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汇添富多元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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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至该日后的3个月的月度对日内(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后的3个月月度对日起,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日历月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本基金已于2026年1月12日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或港股通暂停交易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等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等业务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0.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基金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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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中扣除应归基金财产的部分后,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线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
4.1.2 场外代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费率为准。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4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