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3月23日起,本公司将下列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调整为一般流动性服务商:
华夏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3月23日起,本公司将下列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调整为一般流动性服务商:
华夏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