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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2026-008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80号)核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31,914,8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384.00元,扣除承销费27,123,995.07元后的募集资金3,472,875,388.93元已于2013年9月27日存入本公司在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772,875,388.93元,存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天津滨海分行海洋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700,000,000.00元。另外,本公司累计发生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需支付的律师及会计师服务费及登记费用等1,379,191.48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以及本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1,496,197.45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3A7012号《验资报告》,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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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严格按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并于2025年9月4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修改。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进行募集资金支出时,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后及时披露。
(二)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13年3月11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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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子公司”或“珠海公司”)独立实施。
2015年8月,珠海公司以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为依托与Fluor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美国福陆”)签订中外合资经营合同,拟共同出资9.996亿美元成立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福陆”)。其中珠海公司以珠海深水基地土地使用权、实物资产及部分现金出资5.098亿美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1%。设立合资公司相关事项已经2015年8月19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临2015-020)。
相应地,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由珠海公司独立实施,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由珠海公司与美国福陆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实施该项目,该事项已经2015年8月19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的公告》(临2015-021)。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等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与变更前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而是通过合资经营的方式引入美国福陆,有利于该项目的建设以及建成后更好地发挥作用、实现效益。
2025年12月,珠海公司与美国福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珠海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5,946.83万元人民币收购美国福陆持有的中海福陆全部4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珠海公司持有中海福陆51%股权,拥有其实际控制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完成后,珠海公司所持中海福陆股权比例由51%变更为100%,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由公司控股孙公司变为全资孙公司,但本次交易不涉及募投资金用途变更。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购中海福陆少数股权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的公告》(临2025-041)。
(三)募集资金专户及存储情况
1.初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本部于2013年10月2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同时珠海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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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根据2014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本部剩余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理财收益和利息一次性注资到珠海公司,由珠海公司统一管理运营,并根据生产建设需求逐步全部投入到珠海深水基地项目中。注资完成后,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此,公司于2014年11月注销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开设的账号为“270073124727”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4年12月注销了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开设的账号为“110060211018010049142”的募集资金专户。
3.新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募投项目由合资公司中海福陆实施后,为了确保募集资金在合资公司中海福陆专款专用,程序合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当时适用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公司在中海福陆新开立一个募集资金账户,并于2017年12月19日由合资公司、银行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新设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444000091018170176829。(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开设的账号为“444000091018170176829”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25年9月5日注销,注销前账户余额为0.00元。
4.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于珠海子公司在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开设的账号为“444000091018170125583”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为269,214.79元。
(四)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情况
珠海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一直在正常履行中。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中海福陆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方监管协议约定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中海福陆于2025年9月5日注销了“444000091018170176829”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海福陆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自2025年9月5日起失效。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2025年使用募集资金4.10亿元暂时补充了流动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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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等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由珠海公司独立实施,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由珠海公司与美国福陆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实施该项目,该事项已经2015年8月19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的公告》(临2015-021)。
2016年1月8日,珠海公司与美国福陆的合资公司“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设立完毕。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以及该基地的运营管理均由合资公司施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后续继续建设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四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海油工程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油工程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实施主体、银行和保荐机构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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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即募集资金净额347,149.62万元。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2026-007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2002年5月13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业,2002年6月14日完成工商登记。
法定中文名称: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杨楠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07H2110000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9818Y
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
经营范围:涵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允许财务公司开展的各项业务,包括: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2016年10月,经北京市工商管理局审批,并向原北京银监局备案,股权结构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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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风险管理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设立三会一层组织架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主体职责边界清晰,符合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原则。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形成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各业务管理部门、法律与风险管理部门及审计稽核部门为依托的组织架构体系,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风险管理架构,为财务公司有效防范风险、稳健经营夯实了基础。
董事会是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对公司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负责推动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决定上述方面的重大事项,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合理制定公司资本规划政策,有效识别研判、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并对相关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公司重大和高风险投资项目必须由董事会决策。
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负责指导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督导内部审计制度的制订及实施,并对相关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及其变动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等。
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职情况并督促整改。
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审查和监督执行风险管理的制度、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流程,并根据风险管理状况以及经营环境的变化情况适时修订风险管理制度;及时了解各类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并确保公司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有效地识别、监控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风险;及时向董事会或其下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事会报告任何重大风险。
财务公司设立风险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议风险管理政策;按《权限手册》规定审议业务;审议影响风险状况的其他重大事项。
财务公司设有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一一法律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风险防范、监控体系,对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负责公司投资、授信等重要业务及新业务的风险审查、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定期分析公司风险状况;负责日常业务风险咨询,组织开展公司风险管理培训,推动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持续优化。
财务公司设有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一一审计稽核部,负责协助公司识别和评价重大风险问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通过评价控制的效率与效果、促进其持续改善等工作,帮助公司维持有效的控制系统。
财务公司各业务部门为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履行风险控制职能,识别、监测、控制业务相关风险;对相关业务领域的风险变化、风险事件进行监测并及时报告;梳理本部门的重大风险,提出应对策略并负责实施。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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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各业务部门为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法律与风险管理部为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审计稽核部为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持续提升对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及操作风险等的管控能力,为经营合规安全稳健提供坚强保证。
(二)风险的识别、评估与监测
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公司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公司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相关业务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及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同时,财务公司建立了客户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并对客户进行信用风险审查和统一授信,完成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实现流动性比例实时监测,完成标准化监管数据平台搭建,不断提升风险识别与评估,监测与报告的效率、质量与技术水平。
(三)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从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实际出发,制定了切实可行内部控制目标: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执行;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保证公司业务记录、会计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保证公司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实行全覆盖、重要性、制衡性、相匹配、审慎性与成本效益兼顾的内部控制政策。
重大经营风险评估审查方面,财务公司针对信贷业务、投资业务、同业授信业务等重大经营事项不断完善风险审查机制。合规风险管理方面,财务公司建立合规审查前置机制,明确合规一票否决制度,保障合规审查独立性和有效性。重大风险季度监测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以季度为周期的风险管理报告机制,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多个维度对公司的整体风险进行详尽分析,为公司对所面临风险的全局性、趋势性研判提供信息支持。重大风险事件的报送及跟踪处置方面,建立上下贯通、横向协同的报送机制,确保对重大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资产损失和消除不良后果、避免发生系统性经营风险创造条件。信息系统控制方面,财务公司不断推进开展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实现业务审批流全链条线上化工作,在提升业务办理效率的同时进一步管控断点审批风险;通过开展数据治理项目,建立公司数据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安全事件管理,强化内部控制体系的信息化安全保障。审计监督方面,财务公司定期对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稽核监督,并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财务公司信息沟通渠道通畅,内部控制的隐患和缺陷均有便利的渠道向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确立稳健谨慎的风险偏好,以“稳健、理性、主动、全员”的风险管理理念,在公司整体风险容忍度范围内开展各类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整体风险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2025年,财务公司保持标准普尔评级为A+,穆迪评级为A1,为中国商业金融机构的最高评级水平。财务公司自开业以来,持续保持不良资产、不良贷款为零的良好记录。
三、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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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和评价,公司未发现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二)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各项关键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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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74.39亿元,其中存放财务公司10.00亿元,存放商业银行64.39亿元,在财务公司存款比例为13.44%。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均控制在标准内,未超过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中设定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上限。报告期内,财务公司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存续向金融机构借款。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业务服务,交易作价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定价公允、合理,可充分保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六、风险评估意见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可较好控制风险。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未发现财务公司在与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综上,公司认为: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合规,资金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2026-010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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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涉及作为诉讼当事人的、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1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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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从业情况:
姓名:赵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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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情况:
姓名: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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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情况:
姓名:高连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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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际支付审计费共计245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保持不变。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7万元。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确定中审众环2026年度具体审计费用,整体审计费用控制在300万元以内。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依照国家的政策、法规,认真尽责地按期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授权公司经理层与中审众环商定2026年度整体审计费用。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