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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2023年1月5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5.变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1)变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在现有土地上扩建实施募投项目,但综合考虑到所在区域整体规划调整、现有地块建设的经济性等因素,以及上市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资金实力的提升,出于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充分、谨慎考虑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及项目的稳定性,决定通过新取得土地实施首发募投项目。公司拟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及“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88号变更至南京市江宁区新跃路以南、蓝霞路以西地块。
(2)审批程序
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及“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88号变更至南京市江宁区新跃路以南、蓝霞路以西地块。
6.调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延长实施期限
(1)调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由于公司决定通过新取得土地建设“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实际取得土地的时间较预期有所延长,导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迟。公司已通过招拍挂取得了IPO募投用地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预计于2024年三季度开工建设,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审批程序
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同时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8月2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7.延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1)延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与“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为在同一地块上实施的公司主业机房环境控制领域的扩产及研发项目,基于公司产能需求,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扩产项目的实施进度相对较快。目前“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投入,“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的建设工程投资也已基本完成,部分研发设备、软件以及研发费用的相关投入尚待支付。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2)审批程序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2021年三季度南京外部环境及限电情况对项目建设进度造成了影响,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审批程序
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4月2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2022年外部环境对项目建设进度造成了影响,施工进度及部分设备到位情况有所延后,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审批程序
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0月12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配套设施已基本完工,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整体设备调试,试运行状态。截至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系部分货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陆续支付。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审批程序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1月5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截至2023年3月31日,“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已完成土建工程及主要机电设备安装,内部变电站施工建设已经完成,但外部电力线路尚在施工建设中,电力线施工过程中需要多个政府部门协调配合,预计将于三季度完成,待外部电力线路施工完成后,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进行整体验收并支付项目机电设备及工程尾款。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系部分货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公司将陆续支付。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审批程序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3年3月31日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额43,12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投资额为29,32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截至2023年9月30日,“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20,741.23万元。
“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内部土建设施、机电设备、变电站施工建设已经完成,但外部电力线路尚在施工建设中,电力线路施工过程中需要穿过河流、民居、道路,因此需多个政府部门协调配合,待外部电力线路施工完成通电后进行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联调,CQC机房认证及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同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项目工程验收款及尾款,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系部分货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陆续支付,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审批程序
2023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3年9月30日延期至2024年3月31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11月7日,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内部土建设施、机电设备、变电站施工建设已经完成,需待外部电力线路施工完成通电后进行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联调,CQC机房认证及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项目工程验收款及尾款。
外部电力线路施工系由电力公司及相关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需要穿过河流、民居、道路,因此需多个政府部门协调配合,施工过程中由于辖区监管部门的管控要求,部分线路需重新改施工图报批规划局审批调整,因此造成工期有所延误,目前调整后的施工方案已经审批完成并开始施工。公司已就外部电力线路施工进度与电力公司积极沟通,推进外部电力线路施工进度。
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主要系由于外部电力线路尚在施工未达到通电验收条件,部分货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陆续支付。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审批程序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4年3月31日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5月7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内部土建设施、机电设备、变电站施工建设已经完成。2024年6月21日取得南京市江宁区供电公司《高压供电方案答复单》,2024年8月中旬,项目110kv变电站电力设备及线路工程已经由电力公司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并提出意见,公司正在根据电力公司验收结果逐步进行整改并申请供电合同流程,预计2024年9月底完成验收并签署供电合同。后续供电线路投入使用后,公司将进行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联调,CQC机房认证及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项目工程验收款及尾款。
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主要系由于外部电力施工较预期时间有所延误,工程及设备尾款尚未验收和达到支付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陆续支付。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公司拟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4年7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审批程序
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4年7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9月26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三)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二、三期)目前主体结构建设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建筑水电、消防系统安装、室外道路及景观工程,待上述建筑工程完成后进行机电设备安装。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计划分三期实施,三期机柜分三年逐步上架,一期项目实际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整体进度较预期有所延后。为应对市场风险,公司按照稳步推进项目实施的原则,结合市场需求情况适度控制项目投资节奏,通过逐步上架机柜分散市场去化风险。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二、三期)实施期限。
(2)审批程序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二、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5年3月31日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4月18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佳力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5年8月修订)》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佳力图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佳力图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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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25年12月2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已完成基本投入,鉴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节余资金为0元,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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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对应年度预计效益为-1,072.64万元,因前期运营费用略高于预计,项目本年度实际效益低于预计效益。
注2: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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