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886 公司简称:江河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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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33,002,06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 将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6,550,721.00元。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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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情况
1.建筑装饰行业
2025年,国内经济延续稳中有进发展态势,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保持平稳增长,基础设施、制造业投资韧性较强,为建筑装饰行业提供支撑。全国建筑业总产值规模稳定,行业整体呈现总量承压、结构优化、分化加剧的运行特征,驱动逻辑由传统规模扩张转向优质项目引领、绿色智能升级、国际化拓展并行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从行业发展态势看,受宏观经济与地产链调整影响,传统装饰业务持续承压;绿色建筑、智能建造、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政策导向领域逆势增长,成为行业转型核心方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持续升级,推高行业准入门槛,技术、资金、品牌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壁垒。
从市场竞争格局看,行业两极分化与马太效应愈发显著。受需求收缩、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业内多数中小企业业绩下滑、经营承压,其逐步收缩至区域市场或细分赛道;头部企业凭借技术壁垒、资金实力与品牌积淀,在标志性工程及重点项目中占据主导地位,行业集中度加速提升。
从行业转型方向看,建筑装饰行业正处于劳动密集型向绿色化、智能化、国际化转型的关键时期。BIM、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度应用,全面提升设计精度、施工效率与管理效能;同时,国内头部企业加快全球化布局,依托EPC总承包、产品化模式拓展海外高端市场,海外业务成为营收与利润的重要增长极。
整体而言,2025年建筑装饰行业处于深度调整与转型升级共振期,出清加速、向龙头集中、结构优化成为主基调,具备绿色技术、高端制造能力与全球化布局的头部企业竞争优势持续巩固。
2.医疗健康行业
2025年,我国眼科医疗健康行业处于高质量发展上升期,需求端持续扩容且政策支撑有力。人口老龄化持续加快(截至2024年末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1亿,占比22%),60岁以上人群白内障患病率达80%,年龄相关性眼病需求攀升;青少年近视问题突出(整体近视率51.9%,20岁以下患者约1.87亿人),叠加居民眼健康意识提升、电子产品高频使用,共同驱动行业需求增长,2025年眼科医疗服务市场民营机构市场份额提升至43.7%。国家医保局出台相关政策,整合规范眼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支持创新技术临床转化,助力行业规范化发展。
眼科行业格局上,呈现公立与民营共存、民营连锁主导扩张的特征,“马太效应”凸显,资源加速向头部企业聚集,形成“一超多强”格局,头部企业凭借规模、技术与品牌优势构建盈利护城河,中小机构经营承压。业务布局上,屈光、视光、眼底病等核心赛道需求旺盛,行业呈现国际化与高端化发展趋势,头部企业加速全国性医疗服务网络布局,通过新增连锁医院完善布局、提升品牌影响力,推动行业服务质量与便捷性持续提升。
公司以“为了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健康福祉”为企业使命,致力于提供绿色建筑系统和高品质医疗健康服务,旗下拥有江河幕墙、承达集团、港源装饰、梁志天设计集团、Vision等行业知名品牌,业务遍布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幕墙与光伏建筑、室内装饰与设计、眼科医疗等专业领域居世界领先水平。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建筑装饰业务和医疗健康业务两大板块。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建筑装饰业务板块
公司建筑装饰业务板块包括幕墙与光伏建筑、室内装饰与设计业务。
(1)幕墙与光伏建筑
公司在建筑幕墙业务领域,主要承接高档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机场、火车站、体育场馆、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楼等建筑幕墙工程,客户主要为各行业中的优质企业。在幕墙领域,公司是集产品研发、工程设计、精密制造、安装施工、咨询服务、产品出口于一体的幕墙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济南等地建有一流的研发设计中心和生产基地。公司幕墙业务均由江河幕墙、港源幕墙子公司承接,其中江河幕墙定位高端幕墙领域,港源幕墙定位于中高端幕墙领域,形成双品牌错位发展。公司长期致力于节能环保技术在幕墙系统中的研发与应用,公司作为幕墙龙头企业正向光伏建筑延伸,积极推动绿色光伏建筑的快速发展。
针对幕墙与光伏建筑海外业务,公司采用双模式并行发展策略,在中东、泛东南亚、港澳等地区以承接工程为主,在澳洲、欧洲、美洲、日韩等发达市场及中亚等新开拓市场以“设计+产品供应”的平台化模式赋能开发商、总包、同行业伙伴,向其销售幕墙或异型光伏组件产品。打造公司产品平台化、系统化和高端品牌化的产品销售模式。
在光伏建筑业务领域,公司主要承接公共建筑、工商业建筑等光伏建筑项目,并从事生产、对外销售定制化异型光伏组件产品,是集产品研发与设计、咨询服务、产品销售于一体的光伏建筑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依托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济南等地的幕墙研发设计中心和生产基地,在全国各地承接各类光伏建筑项目,并对外销售定制化异型组件产品。
(2)室内装饰与设计
室内装饰业务领域,主要为大型公共建筑、高档酒店、高档住宅、长租公寓等项目提供专业、优质的室内装饰工程服务。室内装饰业务凭借公司的百余项室内顶级装饰工程,彰显了在室内装饰行业的核心影响力。公司在装配式内装上采取“自主研发+产业链系统集成”的发展模式,正全力推进内装装配式业务的发展。室内设计业务领域,主要向高档酒店、商场、餐饮、住宅等大型项目客户提供室内设计服务和室内陈设服务。
公司在室内装饰领域,拥有总部位于香港的全球顶级室内装饰品牌承达集团(HK.1568), 在内地拥有北方地区排名第一、装饰行业排名第三的港源装饰。在香港、澳门市场,承达集团定位高端、优势明显;在内地,公司依托港源装饰及承达集团下属子公司承达创建开展业务。在室内设计领域,公司拥有享誉全球的顶级建筑及室内设计品牌梁志天设计集团 (HK.2262),其在住宅设计领域已经连续多年全球排名第一,为一家提供室内设计服务、室内陈设及产品设计的公司,并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成都设有分、子公司,在内地、香港及海外以承接高端市场住宅、私人住宅、酒店、餐饮项目而著名,在内地、香港甚至国外备受推崇。
2.医疗健康业务板块
公司在医疗健康领域定位于国际化的专业眼科医疗服务提供商,主要开展屈光、视光、眼底病等眼科诊疗业务。公司拥有澳洲最大眼科连锁品牌 Vision 和长三角区域知名品牌江河泽明。在国内眼科业务拓展上,面向中高端客户主要以“维视眼科”品牌开展业务,并稳步推进中高端眼科医疗服务。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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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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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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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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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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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8.45亿元,同比下降2.50%,其中建筑装饰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07.11亿元,同比下降2.81%;医疗健康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1.34亿元,同比增长3.50%。
公司实现净利润6.9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1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5.95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1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参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业绩等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确定依据
1.董事
(1)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12万元(含税),独立董事津贴均按季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的,公司将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不再另行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2.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13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参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02日 (星期四)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03月26日 (星期四) 至04月01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kongxy@jangh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20日发布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4月02日(星期四)15:00-16:00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02日(星期四)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总裁许兴利先生、财务总监赵世东先生、董事会秘书刘飞宇先生以及独立董事代表。前述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6年04月02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6年03月26日 (星期四) 至04月01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kongxy@jangh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孔新颖
电话:010-60411166-8808
邮箱:kongxy@jangh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07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参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依据财政部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19号解释”),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19号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19号解释》的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出售方与购买方可能作出合同约定,针对被购买方某些或有事项,或者特定资产或负债的某些不确定性结果,出售方给予购买方补偿,购买方因此获得补偿性资产。例如,出售方针对被购买方某或有事项产生的负债或该负债超过约定金额而引致的损失,给予购买方补偿等。
1.会计处理
(1)购买方合并财务报表层面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购买方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被补偿项目的同时,应当确认补偿性资产,以与被补偿项目相同的基础计量。在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购买方应当按照与被补偿项目相同的基础并考虑合同对补偿金额的限制,对补偿性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被补偿项目账面价值发生变动的,相应调整补偿性资产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投资收益。对于未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补偿性资产,还应单独再考虑管理层对补偿性资产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计入投资收益。购买方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的权利时,应当终止确认该资产,所得价款等与补偿性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2)购买方个别财务报表层面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购买方获得补偿性资产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和本解释的规定,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补偿性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方在符合或有资产确认为资产的条件(即企业基本确定能够收到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补偿性资产,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借记“补偿性资产”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在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购买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和本解释的规定,对补偿性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同时考虑合同对补偿金额的限制和管理层对补偿性资产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计入投资收益。购买方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的权利时,应当终止确认该资产,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补偿性资产”科目,所得价款等与补偿性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对于本解释施行日存在的补偿性资产,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对于本解释施行日前已经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权利的,不再进行追溯调整。
(二)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1.会计处理
企业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时,无论交易对手方是企业的关联方还是非关联方,原合并日因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差额调整的资本公积,在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不得转出至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会计处理
企业采用电子支付系统以现金结算一项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仅当企业已启动付款指令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选择在结算日之前将其终止确认:①企业没有实际能力撤回、停止或取消付款指令;②企业没有实际能力支取因付款指令而将用于结算的现金;③与电子支付系统相关的结算风险不重大。例如,电子支付系统是按照标准管理流程完成付款指令,且从满足前述两项条件至向交易对手交付现金之间的时间间隔很短。如果付款指令的执行取决于企业在结算日能否交付现金,则与电子支付系统相关的结算风险不可视为不重大。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累积影响数调整2026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四)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1.会计处理
(1)关于利息的构成要素。
企业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时,可能需考虑利息的不同构成要素。利息的评估应当聚焦于企业基于什么获得了补偿,而非获得补偿的金额,尽管后者可能表明企业获得了对除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以外的其他要素的补偿。如果合同现金流量与非基本借贷风险或成本的变量(如权益工具的价值或商品的价格)挂钩,或者合同现金流量代表债务人收入或利润的一部分,则该合同现金流量与基本借贷安排不一致。
(2)关于或有特征引起的合同现金流量变动。
或有特征引起的合同现金流量在合同现金流量变动(不管现金流量变动可能性的大小)前后均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的,企业仍需评估或有事项的性质。如果或有事项的性质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直接相关,且合同现金流量的变动方向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方向相同,则相关金融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如果或有事项的性质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不直接相关(如利率随企业达到合同约定的碳减排量而下调约定基点的贷款),则仅当在所有可能的合同情景下,其合同现金流量与具有相同合同条款、但不包含该或有特征的金融工具所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不存在显著差异时,相关金融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累积影响数调整2026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五)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企业应当至少按类别披露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在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以及其在报告期内的公允价值变动,可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按项目等作进一步披露。其中,与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投资有关的变动额和与报告期末持有的投资有关的变动额应当分别披露。企业还应披露与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投资有关的计入权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的转出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19号解释的相关规定,自上述规定之日起执行并按规定编制2026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并对以前年度会计数据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08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参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与额度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临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任意时点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委托理财投资方式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委托理财受托方及理财产品,明确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不得购买高风险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仅限于高流动性资产、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或资产组合。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面临如下投资风险: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以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公司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持牌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以下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执行操作时将会审慎评估每笔委托理财的风险,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审计监察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利用临时闲散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本次委托理财计划使用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占公司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不超过4.55%,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和披露,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报。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06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参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有1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天华新能(300390.SZ)、八方股份(603489.SH)、柏诚股份(601133.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欢,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江河集团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世嘉科技(002796.SZ)、柏诚股份(601133.SH)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睿,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江河集团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江河集团(601886.SH)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欧维义,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卫宁健康(300253.SZ)、澳华内镜(688212.SH)、天顺风能(002531.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卢鑫、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欢、李睿、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欧维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228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合计268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与上期一致。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我们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12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参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鉴于目前陈刚先生无法履职(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披露的临2026-003号《关于独立董事无法履职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一号 -- 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个别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独立董事的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陈刚先生目前无法履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一号 -- 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解除陈刚先生独立董事职务,自陈刚先生独立董事职务解除后,其担任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人职务相应自动终止。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胡作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胡作家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胡作家先生当选后将补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人,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作家: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8年生,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一级注册建造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曾任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混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企划策划与管理部总经理、中建幕墙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工程分会秘书长。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09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参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0,243,033.03元,公司母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5,450,327.05元。公司2025年度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1,545,245,705.15元。基于此,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33,002,0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6,550,721.00元(含税)。2025年中期,公司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为169,950,309.00元(含税)。综上,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566,501,030.00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2.83%。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0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参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年3月19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陈刚先生因无法履职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李百兴、朱青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四、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五、通过《关于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6-006号《江河集团关于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六、通过《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部分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其中应收账款59,624,933.14元,合同资产1,490,395.13元,其他应收款2,346,145.77元
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项63,461,474.04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小,且公司在此前大部分已全额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七、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6-009号《江河集团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八、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6-007号《江河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十、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报告。
十一、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190亿元人民币,其中向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申请及使用等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十二、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90亿元人民币,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控股子公司包括: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江河创泫幕墙制造有限公司、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江河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江河幕墙澳门有限公司、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济南江河幕墙有限公司、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达创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浠水江河智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维视天阶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合肥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淮安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南京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南京维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南通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南京维视睛陵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合肥维视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未列示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2)对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28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62亿元。
(3)对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2.同意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
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十三、通过《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在2026年使用部分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任意时点理财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6-008号《江河集团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十四、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江河集团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五、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6-011号《江河集团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六、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报告。
十七、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八、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独立董事于2025年在任期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十九、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文件。
二十、通过《关于解除个别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解除陈刚先生独立董事职务。自陈刚先生独立董事职务解除后,其担任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人职务相应自动终止。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
二十一、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名胡作家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胡作家先生当选后将补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人,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6-012号《江河集团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十二、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2026年4月9日下午2:0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审议如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
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0.《关于解除个别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11.《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下转5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