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002385 股票简称:大北农 编号:2026-023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根伙先生逝世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所致,邵根伙先生的配偶莫云女士及未成年女儿邵某某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上市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莫云女士。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北农”)于近日收到莫云女士、未成年女儿邵某某(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根伙先生于2026年2月3日因病逝世,邵根伙先生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7,754,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8%。根据北京市精诚公证处于2026年3月20日出具的证书编号为(2026)京精诚内民证字第739号《公证书》,邵根伙先生生前未订立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邵根伙先生生前持有的公司股份927,754,831股,上述财产的一半(即463,877,416股大北农股票)为其遗产,由其配偶莫云女士、未成年女儿邵某某共同继承。基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莫云女士继承695,816,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8%,未成年女儿邵某某继承231,938,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
鉴于邵某某为未成年人,其母亲莫云女士系邵某某的法定监护人,故未成年女儿邵某某因继承取得的上述公司股份所对应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上述权利均依法由其法定监护人莫云女士行使。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各权益人(及原权益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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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莫云女士系邵根伙先生的配偶、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成年人邵某某系邵根伙先生与莫云女士的未成年子女,莫云女士与未成年女儿邵某某为一致行动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莫云女士及未成年女儿邵某某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1.58%的股份,鉴于莫云女士是未成年女儿邵某某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女儿邵某某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权利由莫云女士行使,莫云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927,754,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58%,足以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莫云女士。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邵根伙先生变更为莫云女士。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日常经营活动、持续性经营能力、独立性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其他事项
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拟进行非交易过户的927,754,831股份中有499,635,000股处于被质押状态,股份非交易过户的具体进展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信息披露义务人正在办理相应权益变动后续登记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权益变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北京市精诚公证处于2026年3月20日出具的证书编号为(2026)京精诚内民证字第739号《公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澄湾街19号院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行政楼104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张立忠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74人,代表股份154,238,6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34%。
(1)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人,代表股份99,945,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5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2,361人,代表股份54,293,1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70人,代表股份135,686,8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00%。
3.部分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146,253,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229%;反对6,543,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24%;弃权1,441,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4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01,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151%;反对6,543,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24%;弃权1,441,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25%。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陈惠燕、杨曦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惠燕、杨曦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