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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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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19日(星期四)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3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03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9号侨银总部大厦六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周丹华女士(董事长郭倍华女士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和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周丹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董事长郭倍华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252,206,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1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50,892,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9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4人,代表股份1,31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4人,代表股份1,31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4人,代表股份1,31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6%。

3.公司股东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2,015,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2%;反对17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3%;弃权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588%;反对17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835%;弃权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7%。

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谢兵律师和黎婷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本次备查文件

1.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现场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董事长郭倍华女士因公务不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周丹华女士担任主持人,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并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14.62元/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13.96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即5.89元/股)和股票面值(3月18日收盘价:13.97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90元/股向下修正为14.64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6年3月2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9.9亿元人民币。

其中,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上述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

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上述担保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少云、韩丹。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倍华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以及授权法定代表人郭倍华办理担保、贷款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韩丹女士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审议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总计9.9亿元人民币。

其中,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上述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

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上述担保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少云、韩丹。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倍华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以及授权法定代表人郭倍华办理担保、贷款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二、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孔英先生召集和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女士、刘少云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分别办理了质押或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1:刘少云先生上述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注2: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2.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注2:以上比例数据与合计数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138

2、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3、原转股价格:17.90元/股

4、调整后转股价格:14.64元/股

5、新转股价实行日期:2026年3月20日

6、调整类别:修正转股价

7、是否需同时暂停转股:否

一、可转债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4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侨银转债”,债券代码“12813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为2021年5月24日至2026年11月16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由25.43元/股调整为25.3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2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2.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5.33元/股调整为25.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1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3.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5.23元/股调整为25.1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4.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5.13元/股调整为25.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5.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将“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5.03元/股向下修正为18.00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7)。

6.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00元/股调整为17.9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2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可转债发行方案,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形

自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3月3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截至2026年3月3日,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即17.90*85%=15.215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提高可转债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可转债转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并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即5.89元/股)和股票面值(3月18日收盘价:13.97元/股)。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14.62元/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13.96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90元/股向下修正为14.64元/股,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不需要同时暂停转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6年3月20日。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侨银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