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5版)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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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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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2月30日,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CT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和“DR及DRF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29.77万元和1,681.71万元均低于该等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5%。公司将把该等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MRI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以实际转入时点的募集资金金额为准),用于募投项目“MRI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节余募集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并拟将该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无需董事会审议,其使用情况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万东医疗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万东医疗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万东医疗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万东医疗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万东医疗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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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1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本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9号院3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1日
至2026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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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本公司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投资者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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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9号院3号楼万东医疗投资者关系。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方式须于2026年4月13日17:00时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dm_ir@wandong.com.cn;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须于2026年4月13日17:00时前送达。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4569688
联系邮箱: wdm_ir@wandong.com.cn
联 系 人: 投资者关系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9号院3号楼投资者关系
邮 编: 100015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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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苏州万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影”或“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美的影像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影像”),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4,800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美的影像为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控制的子公司。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本次交易已于2026年3月24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不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该拟出表控股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基于公司业务规划调整的需要,公司拟将下属全资子公司万影100%股权以现金方式出售给美的影像,交易定价参照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6)第040005号)的评估值, 并考虑到标的公司在签署日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由双方协商定价。
美的影像为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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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建国先生、钟铮女士、刘啸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4,8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8%,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况。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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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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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影像为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查询,美的影像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失信情况。
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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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持有的万影100%股权,交易类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万影成立于2023年11月,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主要业务包括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等。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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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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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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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信息
本次交易不涉及优先受让权。交易标的对应的实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标的资产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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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为本次股权出售事项进行资产评估外,标的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以评估结果为依据。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6)第040005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万影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300.00万元,评估增值678.54万元,增值率18.74%。
转让价格参照评估值,并考虑到标的公司在签署日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4,800万元。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标的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基础,并考虑到标的公司在签署日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由双方协商定价,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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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标的资产评估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准则及规范性文件,以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市场公允价格资料等为取价基础,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评估原则确定标的资产价值。
评估方法选用市场法及资产基础法,合理性分析如下: 被评估单位为研发企业,专注于1.5T及3.0T磁共振系统超导磁体、梯度线圈等核心部件研发,2024年净利润-5,889,467.73元,2025年净利润-11,199,491.89元,经营业绩呈持续下滑趋势。企业管理层对未来收益预测存在不确定性,无法满足收益法对稳定可预测现金流的核心假设条件,因此,基于审慎性原则,故不适用收益法评估。
与被评估单位处于同一行业,产品类型、业务结构、主要经营模式相类似的上市公司数量较多,可比公司股价及经营和财务数据相关信息公开,具备资料的收集条件,故采用市场法评估。
被评估单位有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可以利用,资产取得成本的有关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广,因此本项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300.00万元,增值率18.74%。重要评估假设包括:基础性假设(包括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企业持续经营假设、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资产原地使用假设)、宏观环境经济假设、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状态假设、市场法预测假设、限制性假设等。特殊假设为评估基准日后会计政策在重要性方面保持一致,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照评估值并考虑到标的公司在签署日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由双方协商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1)转让方:万东医疗
(2)受让方:美的影像
(3)标的公司:万影
2、交易价格及支付安排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4,800万元。
在满足如下所有条件后,受让方应当在交割日将对应交易价格的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
(a) 本协议约定的所有交割先决条件均已成就或被豁免;以及
(b) 本协议约定的所有交割前事项均已完成。
3、先决条件
转让方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并根据本协议约定进行交割的义务,应当以下列每一条件在交割之前获得满足或被书面豁免为前提:
(1)本协议已经签署生效并向转让方交付了其作为一方的本协议;以及
(2)受让方在本协议附件二项下所作出的所有陈述与保证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具有任何误导性;受让方已遵守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承诺且不存在任何违约。
受让方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并根据本协议约定进行交割的义务,应当以如下所列示之每一条件(以下简称“受让方交割先决条件”)在交割之前获得满足或被书面豁免为前提:
(1) 本协议已经签署生效并向受让方交付。
(2) 本次交易已取得所有必要的批准、同意和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所有现有股东以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政府部门层面的必要批准、同意、授权和备案,以及就本次交易所需的任何第三方批准、同意和授权且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所有必要的义务。
(3) 不存在现有或可能的将导致本次交易被制止、禁止、宣布非法或以其他方式质疑、影响本次交易或寻求救济的诉讼程序或法律,且不存在任何具有同等效果的即将生效的法律。
(4) 不存在由任何政府部门或第三方提起的或向任何政府部门或第三方提起的、针对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已发生或潜在的诉求,会限制本次股权转让、或可能致使本次股权转让的完成无法实现或不合法。
(5) 转让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出的所有陈述与保证均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具有任何误导性;转让方已遵守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承诺且不存在任何违约。
(6) 标的公司的业务、资产、负债、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交割
受让方应在其确认交割先决条件已经满足或被豁免及交割前事项已经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支付至转让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交易的交割(以下简称“交割”)应在受让方向转让方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当日(以下简称“交割日”)发生并完成,自交割日起,标的股权归属于受让方所有。
5、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以下简称“违约方”)应对其他各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因(i) 违约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或(ii) 违约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约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损失及合理的费用和支出(以下简称“损失”)进行赔偿并使守约方免受损害。
6、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署时生效。
(二)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价款将由美的影像以自有/自筹资金支付。美的影像资信状况良好。因此,交易对方具备相应的支付能力,公司不存在无法收回交易款项的重大或有风险。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规划调整的需要,将参照评估值并考虑到标的公司在签署日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由双方协商定价。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人员安置、土地租赁以及公司管理层变动等情况。
(三)交易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不再属于公司子公司,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不存在提供担保、委托理财以及占用资金的情形。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表决通过,提交至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建国先生、钟铮女士、刘啸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