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悦鑫90天持有期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3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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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90天的最短持有期,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起90天内不得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②本基金暂不面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且销售机构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的,其具体销售对象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③本基金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将另行公告。
2 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诺安悦鑫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的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设为开放日,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或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
各销售机构对上述最低申购限额、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本基金暂不面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及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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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申购“未知价”原则,即任一类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不对存量的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适当调低基金的销售费率。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4 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4.1.1基金转换费用构成
基金转换费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以及相应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将收取申购费补差,即“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不收取申购费补差。
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转换转入本基金的投资者,免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含固定费用)。
4.1.2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如下:A=[B×C×(1-D)/(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申购费补差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诺安优化收益债券C50000份转换为诺安悦鑫90天持有期债A
假设某投资者在某非直销机构购买了5万份诺安优化收益债券C,至T日其持有期不少于7日但未满31个自然日,希望在T日全部转换为诺安悦鑫90天持有期债A。
T日,诺安优化收益债券C的净值为1.1000,赎回费率为0.50%,适用申购费率为0;诺安悦鑫90天持有期债A的净值为1.2000,T日该非直销机构的适用申购费率为0.3%。则计算如下:
0.3%>0,收取申购费补差,申购费补差费率=0.3%-0=0.3%
转入诺安悦鑫90天持有期债A的基金份额=转出诺安优化收益债券C的基金份额×T日诺安优化收益债券C的净值×(1-诺安优化收益债券C的赎回费率)÷(1+申购费补差费率)÷ T日诺安悦鑫90天持有期债A的净值=50000×1.1000×(1-0.50%)÷(1+0.3%)÷1.2000=45467.76份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基金管理人发行的任一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的其它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基金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基金管理人开通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基金间的转换业务。本公司旗下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通情况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相关临时公告。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能互相转换。本基金本次仅开放转换转入业务。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和《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为准。关于基金转换的其他规则,适用本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及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各销售机构是否支持转换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相关优惠活动请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或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邮政编码:518048
电话:0755-83026603或0755-83026620
传真:0755-83026630
联系人:祁冬灵
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业务规则。
(2)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官网、微信公众号、APP)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业务规则。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目前,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网上交易系统仅销售A类基金份额,销售C类基金份额的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示,敬请投资者关注。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6年3月23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90天的最短持有期,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起的第90天(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的期间,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自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通过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与原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相同,如有多笔份额明细参与分红,则红利再投资份额按比例分摊至各笔明细。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本基金因《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所需而拟变更之其他事宜,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进行咨询;也可至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
诺安悦鑫90天持有期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诺安悦鑫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全文于2026年3月23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lion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99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