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鼎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3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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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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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6年3月26日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3)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关于华安制造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3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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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每一类基金份额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应不超过30万元,如本基金某一类基金份额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超过30万元,本基金将有权拒绝。
(2)在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日期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华安创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3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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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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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50万;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huaan.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及
停复牌公告
近期,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石油基金 LOF,交易代码:160416,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交易价格偏离前一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将于2026年3月25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6年3月25日10:30复牌。停牌期间,本基金赎回业务照常办理。若本基金2026年3月25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以最新公告为准。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本基金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根据相关公告,本基金自 2026 年2 月 13 日起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