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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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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86 公司简称:华正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覆铜板(包括粘结片)、复合材料(包括功能性复合材料和交通物流用复合材料)和膜材料等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均已通过中国CQC、美国UL认证且符合欧盟REACH、ROHS标准,并广泛应用于5G通讯、服务器、数据中心、半导体封装、新能源汽车、智慧家电、医疗设备、轨道交通、绿色物流等领域。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一)国家政策支持

2025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突破集成电路、先进材料等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关;深化数字中国建设,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强化算力、算法、数据高效供给,加速构建算力基础设施与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夯实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加强网络、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国家安全能力建设,电子电路作为电子信息产业基石,国产替代重要性凸显。

2025年8月,工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一2026年稳增长行动方案》,主要预期目标是:规模以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在7%左右。方案鼓励各地推动人工智能终端创新应用,推动5G/6G关键器件、芯片、模块等技术攻关。

2024年1月,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推进未来制造等六大方向产业发展,突破下一代智能终端,加快突破GPU芯片等技术,建设超大规模智算中心,从终端需求上拉动了对高性能PCB及覆铜板的需求。

2023年10月,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鼓励存储产品制造企业持续提升关键存储部件等自主研发制造水平,打造存储介质、存储芯片、存储系统和存储应 用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

国家相关支持政策明确了集成电路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上述政策和法规的发布和落实,从多个方面对集成电路行业给予了大力支持。受益于集成电路国产化进程的加速,以及智能化、人工智能、物联网、双碳经济、电动汽车、工业控制、5G等应用对集成电路新应用需求的不断提升,行业发展潜力巨大。公司以覆铜板基础材料为基石,布局了高频、高速、高导热、HDI、BT封装材料,并逐步实现稳定生产和交付,未来将聚焦资源提升该系列产品的营收占比,同时继续投入研发,实现产品的更新迭代,及时满足客户的需求。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说明

2025年度,覆铜板行业在AI及汽车电子等应用领域需求的带动下,市场呈现结构性复苏态势,技术升级方向明确。

据Prismark统计,2024年全球CCL市场规模约为150亿美元,同比上升17.9%;从区域划分来看,中国占全球比例约为74.8%,同比增加1.5个百分点。据Prismark预测,2025年全球PCB市场规模约为849亿美元,同比增长15.4%;至2029年全球PCB市场规模约为1093亿美元,2024-2029年复合增长率将达8.2%。从长期看,电子电路行业仍将保持较好的增长态势。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覆铜板及粘结片、复合材料和膜材料等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5G通讯、服务器、数据中心、半导体封装、新能源汽车、智慧家电、医疗设备、轨道交通、绿色物流等领域。

1.公司主要产品覆铜板(CCL),是制作印制电路板(PCB)的基础材料。覆铜板是将玻璃纤维布或其它增强材料浸以树脂,一面或双面覆以铜箔或其他金属层并经热压而制成的一种板状材料,担负着印制电路板导电、绝缘、支撑三大功能,是一类专用于PCB制造的特殊层压板,以玻璃纤维布基双面覆铜板为例,其主要原材料为铜箔、玻璃纤维布、树脂等。

公司致力于技术的开发与迭代,覆铜板在实现“三高(高频、高速、高导热)”特性的同时,进一步推进“三低(Low Dk、Low Df、Low CTE)”技术指标的纵深发展。覆铜板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众多且有不同功能化需求,公司覆铜板产品分类如下:

公司主要产品已逐步切换到高等级覆铜板,各类产品特性如下图所示:

覆铜板的工艺流程如下图:

2.公司半导体封装基板材料包括BT封装材料和CBF积层绝缘膜,适用于半导体先进封装工艺,具体应用场景如下所示:

(1)BT封装材料,具有高耐热性、耐CAF、低介电常数和低膨胀系数等核心技术优势,主要应用于Mini&Micro LED、Memory(Flash、DRAM)、RF PA、MEMS、CPU/GPU等算力芯片、PMIC、VCM音圈马达等应用场景。

(2)CBF积层绝缘膜是公司近年来重点研发的半导体封装材料,具有优良的介电性能、热膨胀系数、剥离强度、绝缘性能和可加工性能,可应用于CPU/GPU等算力芯片、VCM音圈马达、PMIC等芯片的半导体封装。

3.公司复合材料产品包括功能性复合材料和交通物流用复合材料。功能性复合材料是以玻璃纤维布或其他特种纤维为增强材料,浸渍或涂布树脂,并经过高温压制而成的一种复合材料,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电工电器、工业装备等;交通物流用复合材料是以聚丙烯树脂为原料,经过工艺成型制成蜂窝芯,并与玻纤等表面蒙皮材料经过高温压制复合而成的一种板状材料,具备轻质、高强、耐候的特点,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厢式货车、冷链物流等领域。具体如下所示:

4.公司的铝塑膜产品,主要应用于软包锂电池的电芯封装,由外层尼龙层、中间铝箔层、内层热封层通过胶粘剂压合粘结而成,其在阻隔性、冲深、耐穿刺、耐电解液和绝缘性等方面均有严格要求,目前已被广泛应用于动力、3C 数码、储能等软包锂电池。相较于铝壳或钢壳等封装形式,铝塑膜作为封装材质更轻,且软包锂电池采用叠片工艺使得电池结构更紧密,大幅度提高了同等规格尺寸下软包锂电池的容量,是锂电池朝着轻量化、小体积发展的关键材料。

公司铝塑膜产品分为W1系列、W3系列、W5系列。具体如下所示:

铝塑膜工艺流程图如下图:

(二)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围绕战略目标,公司在高端电子材料、复合材料、膜材料等先进材料领域积极推进产品开发与技术工艺布局。通过研判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协同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关键技术与工艺攻关,并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持续强化材料基础研究能力。

公司全面推行IPD集成产品开发模式,建成数字化集成开发平台,实现了产品从需求、设计、生产到服务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持续梳理、优化与升级IPD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体系的灵活性与适配性,有效增强市场响应速度。

公司构建了完善的分析测试体系,不仅为内部产品开发提供坚实保障,并能快速响应下游及终端客户的检测分析需求。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基础研究能力和研发质量管控,持续提升研发项目信息化水平,通过建立原材料数据库、推动经验沉淀与共享复用机制,持续夯实研发基础。此外,公司通过整合“验证能力平台”优化测试资源配置,构建工程师任职能力梯队,在保障研发质量的同时提高研发的协同效率,实现研发数据资料在完整性、保密性与时效性方面的系统化管理。

2.采购模式

公司致力于构建高韧性、可信赖的采购供应链,着力打造长期共赢的战略供应商伙伴关系。通过持续迭代内部采购管理体系,依托供应商关系管理信息化系统(SRM)实现采购全流程透明化、规范化,筑牢阳光采购基础,推动采购职能由执行保障向价值创造中心转型。

在常规原材料方面,采购部门基于需求计划、市场预测及供需态势分析,严格执行询价、议价、比价流程机制,结合库存水平实施波段采购,在保障供应的同时实现成本精益化管控。

在特种原材料方面,采购部门早期介入产品开发流程(IPD项目),深度参与研发协同,确保项目进度可控与成本优化,全面提升产品从设计到量产的全周期运营效率。

在高速高频覆铜板、半导体封装材料等战略关键材料领域,公司与上游头部供应商开展深度战略合作与联合开发,推动核心原材料的国产化替代与供应渠道多元化,从而构建更具安全自主与可持续的核心供应链体系。

3.生产模式

为深化智能智造转型,构建面向未来的高效生产体系,公司以客户为导向,持续推动生产运营向柔性化、智能化方向升级,全面支撑多系列、多层次产品的精准交付与高效协同,响应客户对产品质量、交付周期等方面的差异化需求,确保从订单到交付的全流程紧密衔接。

同时,公司持续推进智能工厂和未来工厂的建设,强化跨区域协同与精益生产。在青山湖、珠海基地,通过引入集成供应链管理(ISC),实现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数据贯通与业务联动。持续推动管理升级和流程优化,依托物联网、生产执行系统的数据化工具,全面提升制造环节的标准化、精细化和流程化管理水平。加强跨区域产能统筹与资源整合,逐步构建协同、响应敏捷的智能制造网络。

4.销售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持续优化销售体系与客户服务模式。通过终端客户认证驱动销售转化,深度融入客户价值链,系统挖掘客户需求和市场机遇,为客户提供多元化、定制化的产品应用解决方案,持续提升从市场洞察到订单落地的整体商业化能力。

公司集中优质资源,重点加强对战略终端大客户及PCB核心客户的全面服务与支持,聚焦通信、汽车电子、智能终端与模组三大核心业务板块深化布局,通过跨部门、跨职能协同的3R团队运营机制,持续提升市场响应速度与服务深度,巩固并深化长期合作关系,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市场占有率。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现状

CCL行业龙头市占率相对较高,2024年CR1、CR3、CR5、CR10分别仅占14%、41%、56%、77%,集中度较高,可见行业存在壁垒使得满足条件的竞争者做大。根据Prismark报告(如下图示),公司2024年全球市场份额约2.8%,排名第11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生产覆铜板 3,868万张,比上年增加8.79%;生产导热材料139.30万平米,比上年下降20.39%;生产功能性复合材料1,269.46吨,外协94.20吨,外购24.77 吨,合计1,388.43吨,比上年下降13.13%;生产交通物流用复合材料265.32万平米,外协0.90万平米,合计266.22万平米,比上年上升31.29%;

销售覆铜板3,886.83万张,比上年上升10.09%;销售导热材料143.54万平米,比上年下降20.94%;销售功能性复合材料1,436.08吨,比上年下降3.41%;销售交通物流用复合材料269.36万平米,比上年上升27.48%。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65,102,073.49元,比上年上升12.8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上年度(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17人

(7)上年度(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8)上年度(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人

(9)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10)上年度(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11)上年度(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12)上年度(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13)公司同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业亮,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行业,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勇,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杰,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孙业亮、签字注册会计师蔡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杰,最近3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孙业亮、签字注册会计师蔡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88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审计工作开展范围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审查,出具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年报审计工作过程中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及时、完整。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结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预计情况、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行业标准,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88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07,819,577.8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156,790,5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382,767.34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3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713,420.07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0,382,767.3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所处的覆铜板行业在AI及汽车电子等应用领域需求的带动下,市场呈现结构性复苏态势,同时行业技术快速升级迭代,市场需求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加速集中,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需要聚焦行业趋势,围绕既定战略目标,执行产品高端化、差异化的经营策略,持续研发投入与产品创新,拓展高端产品的市场及应用,进一步提升公司营收规模及利润水平,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公司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前期资金资本性投入增加了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并在持续投入推进新产能建设,使得公司负债率较同行处于较高的水平。为实现公司长期战略目标,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抗风险能力、夯实长期稳健发展的基础,公司存在明确的资金需求来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以保障公司未来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支持公司经营计划的有效执行和实施落地,优先保障公司研发投入、技术创新、产能扩展、人才引进等日常经营,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长期价值;同时,将留存未分配利润投入公司经营能相应减少公司银行贷款,降低公司负债率,节约财务成本,保证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充分便利。中小股东可以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司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议案时,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投资者参与现金分红事项决策提供便利;同时该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充分关注中小投资者的决策参与度和表决情况。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增强公司股东的长期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公司积极履行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要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重视以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分配,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31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wu0uBQT3eE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利润分配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15:00-16:00举办2025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利润分配情况等内容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刘涛先生、总经理郭江程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俞高先生、董事会秘书祝郁文先生和独立董事王莉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上述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wu0uBQT3eE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3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电话:0571-88650709

电子邮箱:hzxc@hzcc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3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81号),主要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回复关于5.5G相关产品和技术提问,未能客观、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相关产品业务占比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等实际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3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关于对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252号),主要系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5.5G相关产品和技术信息,未能客观、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相关产品业务占比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等实际情况,相关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三)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市规则积极整改,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经营发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以自有资金增资1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但仍可能面临子公司管理风险、业务经营风险等,公司将加强对浙江华聚的经营管理,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本次增资的工商登记变更事项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支持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聚”)的发展,补充其营运资金,增强其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向浙江华聚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华聚的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直接持有浙江华聚100%股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投资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聚。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投资标的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浙江华聚的经营所需,有利于增强其经营实力,为其后续的业务拓展创造更好的有利条件,从而提升其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整体利益。

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但仍可能面临子公司管理风险、业务经营风险等,公司将加强对浙江华聚的经营管理,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本次增资的工商登记变更事项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公司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5日

至2026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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