阳产品正开始向智能化、多功能性、绿色环保方向高质量发展。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时间紧、压力大。节能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目标的最主要途径,对于我国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的实现,多方测算表明,节能提效贡献度在70%以上。随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节能减排、提质增效理念加速向各行各业渗透,建筑领域对能效提升的需求日益迫切。
“十四五”期间,我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事业持续推进,进一步带动国内功能性遮阳产品的快速发展。同时,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5亿平方米以上。并重点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部品节能性能要求。
2、绿色观念不断深化,驱动功能性遮阳行业快速发展
建筑遮阳行业需求与建筑节能产业发展息息相关,目前我国在建筑节能领域工作较为滞后。虽然建筑面积快速增长,但节能建筑占比较低,且节能标准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绿色观念的深化正为遮阳行业注入强劲发展动能,从政策导向到市场需求,绿色逻辑贯穿于产品研发、技术升级与应用场景的全链条。随着建筑节能标准日益严格,遮阳产品已从单纯的防晒工具升级为低碳建筑体系的核心组件,企业纷纷加大对环保材料、智能调光、光伏一体化等技术的投入,推动遮阳系统向“节能+减排”双重功能进化。同时,消费者对绿色居住环境的追求,让具备低能耗、可回收特性的遮阳产品替代传统布艺帘,将带动建筑遮阳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
这种以绿色观念为核心的驱动,不仅让遮阳行业在建筑碳中和进程中占据关键位置,更推动其从传统制造业向绿色科技产业转型,实现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协同增长。据建筑遮阳行业协会的数据统计与预测,2022年国内功能性遮阳产品销售额为226.3亿元,预计2030年可达到650亿元。
3、国内竞争格局分散,龙头企业竞争力强
国内建筑遮阳行业起步于改革发展初期,历经多年发展仍未形成高度集中的市场格局,核心呈现两大特点:(1)企业数量多,平均规模小:截至2022年底,据建筑遮阳行业协会统计,全国功能性建筑遮阳行业企业数量约三千余家,但规模普遍偏小,年销售额在三千万元以上的企业仅约180余家,大规模企业占比极低,多数企业以中小型体量为主;(2)市场分层明显,高端供给稀缺:行业内企业呈现“低端扎堆、高端缺位”的供给结构。大部分企业聚焦一般遮阳材料的生产加工,服务于国内中低端市场;而能够满足客户定制化、高端化需求的企业较少,具备国际竞争力、可实现出口的企业更是稀缺。
行业按企业技术水平、生产规模、盈利能力可清晰划分为三大竞争梯队,梯队间差距突出。第一梯队为行业龙头企业,拥有更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生产规模大,具备稳定的国内外客户基础与良好口碑且盈利能力高,综合竞争力强。第二梯队为中等规模企业,技术水平低于第一梯队,产品种类相对单一,生产规模中等,盈利能力一般,缺乏核心竞争壁垒。第三梯队为作坊式企业,规模极小,生产设备简陋,技术水平低下,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以低价竞争为主且抗风险能力弱,易受市场波动影响。当前分散的格局下,随着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定制化需求的提升,以及环保、标准等行业门槛的提高,第三梯队作坊式企业将面临淘汰压力,第二梯队企业若无法突破技术与规模瓶颈,也可能被挤压市场份额,行业资源有望进一步向第一梯队龙头企业集中,市场集中度或逐步提升。
(四)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作为国内规模领先、品种齐全、技术一流的功能性遮阳材料制造商,长期专注于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成为国内功能性遮阳材料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产品远销全球六大洲、70余个国家和地区。主要产品包括遮阳面料及功能性遮阳成品。功能性遮阳材料具有遮阳、节能、环保等特点,相比传统布艺窗帘产品具有防霉、抑菌、阻燃、隔音、隔热等功能,更适合作为现代化绿色装饰材料。基于自主的技术与独特的生产工艺,公司产品具有功能性、环保性、创新性、精致度等多项优势,凭借多样化的产品品类、优越的产品品质及出色的定制化能力获得全球众多客户的信赖。
公司是一家长期专注于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已成为国内功能性遮阳材料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产品远销全球六大洲、70余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遮阳材料及成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阳光面料、遮光面料、可调光面料及功能性遮阳成品。
功能性遮阳材料具有遮阳、节能、环保等特点,相比传统遮阳窗饰产品具有防霉、抑菌、阻燃、隔音、隔热等功能,更适合作为现代化装饰材料,主要应用于商务、行政办公大楼、展馆展厅、图书馆、体育馆、酒店、暖房、玻璃房、实验室、影院以及私人别墅豪宅的庭院、露台、阳光屋、居室的窗户或者商业步行街、咖啡吧、茶坊等公共场所。
基于自主的技术与独特的生产工艺,公司产品的功能性、环保性、创新性、精致度等多项优势广受下游客户认可;公司产品品类齐全、品种多样、品质优越、定制化能力出色、综合供应及服务能力强,获得全球众多客户的信赖。公司客户有综合采购的需求,即在同一家供应商处采购多种功能性遮阳材料,以降低谈判、运输及售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而公司所掌握的核心技术也有利于产品种类的横向延伸。
公司部分产品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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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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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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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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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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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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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3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11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柳庆华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赵秀芳、段亚峰、谭国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赵秀芳女士、段亚峰先生、谭国春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津贴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体额度为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及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风险可控;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等相关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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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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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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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本次收费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结合公司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时间
本次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8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承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17元,共计募集资金50,808.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537.7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270.2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79.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590.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4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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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70.85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47,149.2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增强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补充流动资产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9,296.77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34号《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296.7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1月28日将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9,296.77万元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自有银行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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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智能时尚窗帘生产线项目”、“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478.10万元用于“建筑遮阳新材料扩产项目”。
本年度,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西大门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西大门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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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9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