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3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补选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6-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T张家界 公告编号:2026-013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补选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梁浩志先生、雷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补选梁浩志先生、雷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梁浩志先生、雷宇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T张家界 公告编号:2026-012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14:30至16: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张家界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坚持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8人,代表股份数为179,707,6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392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为154,860,6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254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5人,代表股份数为24,846,9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378%。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36人,代表股份数为36,814,5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9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数为11,967,6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56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5人,代表股份数为24,846,9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378%。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79,339,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3%;反对股份2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7%;弃权股份7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36,446,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07%;反对股份2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089%;弃权股份7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04%。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79,332,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3%;反对股份3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2%;弃权股份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36,439,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14%;反对股份3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06%;弃权股份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79,332,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3%;反对股份3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2%;弃权股份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36,439,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14%;反对股份3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06%;弃权股份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0%。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79,332,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3%;反对股份3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2%;弃权股份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36,439,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14%;反对股份3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06%;弃权股份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人和人(张家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能、石超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人和人(张家界)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