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
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上接101版)
(2)上述各项目的审减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工程行业惯例,项目完工后都会进行结算审计,对审计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异进行结算调整。公司近年持续加快存量项目结算进度,以加速资金回笼、优化现金流管理,部分项目发生结算审减,具体情况如下:
东方市墩头湾珊瑚礁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本项目合同额7,899.56万元,合同约定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项目管护以及效果评估2年。项目于2023年12月25日完成第一年实施期,后进入两年的管护及效果评估阶段,于2025年7月10日完成结算,主要审减原因为人工礁体材料价格,人工礁体制作与投放清理维护合同约定单价为8,966.26元/个,结算过程中因市审计局对礁体价格提出质疑,审核单位重新询价后定价为3,116.26元/个,公司结合该项目利润及后续应收账款回收,最终同意接受结算金额,审减金额为1,258.75万元。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完工程内容工程款已全部收回。
太原植物园(景观三区)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为15,570.16万元。根据合同约定,该项目结算价款需经政府有权审计部门审定,本项目已于2020年9月25日验收合格。因该项目回款进度滞后,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于2025年2月就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后,公司依法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山西高院审理期间,经太原市投资和预算评审中心审核,于2025年12月24日出具初步审定意见。公司为加快应收账款回收,结合该初步审定意见,对该项目收入进行预审减,预审减金额为1,706万元,具体核减情况如下:
1、单价审减:草坪主材价格、辅材价差、儿童游乐设施等主材二次认价;2、工程量审减:如结算期间现场盘点扣减部分苗木死亡、花镜二次微地形面积、停车场草坪面积、艺术砼地坪粗砂隔离层面积等工程量有审减;3、定额调整审减:如甲供材汽车运输、喷播草籽、景观面层铺装异形花岗岩坐凳安装、钢筋绑扎、混凝土垫层、绿化吊车安装、景观结构等;4、签证审减:铺盖草帘、损毁草坪、场地破除坑壁及回填等部分签证审核未计取;5、措施税金审减:施工期间人工费上涨调差未计取,分部分项审减导致疫情费用计取基数变小,结算审核调整管理费利润费率,土壤改良由只取税金项改为不取费税金审减等。
唐山市东湖片区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审定设计费结算金额为4,049.81万元,截至目前,项目累计已回款3,760.30万元,尚未收回款项289.51万元。该项目审减的原因主要为:
该项目为省重点项目,要求高标准建设,导致最终工程投资超出原定限额;同时过程中,因项目用地等问题致使红线多次调整,产生大量设计变更;针对上述新增内容,建设单位已出具相关文件追加设计费并确认相应产值。后期项目审计过程中,审计单位提出审减意见,但为尽快收回回款、推进项目收尾,公司确认项目审减金额为845.23万元。
兰州新区湿地田园综合体项目:本项目合同金额为2,202万元。针对已完成的设计工作,我司获得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的产值确认单,明确确认已完成产值1,101万元。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因建设单位未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用地问题,导致项目投资规模大幅缩减,设计内容随之发生重大调整。最终,建设单位简化实施,未完全按照我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造成双方对设计进度款支付及结算问题产生争议。2023年,公司启动法律程序。在一审判决中,法院基于双方确认的产值及合同履行情况,支持了我方已完成产值1,101万元的认定。但此后建设单位提起上诉,终审判决将我方完成的设计工作占比调整为总合同约定设计工作的17.72%,对应金额394.79万元。公司鉴于项目所在地的地域人员安排、回款时间等综合因素,为尽快推动争议解决并实现资金回笼,同意按终审判决金额进行结算,由此形成的审减金额为666.24万元。终审宣判后,建设单位未按期支付款项,目前我司已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正在排期中。
近年来,生态环保、园林行业面临政府投资缩减、市场竞争加剧、地方财政支付压力加大等问题,项目结算审减成为行业普遍面临的共性难题。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公告来看,多家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项目结算审减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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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规定确认收入,即问题1-3所述的准则和依据。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权利义务约定清晰,能够合理识别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收入确认以双方确认签订的合同为基础,按照合同履约进度确认收入。证明履约进度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各年度收入确认取得了甲方或监理认可的工程量确认单,每年年度审计时均对主要项目累计进度向甲方函证确认,收入确认准确。
如上述问题回复所述,公司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依据合同的约定,一般会根据招标清单和合同的计价规则以及项目的变更洽商等内容,由公司编制项目整体结算文件,然后报业主审核,由业主或者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评审,最终经过业主、财政或者审计部门的确认后,出具项目审计决算书,完成项目的最终结算。业务人员在项目结算推进过程中,合理预计最终的结算金额。受宏观环境影响,公司最终结算金额也会做一定程度的让步,公司财务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坚持谨慎性的原则,在有证据证明公司项目在结算过程中已经和业主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对项目的结算金额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公司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提前或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项目结算调整我们正在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1)获取本期审计结算项目明细表,获取审计结算报告(定案单),复核调整金额是否正确(2)获取项目结算调整的原因及支持资料,复核结算调整原因是否合理;(3)对调整金额较大项目的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项目情况及具体的审减过程,包括调整具体原因、调整金额什么时间已基本确定,判断调整金额计入本期是否合理;(4)对于结算调整金额较大的项目,获取以前年度的工程计量单,对项目完工年度工程计量单与累计已确认收入金额进行比较,判断项目完工时累计确认收入是否准确,依据是否合理;(5)对于结算调整金额较大的项目,执行函证程序,进一步确认审计结算情况。(6)获取公司已完工未审计结算的项目情况表,了解项目结算处于什么阶段,审计结算沟通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其他审减项目;(7)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工程项目审计结算情况,是否存在大额审减情况。
对于前述问题,项目组一直保持高度关注,也持续与正和生态管理层保持沟通,2025年度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前述审计程序正在执行过程中,项目审计结算资料等资料正在提供和审核中,项目函证等审计程序也正在进行中。截至本《工作函》回复出具之日止我们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证据尚未形成结论,随着审计工作的进行,我们可能获取新的或者进一步的审计证据,具体审计意见以出具的正和生态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三、关于应收款项与减值。业绩预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项目启动了司法程序,其中唐山、太原、莆田三大重点项目已依法进入诉讼流程。受司法程序周期较长影响,相关款项回收出现阶段性滞后,回款进度未达预期。此外,根据公司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 5.06亿元,长期应收款17.75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相关诉讼对应项目、客户名称、诉讼基本情况、所处阶段、是否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量化分析对公司的影响情况;(2)结合上述对应客户的财务状况、实际债务偿付能力、以前年度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近三年回款情况等说明公司以前年度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3)分项目列示长期应收款对应的客户、业务模式、总投资金额、收入确认情况,结合收入来源、付款条件等主要协议条款,说明上述收入确认是否准确、审慎;(4)长期应收款对应项目的账龄、各期回款情况、逾期情况、项目进展是否出现重大变化或重大差异,并结合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企业回复:
(1)公司相关诉讼对应项目、客户名称、诉讼基本情况、所处阶段、是否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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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的影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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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上述对应客户的财务状况、实际债务偿付能力、以前年度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近三年回款情况等说明公司以前年度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上述客户应收款项余额、以前年度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以及近三年回款情况如下图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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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会计期末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考虑客户的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在2026年1月份依据202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按照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公司1年以内5%、1-3年10%、3-4年30%、4-5年50%、5年以上100%。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可比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并保持会计政策一贯性,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期内和期后的回款都相对较好,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3)分项目列示长期应收款对应的客户、业务模式、总投资金额、收入确认情况,结合收入来源、付款条件等主要协议条款,说明上述收入确认是否准确、审慎。
2017年4月26日,贵州省六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扶贫PPP项目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公示,该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即项目A和项目B),项目业主方六枝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中,项目A是指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郎岱山地旅游扶贫度假区第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或“项目A”);项目B是指六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存量项目”或“项目B”)。
2017年11月,六枝特区政府批准了贵州省六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扶贫PPP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的两评一案报告(即六特财函〔2017〕37号文批准了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六府复〔2017〕132号批准了实施方案报告),明确了项目B主要是指六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一期工程。项目A主要是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郎岱山地旅游扶贫度假区第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2017年12月,六枝特区政府发布PPP项目的招投标公告,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于2018年1月中标。2018年3月,公司与六枝特区农旅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旅投集团”)根据所签署的《关于成立六盘水市正和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共同出资设立的六盘水市正和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PV公司”),SPV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公司出资2.7亿元(持股比例为90.00%),农旅投集团出资3,0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00%);2020年6月,公司与农旅投集团分别对SPV公司增资3,926.32万元和10,254.14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为70%和30%。
项目A和项目B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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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为进入国家财政部PPP库的项目,项目的可用性服务费的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已经六枝特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六枝特区财政局对该项目进行了财政承受能力的论证。2018年6月4日,六枝特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六人常发〔2018〕14号)规定,六枝特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贵州省六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扶贫PPP项目有关事项的议案》(六府案〔2018〕9号),决定批准特区人民政府将项目可用性服务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该事项已经经过六枝特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
项目A,目前该项目处于建设收尾阶段,尚未进入运营期,预计到2026年12月31日全部完工并进入运营期。上市公司母公司负责该项目设计和工程建设,累计确认工程收入90,095万元。运营模式为进入运营期后,项目实施机构在考虑SPV公司运营期间运维服务、产业运营及配套物业管理等绩效考核因素后,以可用性服务费的形式逐年返还给SPV公司。
项目B,具体包括5个子项目,分别是落别乡湿地公园、朗岱镇东山百草园建设工程、落别乡婚纱摄影房车基地、岩脚高桥村区域总体景观风貌改造项目和主城区景观提升项目。项目于2021年6月进入运营期。在运营期内,项目实施机构在考虑SPV公司运营期间运维服务、产业运营及配套物业管理等绩效考核因素后,以可用性服务费的形式以年金支付方式逐年返还给SPV公司。按PPP协议约定,六枝特区政府于次年支付上一年度可用性服务费,运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政府,公司按照金融资产模式核算,会计处理方式如下:①确认长期应收款:借:长期应收款-政府应收款,贷:长期应收款-PPP项目/未确认融资收益;②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年度融资收益:借: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③收到可用性服务费时: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政府应收款。按照PPP协议约定计算后子项目B年度可用性服务金额5,368万,按照PPP协议进行计算,一部分确认为本金的收回;另一部分确认为可用性服务费收入,付费年限为2022年-2039年,按照上述确认方法,SPV公司目前累计确认可用性服务费收入13,972万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规定,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应收账款或者合同资产(已办理结算价款的金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金额超过已办理结算价款的金额确认为合同资产),满足资产、收入确认的条件,收入确认准确审慎。
(4)长期应收款对应项目的账龄、各期回款情况、逾期情况、项目进展是否出现重大变化或重大差异,并结合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长期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本期公司按照长期应收款的0.5%计提减值准备。存量项目B自2021年6月份进入运营期并开始计算可用性服务费,进入运营期后,各年份回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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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在建项目A、存量项目B均取得阶段性进展。2025年,在建项目A引入知名文旅产业运营商顶度集团,为项目A打造运营提升方案。该方案目前已通过SPV公司各股东方及地方政府审核。项目将于2026年根据最新提升方案建设完工并投入运营,同时将引入战略投资人。由于存量项目B涉及的项目贷由政府提供担保,且其资产与在建项目A运营无业务协同,为优化资产结构、降低整体资产负债率,2025年,公司已与政府协商推进存量项目B股权回购工作。
公司上述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采取一贯性原则,未发生实质变化。同时,公司也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政策进行了对比,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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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回复:
截至目前,针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相关情况我们正在执行的审计程序:(1)了解、评估并测试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日常管理及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2)获取期末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前十名对象的名称、对应项目、合同金额、开工时间、完工进度、完工时间、报告期内确认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金额以及余额明细表、账龄、逾期金额、减值计提金额,对明细表所列相关内容与上年度相关内容、本年度变化相关依据资料进行核对,经检查未发现所列内容有异常情况;(3)按照明细表所列账龄,复核减值计提金额是否按公司会计政策计提;(4)获取银行流水、应收票据备查簿、本年度各项目回款明细表、截止目前期后回款明细表,检查回款金额是否与银行流水、应收票据备查簿记录一致;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未发现正和生态期末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方法与公司会计政策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未发现期后回款金额与银行流水、应收票据备查簿记录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由于我们尚未获取全部重大项目的管理层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并进行复核,尚未对全部重大项目甲方进行访谈,了解、获取应收款项回收的相关信息,分析程序、函证等实质性审计程序尚未执行完成,仍待进一步获取充分的证据,具体审计意见以出具的正和生态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四、关于质押与流动性风险。根据相关公告显示,截至2026年1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为60.24%。截至2025年三季报,公司长期借款为8.4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26%,资产负债率为69.48%。
请公司补充披露:(1)控股股东财务与资信状况、股份质押到期情况,并结合股份质押融资用途,说明其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及具体安排;(2)有息负债的主要债务主体、债务类型、金额、利率、到期期限、相关资金的具体用途及流向;(3)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并结合公司负债结构、货币资金、现金流情况及未来债务偿付安排,说明公司是否有流动性风险、相关债务偿付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防范应对措施。
企业回复:
(1)控股股东财务与资信状况、股份质押到期情况,并结合股份质押融资用途,说明其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及具体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29,946,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38%;截至2026年1月5日,汇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78,284,9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0.24%,占公司总股本的36.98%。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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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足的资金偿还能力。汇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除北京金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股权担保外,其他股份质押融资用途均为为上市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上市公司还款、上市公司分红及投资收益等,能够有效覆盖到期债务支出。还款具体安排方面,汇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统筹规划资金调配,在资金到位后,优先偿还往期质押折扣率较低、融资利率较高的借款,以逐步降低股份质押比例,严控股份质押风险,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有息负债的主要债务主体、债务类型、金额、利率、到期期限、相关资金的具体用途及流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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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担保的有息负债情况如上图所示,其中短期借款1.16亿元,长期借款4.98亿元。此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由政府提供担保而非公司担保的长期借款余额为3.55亿元。
(3)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并结合公司负债结构、货币资金、现金流情况及未来债务偿付安排,说明公司是否有流动性风险、相关债务偿付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防范应对措施。
202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3.18%,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为70.06%,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2025年三季报资产负债率数据对比,行业均值为71.86%,公司资产负债率与行业均值基本持平,处于行业中位水平,无显著偏离。具体同行业对比数据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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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结构:从负债结构来看,公司总负债中,流动负债占比61%,非流动负债占比39%;其中有息负债占总负债的41%,进一步拆分有息负债结构,短期有息负债占有息负债的5%,长期有息负债占有息负债的36%。长期有息负债主要为项目贷,整体负债期限结构合理,短期偿付压力较小。
现金流情况:公司回归北京市场以来,所承接项目质量优良、资金落实到位,在建项目回款与付款效率较高,未形成大额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资金周转顺畅。经营回款方面,2024年全口径回款5.82亿元,其中在建项目回款1.46亿元;2025年全口径回款6.83亿元,其中在建项目回款2.83亿元,在建项目回款比例显著提升。现金流整体保持稳健: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0.7亿元,2024年1.54亿元,2025年1.27亿元,近两年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405亿元。截至目前,公司短期有息负债1.2535亿元,依托近两年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公司具备充足的现金流保障,能够有效覆盖到期债务偿付需求。
风险判断: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虽处于行业中位水平,但相较于公司历年同期数据处于较高区间。综合来看,公司经营现金流可有效支撑债务偿付,无明显流动性风险;同时公司也将会持续优化负债结构,争取2026年使公司资产负债率降至公司历史合理区间。
风险防范应对措施:
为切实防范化解流动性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公司多措并举,从主业提质增效、应收账款回收、融资结构优化、成本费用管控、现金流监测等多方面全面强化资金管理与风险防控,着力构建安全、稳定、可持续的资金保障体系。
1、聚焦主业提质增效,持续增强内生资金积累能力
公司近年坚守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核心主业,深耕北京区域市场。北京市水利项目资金保障能力充足,公司当前在执行项目可实现30%预付款、80%进度款结算,资金回笼质量优良。下一步,公司将稳步扩大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市场份额、提高整体收入规模。同时持续优化项目承接模式,有序由分包模式向工程总承包模式转变,稳步提升项目盈利水平。
同时,紧抓科技创新发展机遇,加快智能科技业务板块布局,打造公司第二增长曲线,加速释放智能科技业务增长动能,全面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与经营现金流质量。
2、全力保障资金流动性
公司通过强化应收账款清收、加大融资统筹力度等关键举措,牢筑资金流动性安全底线。
1)应收账款精细化管理与专项清收
公司设立专项催收小组统筹全公司回款工作,按项目、客户及欠款规模,联合工程、经营、法务等部门组建专项清收小组,明确回款目标与执行举措,严格执行周调度、月跟进的闭环管理机制。
针对大额逾期客户,系统梳理资信状况、信用评级、财政预算、专项债、法院调解及支付计划等关键信息,作为回款研判依据,据此制定各项目差异化回款计划与执行节奏,形成标准化回款计划表。
2023-2025年,公司全口径回款分别为5.62亿元、5.82亿元、6.83亿元,连续三年实现稳步增长,整体回款成效显著。
2025年国家化债政策重点优先化解50万元以下欠款,公司项目欠款单笔金额偏大,当年回款虽同比提升,但存量应收化解尚不充分。根据地方政府工作部署的安排, 2027年6月底前全面清零“6?30” 台账内所有拖欠账款。未来随着化债政策持续落地、地方财政支付能力逐步改善,公司整体回款环境有望持续优化。2026年公司继续推进应收款项清收工作,重点突破唐山、太原、莆田项目,保障资金流动性。
2)多元化融资统筹与资金储备
公司与密云区政府保持深度合作,在多家政策性银行融资取得重要进展。2026年已获批融资放款0.7亿元,目前仍有部分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尚未使用。
为夯实资金储备、保障业务稳健运行,公司将从多方面强化融资统筹:一是积极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夯实资金安全垫;二是审慎控制杠杆水平,确保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区间;三是严控融资成本,优先使用低成本银行信贷,压降高成本融资规模,切实降低财务费用。
3、优化负债结构
针对在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中占比较大的贵州省六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扶贫PPP项目,公司通过与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区委区政府协调,逐步实现政府回购贵州子项目B的相关资产、负债,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4、严控支出,强化现金流全流程管理与风险监控
在支出管控与运营优化方面,公司坚持审慎投资原则,暂停非核心、高风险项目投资,集中资源聚焦生态水利等现金流稳定的优质主业;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刚性压缩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持续提升项目毛利率与运营效率。
公司持续强化现金流全流程管理与风险监控,建立健全现金流预警机制,实时监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关键指标变动,提前预判流动性缺口;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统筹调配集团内资金资源,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闲置与浪费。同时,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模拟不同回款、融资等极端情景,制定完备应急预案,确保极端情形下资金链安全。
5、多措并举,保障全年经营利润目标实现
通过上述主业增效、回款攻坚、融资保障、结构优化、现金流管控等系统性举措,筑牢经营安全底线,确保公司全年利润目标顺利实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尚未结束,上述公司回复中涉及的2025年数据均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2025年年报为准。
会计师回复:
截止目前,针对正和生态股份质押与流动性风险我们正在执行的审计程序:(1)获取控股股东的财务报表及企业信用报告,了解控股股东财务状况及信用情况;(2)查询公司的公告内容,了解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原因及资金用途。从证券结算系统导出证券冻结质押明细和证券轮候冻结明细,复核财务报告披露的完整性;(3)对有息债务获取明细表及相关借款合同、质押或担保合同,复核借款的完整性及利息费用的准确性;对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执行函证程序,复核期末余额的准确性;(4)获取公司的回款计划,了解回款计划制订依据,结合以前年度回款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回款计划的合理性;(5)获取公司在手订单(潜在订单)、未来现金流预测、盈利预测及相关支持性资料,评价其可靠性、合理性。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审计程序尚未全部执行完成,仍待进一步获取充分的证据,关于质押与流动性风险具体审计意见以出具的正和生态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
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6年2月4日,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本次合作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2023一2035 年)》相关部署,重点围绕水安全保障、生态修复、智慧水务等核心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公司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长远布局,紧扣北京生态涵养区建设核心任务,以密云区为重要合作支点,全面助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利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契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变更登记后的营业执照信息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00613115R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熠君
注册资本:21169.7778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22日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中关村密云园康宝路5号院11号1层等【10】套1号楼-1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规划设计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环保咨询服务;海洋环境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生态资源监测;环境保护监测;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艺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