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接81版)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6-016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6.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36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766.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593.9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1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6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486,63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8.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75,094,651.1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3,248,532.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1,846,118.3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13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4]230Z01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433.30万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54,576.7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5,781.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6,798.24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3,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798.24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75,393.58万元,已按计划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208.98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0年7月,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1107247771000002),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2172033),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615397066600000165)。
2021年6月,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514339830091),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6120100100260325)。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4年12月,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区支行和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18700104004804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区支行辖内二级支行,根据其管理要求,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乙方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区支行负责签署。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包含利息收入净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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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4月20日,公司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已清零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5年5月31日,公司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已清零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已转为一般账户。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额使用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增加1,5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授权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43,500.00万元。
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习友路证券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北京西路证券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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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5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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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三)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子公司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分别实施“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和“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前者投资金额预计为7,926.20万元,后者投资金额预计为4,049.06万元,两者合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11,975.26万元。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300万元,调减后的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2,749.06万元;同时,由于建设场地延迟交付,项目实施建设也将同步延后,项目结项日期延至2024年3月。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情况
不适用。
(四)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的情况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超募资金账户。截至2022年12月22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徽商银行账户号521107247771000002)余额为1,166.16万元,使用该专户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000.00万元,共计3,166.16万元(其中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调减的金额为1,717.12万元、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223.63万元)。公司拟将该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调减的金额、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共计约2,672.22万元转至超募资金专户(中国民生银行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账号:632172033)进行存储和监管,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超募资金账户。截至2023年8月18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高新区支行账户号20000615397066600000165)余额为1,095.76万元,使用该账户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8,000.00万元,共计19,095.76万元(其中包括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调减的金额10,367.60万元)。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约18,011.46万元转至超募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和监管,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
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3月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原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余额22,119.53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利息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35,230.71万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569.21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最终永久补流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募投项目产生新的支出,募集资金仍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相关款项的支付,最终永久补流金额以实际转出为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6,208.59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的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0,367.60万元,项目预定使用状态由2022年7月调整至2023年7月;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717.12万元。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30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3月调整至2024年3月。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原因
公司于2021年11月被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列入“实体清单”,“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原计划配置的部分进口仪器设备、元器件、软件工具等采购受限,将导致项目实施计划和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本着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达到项目预期目的的基础上,经综合分析评估,对上述募投项目整体投资方案进行调整,进而导致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的实施进度相应延长。
公司综合考虑自身特种行业产品研发情况、应用推广情况、现有经营规模等因素,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本着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经综合分析评估,对“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部分投资内容进行调整。同时,由于项目购置的房产存在延期交付(实际交付时间为2022年9月),导致项目整体建设计划延后,从而项目完成时间相应延长。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①“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盾量子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变更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无异议。
②“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盾量子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变更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无异议。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国盾量子《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国盾量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盾量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附件1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净额
注2:“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原投资金额为25,674.17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投资金额为15,306.57万元,调减金额仍存放于该募投项目专户。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投资金额为4,689.06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投资金额为2,971.94万元,调减金额仍存放于该募投项目专户。
注4:“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原投资金额为4,049.06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投资金额为2,749.06万元,调减金额仍存放于该募投项目专户,其他超募资金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4,555.45万元中包括前述调减金额1,300.00万元。
注5:根据2024年2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3月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2,775.29万元;根据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33.30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利息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6,208.59万元。
注6: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原因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注7:“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剩余资金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注8:“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和“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剩余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注9: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承诺效益为第一年利润总额为16,170.98万元,第二年为27,476.80万元,第三年达产为35,181.35万元;“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规划用于生产量子保密通信QKD产品,本年度实现的效益较低。
注10:研发中心建设、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均未承诺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实际效益,故以上效益对比情况不适用。
注11: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效益为年平均利润总额1,687.39万元,项目规划用于生产“卫星地面站”、“飞秒激光器”和特种行业技术开发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较低。
附件2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6-017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1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3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
天职国际共承担154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天职国际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文冬梅,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代敏,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张文鹏,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春阳,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文冬梅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代敏先生及张文鹏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春阳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91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8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5万元)。
关于2026年度审计费用,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审计委员会已于本次续聘事项开始前,与天职国际开展了相关的事项沟通,并对2025年审计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查问,认真查看了天职国际在2025年度对公司审计工作中的相关材料,认为天职国际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客观、公正、严谨、认真地履行了职责,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拟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6-019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0日
至2026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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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0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9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02、议案6.0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6.02关联股东应勇先生、唐世彪先生;议案6.03关联股东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潘建伟先生、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彭承志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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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16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4月16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4月16日17:0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邮编:230094 电话:0551-66185117 邮箱:guodun@quantum-info.com。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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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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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一年一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董事会参与环境、社会以及治理相关工作并对其战略负责,并监督战略的落实情况;建立常态化检讨机制,定期听取ESG工作进展汇报,结合内部评估与外部专业意见,全面检视目标完成情况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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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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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议题说明:
1.公司不存在报告期末应付账款(含应付票据)余额超过300亿元或占总资产的比重超过50%的情形,平等对待中小企业议题不适用;
2.社会贡献、乡村振兴、科技伦理、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利益相关方沟通和尽职调查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但为相关议题,在报告正文中已进行内容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