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7版)
2、特别决议议案:7,9-17,1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18,20,2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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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4、邮编:311121
5、联系电话:0571-88650709
电子邮箱:hzxc@hzccl.com
6、联系人:林金锦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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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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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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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8 号)核准,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6,382,260.00元(承销及保荐费用合计为含税7,230,250.00元,前期已支付含税848,000.00元)后的余额563,617,74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6,821,000.00元(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88,207.5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1,690,792.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1月28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301号《验证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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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169.08 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年产2400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为56,169.08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已投入资金56,190.56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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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珠海华正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的实施系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盈利水平,项目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而在于给企业带来的间接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年产2400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实际效益均低于承诺效益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投产后,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竞争等因素较前期项目规划时发生了变化,导致产品需求量、毛利率等亦有所变化;二是该项目产能受产线调试、订单量等因素尚未满产运行,从而影响项目效益达成。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该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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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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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产2400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一期自2022年9月起分批转为固定资产,于2023年4月全部转为固定资产。截止日累计产能利用率为投资项目2023年5月至2025年12月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为2023年5月至2025年12月实现的累计净利润。
[注2]年产2400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一期自2023年4月全部转为固定资产并于次月进入达产期。
[注3]年产2400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实际效益均低于承诺效益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投产后,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竞争等因素较前期项目规划时发生了变化,导致产品需求量、毛利率等亦有所变化;二是该项目产能受产线调试、订单量等因素尚未满产运行,从而影响项目效益达成。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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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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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2026年度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本性投入等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为42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为27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为150,000万元。
涉及被担保的子公司包括: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正能源”)、浙江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聚”)、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正”)、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正”)、杭州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聚”)、杭州联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生绝缘”)、扬州麦斯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麦斯通”)、杭州爵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爵豪科技”)以及在担保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其他子公司。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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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列式是基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在本次担保有效期及担保总额范围内,具体担保金额可以视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在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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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在本次担保预计生效前签订的协议外,本次担保预计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关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将持续披露担保公告。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均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目的在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子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对其有充分的控制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各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预计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18,970.0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4.29%;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7,377.55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9.37%。均系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与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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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在经营业务活动中涉及外汇结算业务,汇率的波动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为控制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套期保值,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在任一时点持有的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3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公司拟开展的此类外汇业务是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托,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业务。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等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远期结售汇的交易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币时的汇率,若偏离值较大,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付款具体时间,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审批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公司参与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业务操作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可控。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业务背景。
3、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质量,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交易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以锁定汇率为手段,能够积极应对汇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汇率风险,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要求,对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类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相关项目。最终会计处理以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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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0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5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700,000张。债券简称“华正转债”,债券代码“113639”,债券期限6年,自2022年7月28日起开始转股。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23日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华正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已触发“华正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正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华正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华正转债”全部赎回。2026年2月24日,公司完成“华正转债”的提前赎回并摘牌。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正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因“华正转债”转股,公司的股本总数变动为156,790,518股。由此,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4,202.3209万元增加至15,679.0518万元,公司总股本由14,202.3209万股增加至15,679.0518万股。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事项已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发生变化,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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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的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上述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议案材料于2026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3月20日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凤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郭江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汪思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庆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许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凤扬)》《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旭)》《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莉)》。
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具体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涛、郭江程、汪思洋、杨庆军、许良、董辉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2、《关于确认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王凤扬、王莉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关于确认高管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郭江程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中关于公司董事的薪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综合授信,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抵押、质押、担保等手续。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与各银行办理授信和抵押、质押、担保等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综合考虑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本性投入等对资金的需求情况,董事会同意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为42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为27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为150,000万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任一时点持有的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3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等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结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预计情况、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行业标准,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88万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公司对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做了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审【2026】1411号《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有新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即不超过47,037,155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6、限售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9、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情况,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批准公司编制的《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批准公司编制的《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批准公司编制的《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批准公司编制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6】1410号《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下转7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