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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6-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17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7.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04.53%,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1.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24.49%,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泰达环保”)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融资5,000万元,期限12个月;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融资5,000万元,期限24个月。以上均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雍泰”)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申请融资1,000万元,期限12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2026年度为扬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76,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扬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9,245.04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69,245.04万元,扬州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6,754.96万元。

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泰达环保2026年度为天津雍泰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泰达环保为天津雍泰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901.85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0,901.85万元,天津雍泰可用互保额度为9,098.15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2日

(2)注册地点:杨庙镇赵庄村

(3)法定代表人:胡如海

(4)注册资本:38,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对环保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的设计及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扬州泰达环保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 扬州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2006年7月21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大孟庄镇高王公路16号

(3)法定代表人:吴才玉

(4)注册资本:18,081.75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目前,天津雍泰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和诉讼等其他或有事项。

4.天津雍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扬州泰达环保向华夏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泰达环保与华夏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2. 担保金额:5,0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限:三年。

(二)扬州泰达环保向交通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及其它费用。

(2)担保金额:5,0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三)天津雍泰向上海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泰达环保与上海银行签署《普惠及小企业借款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债权人在本合同所指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和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翻译、鉴证、公证费等)。

2. 担保金额:1,000万元。

3. 担保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限:自本合同所述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6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扬州泰达环保就其融资担保事项向公司支付担保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已审批2026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为190.6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7.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04.53%。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