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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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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2026-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3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鉴于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该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自2026年3月2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A类份额基金代码:018029

C类份额基金代码:01803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3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3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6年3月24日。截至2026年3月24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6年3月24日,自2026年3月25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自2026年3月25日(含)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四、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4、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5、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已自2026年2月24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自2026年3月25日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投资者在2026年3月24日15:00后提交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等业务申请将被确认失败,敬请投资者注意。

2、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ongde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