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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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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4版)

2024年7月,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024年10月,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生物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025年1月,公司与海通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生物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025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生物关于开立、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7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偿还的余额为人民币74,563.48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837.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单位协定存款,上述现金管理均在原募集资金专户中进行,不存在为进行现金管理而进行资金转入和转出的情形,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已包含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自筹资金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审计机构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迈威生物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迈威生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迈威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不含使用超募资金32,343.22万元投资于“抗体药物研发项目”的金额。

注2:“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系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后由发行人对外销售最终实现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系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后由发行人对外销售最终实现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6年3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大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审议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2026年度,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继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深入建设和优化,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逐项审议,董事会认为各位独立董事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均真实客观,2026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与会董事对各位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逐项表决如下:

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正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秦正余先生回避表决。

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许青先生回避表决。

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倩)》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赵倩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听取。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真实客观,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保持了审计委员会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有效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切实对安永华明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内容真实客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真实客观,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专业、审慎,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表现的相关信息,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秦正余先生、许青先生、赵倩女士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能够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优化运营管理,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权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是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快速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2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任佳慧女士,于2009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奇琦女士,于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质量控制复核人朱莉萍女士,于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0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安永华明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3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

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申请授信、融资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授信、融资额度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迈威生物”)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快速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62亿元的授信、融资额度,具体授信、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理、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融资租赁、信托贷款等。实际使用的授信、融资额度最终以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借款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本次拟申请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的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业务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泰康生物、朗润迈威、江苏迈威、迈威康、迈威视、迈威丽水、联威协创、联威创源和控股子公司迈威重庆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不收取上述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费用。基于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性,且公司能够有效控制控股子公司迈威重庆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决策,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本次预计的授信、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授信或担保协议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的有效期,则授权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授信或担保终止时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信、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与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之间调剂使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如在额度有效期间公司新设或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相应分配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2、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3、江苏迈威药业有限公司

4、江苏迈威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5、迈威(重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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