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9版)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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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了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伟东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季晟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学颖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定价。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50.00万元,为财务报表审计费用35.00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15.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上述定价原则并参照同等规模上市公司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289,114.08元,本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12,557,460.6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口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7,417,612.59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显示产业已成为当今信息社会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国家产业政策的长期扶持,为显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也为行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随着半导体、材料学、精细加工等领域的相关学科不断取得重大突破,显示技术与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结合愈加紧密,推动显示产业快速向前发展。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受益于技术创新与科技进步,显示技术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市场空间不断扩展,行业将长期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目前公司仍然处于高速发展期,立足于长远发展,需要利用资金把握上述行业机会。
截止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冠石半导体有限公司已稳步迈入半导体行业高精尖技术领域的新起点。公司将继续按照已有的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各项生产工作,仍需持续投入相关资金,以期顺利实现光掩膜版项目全部产线建成投产。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综合考虑公司长远持续的发展战略,资本结构、研发投入和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需要留存运营资金提升盈利水平,为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保持合理、稳定的分红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四)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目前所处行业现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抗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的流动资金,投入新技术的开发,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在建项目顺利推进,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同时公司将努力实现战略发展规划目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因素,严格遵守利润分配政策,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将在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业绩说明会,就现金分红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按照规定在股东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提供便利。此外,中小股东可通过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公司投资者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聚焦主营业务发展,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经营质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发展等方面,有利于公司提升竞争力,更好应对市场竞争风险。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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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任意时点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的总额度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但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业务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业务损益。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开展的。随着公司经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拟购入国外进口设备生产线等,进一步增强公司自主生产研发能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外币购汇和结汇的结算需求逐渐扩大,可能涉及的币种有:人民币、美元、台币、欧元、日元、英镑、港币等。为规避当今国际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等风险,减小购入设备时的外汇结算等事项在财务操作层面的不确定性,降低公司经营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公司需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投资,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交易金额
在任意时点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的总额度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所承做的金融衍生品以确保公司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主要为经营避险策略的远期结售汇和掉期等,商品的选择以规避公司业务经营所产生的外汇收入、支出、资产或负债等风险为主,持有的币别必须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交易的外币需求相符。交易场所为境内/境外的场内或场外,公司远期结售汇和掉期的交易对手均为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和公司长期合作、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境外银行。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主要涉及币种:人民币、美元、台币、欧元、日元、英镑、港币等。
(五)交易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进行单项审批并签署交易相关的协议、合同,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并对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进行调研、洽谈、评估等。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任意时点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的总额度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但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业务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业务损益。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建立健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指引,准确记录、传递各类交易信息,规范操作流程,阻断违规操作。
2.在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金融衍生品合约中约定的标的资产金额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3.内审部应每年度或不定期地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审计委员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应优先使用在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代替保证金操作金融衍生交易。如确实需要交易保证金的,财务部人员应对保证金等资金账户实行专门管理,按照资金划拨和使用程序,严格履行保证金追加审批程序。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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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密切相关,以防范和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为目的,可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20日在公司3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6年3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建巍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289,114.08元,本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12,557,460.6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口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7,417,612.59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九、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含10项子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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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1至10项子议案。
上述1至10项子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1至6项、9至10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董事所承担的职责与工作要求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2026 年度,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同时兼任公司其他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应的岗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按月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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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1至8项子议案。
上述1至8项子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1至6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江苏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杭州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表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当年授信延长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七、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88号南京翠屏新港假日酒店4楼VIP1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6日
至2026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01-3.08、4.01-4.06、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01、3.02、3.04、3.07、4.01、4.02、4.0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建巍先生、镇江冠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3.01、4.01议案;王顺利女士回避表决3.02、4.02议案;胡江先生回避表决3.04、4.04议案;门芳芳女士回避表决3.07议案。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二)登记时间
2026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参会登记处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两家子公司:成都冠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冠石”)、宁波冠石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冠石”)。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成都冠石、宁波冠石拟向供应商采买设备、原材料等,公司为其向卖方供应商付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信用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提供的信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711.0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对象中成都冠石、宁波冠石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敬请各位投资者充分关注信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成都冠石、宁波冠石拟向供应商采买设备、原材料等,公司为其向卖方供应商付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信用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各被担保人(包括授权期限内公司新设或新合并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人处获得担保额度。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安排执行,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信用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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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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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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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
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担保期限内共同商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信用担保预计事项基于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向卖方供应商付款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信用担保额度,是基于子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推动子公司建设发展。子公司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时掌控相关资信状况。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信用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信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711.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0%,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