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债券投资基金第五十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3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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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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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6年3月2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分别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购。视涯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重大关联方。视涯科技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68元/股,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浦发银行、国信证券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视涯科技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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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中证A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华夏中证A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A500增强策略ETF联接,A类基金份额代码:026860,C类基金份额代码:026861,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2026年3月25日为本基金最后认购日,自2026年3月26日起本基金将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本次除募集期变更外,本基金其他募集事项不变。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如本基金发生末日比例确认,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比例确认结果。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确认为无效,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不含募集期间利息)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为华夏中证A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夏中证A500增强策略 ETF”)的联接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因此本基金的净值会因华夏中证A500增强策略ETF净值波动而产生波动。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新增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部分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华夏国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32)、华夏创业板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67)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3月20日起,本公司新增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