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7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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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2025年11月10日,彭建春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钟胜朋先生被选举为公司职工董事。
2、上述为2025年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整体薪酬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2026年3月)》定薪方案执行。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12万元(含税),按月发放。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形式的薪酬或福利待遇。
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金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2026年3月)》的相关规定确定,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专项奖金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2026年3月)》的相关规定确定及发放。
3、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包括徐腊平先生、沙小兰女士、张铭先生、赖亮生先生等均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金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2026年3月)》的相关规定确定,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专项奖金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2026年3月)》的相关规定确定及发放。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041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959,836,001.39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3,959,836,001.39元,公司实收股本1,660,816,688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系:
1、受资金紧张、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处置损失、汇兑损失、较大营业外支出、管理及研发费用增加等因素影响,公司2018年、2019年、2021-2024年亏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8.04亿元。
2、2025年度,受储能业务毛利率下降及冲减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因素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扩大。
三、应对措施
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尽快弥补亏损:
1、聚焦储能核心赛道,优化全球市场布局。以“成熟市场稳增提质、新兴市场破局放量”为策略,国内市场深化与央国企及大型能源集团的战略合作,创新布局虚拟电厂、零碳园区与复杂微网场景;美洲市场深化长时储能、数据中心等高价值场景合作;欧洲市场聚焦核心国家,升级本地化体系与政策适配;亚太市场推进印尼储能基地投产,同步拓展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市场;中东非、澳洲以“组建团队+合作伙伴”模式落地示范项目。通过多区域协同突破,实现全球市场份额与运营效率双提升。
2、深耕智能电网业务,拓展多元应用场景。紧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步伐,积极响应行业技术迭代与客户需求升级,稳固智能电网终端业务基本盘,在此基础上创新并拓展非电网领域产品与应用场景,提升业务抗风险能力与盈利韧性。同时,稳步推进国际化战略,进一步提升非洲、亚洲等重点区域的市场份额,全面布局欧洲、拉美等市场,构建全球化业务新格局。
3、坚持产品领先,强化技术赋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重点布局高性能、高安全、高可靠的储能系统产品,适配储能规模化并网、集群化调度等行业发展趋势;聚焦算力数据中心核心能源需求,适时开展高效电能转换、能源智能协同等方面的前沿技术研究;优化产品软硬件设计,推进模块化与平台化升级,提升产品的兼容性、可扩展性与系统集成能力,助力客户价值提升。
4、围绕供应安全、成本领先、全球布局核心目标,深挖供应链、制造、库存、销售各环节效率潜力,以精益化、自动化、数字化为抓手夯实运营根基,提升整体运营效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高责任险方案概述
1、投保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以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方案范围内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承保公司、保费、赔偿限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于2025年12月15日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2)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会计准则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问答、通知及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及《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4月1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五个交易日内,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届时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李葛丰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谢伟光先生;独立董事李建林先生;董事会秘书黄幼平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三)。
黄幼平女士需对《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定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黄幼平女士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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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别提示和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6年3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对于提案4.00、7.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4)公司独立董事谢东明先生、姜齐荣先生、李建林先生、彭建春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7日、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以2026年4月8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请致电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719528
邮箱:zhangxiaofang@szclou.com
联系人:张小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1。
2、投票简称:“科陆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26年4月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三: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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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请对提案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注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412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有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76)。
3、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7)。
4、202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5年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4,150万份,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123人。
6、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8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03)。
8、2026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预留授予登记数量为1,037万份,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43人。
9、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有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1、激励对象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达到可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未达到可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取消行权,并作废失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1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90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
2、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第八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中“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批次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N)×个人年度绩效等级对应的行权比例(Z)。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2名激励对象因2025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待提升”,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Z为0,其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额度为0,其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2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12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1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名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绩效考核不合格,不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其该部分可行权比例为0。公司将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注销412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1、科陆电子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2、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科陆电子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及期权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